單位工資協商若干意見
時間:2022-02-23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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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我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和簽署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質量及掩蓋率,樹立企業工資協商機制,正常增進機制和付出保證機制,維護勞動關系兩邊的正當權益,依據《勞動法》、《工會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和社會保證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方法》、《企業集體合同條例》等司法律例,連系我市實踐,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沛看法履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的主要性
工資集體協商是指工會或經民主選舉發生的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界部工資分派準則、工資分派方式、工資付出方法、工資規范、工資收入程度等事項進行對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根底上簽署工資和談的行為。近年來,我市經濟開展措施加速,企業經濟效益不時增進,職工工資程度有了必然的進步。從總體上看,受世界金融風暴的影響,我市企業職工的收入程度與全市經濟開展程度還不相順應。黨的十七大申報要求“樹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進機制和付出保證機制”,“進步勞動待遇在首次分派中的比重”,履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準則,關于維護企業和職工兩邊的正當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調和不變,調動廣闊職工和企業運營治理者的積極性,促進企業出產開展和經濟效益進步,完成經濟和社會協調開展,都具有非常主要的意義。因而,各級當局、各有關部分和單元必然要站在貫徹黨的十七大精力、落實科學開展觀和構建調和社會的高度,從我市變革、開展和不變的大局動身,充沛看法新情勢下做好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的主要性和需要性,不時加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具體深化展開。
二、履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準則和目的義務
任務準則:履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準則是協商共決、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好處共享。要對峙當局主導、工會共同、多方協同、職工參加、全體推進的方針。要準確處置好出資人、運營者與職工之間的關系,分歧條理、分歧崗亭工種職工之間的關系,持股職工與未持股職工之間的關系,按勞分派與按其他出產要素分派之間的關系,工資分派與企業經濟性裁人、再就業安頓、保險福利之間的關系等,起勁做到統籌統籌、科學合理、公道公平。
目的義務:履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目的義務是全市各類企業依法樹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準則,展開職工工資集體協商任務,依法簽署工資集體合同。對小型企業比擬集中或同業業企業相對集中的區域,履行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簽署區域性或行業性工資集體和談,并由所涵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署理人簽字承認。已建工會的企業該當具體執行集體協商或工資協商準則;未樹立工會的企業該當經過區域、行業工資集體協商準則進行掩蓋。當時工資集體協商任務的重點是各類改制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2009歲尾前全市簽署工資集體合同的企業要到達80%以上,2010年根本完成全掩蓋。
經過履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要在企業樹立和完美三個機制:一是工資分派共決機制。即職工與企業按期就工資準則、工資分派方式、工資程度、工資付出及調整方法等進行協商的機制;二是工資調整機制。經過工資協商使職工工資收入隨企業效益增進而調整,與企業勞動出產率、當局工資指點線和城鎮居民消費價錢指數的調整轉變相順應;三是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和分派監視機制。企業工資分派、付出和工資集體和談實行狀況等應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民主治理等渠道按期公開,承受職工群眾的監視。
三、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的辦法、內容及順序
各有關部分依據當地區經濟和社會開展、勞動出產率、勞動就業、城鎮居民消費價錢指數、職工工資程度等狀況,按期制訂并企業工資增進微觀調控指點政策。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經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增進程度。出產運營正常的企業工資增進程度,應不低于當局的企業職工工資增進指點線。兩邊每年應就職工年度工資程度、年度工資調整方法和年度工資總收入等進行協商,簽署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或簽署集體合同附件。簽署兩年期以上集體合同的企業,每年都要進行專項工資集體協商,簽署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確保職工的收入跟著用人單元運營程度和經濟效益的進步而不時添加。
(一)工資集體協商的內容
1.工資分派準則、工資規范和分派方式;
2.職工年度均勻工資程度及其調整幅度;
3.職工工資發放工夫和付出方法;
4.職工獎金、津貼、補助等分派方法;
5.試用期及病事假等時期的工資待遇;
6.職工加班加點以及在法定節假期、帶薪年休假、省親假、婚喪假、節育手術假、產假等國度規則的假期任務或參與社會運動的工資待遇;
7.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刻日、改變寬和除的順序、終止前提和違約責任;
8.兩邊以為需求協商與工資待遇有關的其他事項。
(二)工資集體協商的順序
1.確定協商事項。就職工工資問題普遍尋求和聽取職工意見,初步確定協商事項;
2.宣布協商要約。職工和企業任何一方均可提出進行工資集體協商的要求。工資集體協商的提出方應另一方提出版面協商意向書,明白協商的工夫、地址、內容等。另一方接到協商意向書后,應于20日內予以書面回答,并與提出方一起進行工資集體協商。
3.確定協商代表。職工一方由企業工會代表進行協商,未樹立工會的企業經過職工民主選舉方式引薦代表,并獲得折半以上職工贊同。企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別人員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工會主席辨別為兩邊的首席協商代表;
4.召開協商會議。經過集體協商,構成工資和談草案,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評論審議達到一請安見后,制訂工資和談文本;
5.工資集體合同經勞動行政部分審核經過后生效,生效的工資集體合同應由企業工會報奉上級工會立案;
6.工資集體合同生效后,協商兩邊應于5日內向全體職工。
四、履行工資集體協商任務的首要辦法
各縣(區)、各部分要實在增強對履行工資集體協商任務的指導,把履行工資集體協商任務擺上主要的議事日程,實時協調停決履行進程中存在的問題。要明白一名指導擔任,穩步推進,狠抓落實。要從當地區實踐動身,制訂實在可行的任務規劃和施行辦法,對工資集體協商任務做出詳細布置擺設。
(一)分工協作,強力推進。各級勞動保證部分要強化對企業工資分派的微觀監控,完美有關政策。要進一步樹立健全以最低工資保證準則、工資指點線準則、勞動力市場工資指點價位和人工本錢猜測預警準則為首要內容的工資調控系統,為企業展開工資集體協商供應根據,積極指點和協助企業展開工資集體協商任務。
各級工會組織要實行好參加、指點和監視的職責,實在維護職工的收入分派權益。當地工會要增強有關工資分派政策的查詢研討,不時進步參加工資集體協商的才能,擴展職工群眾的參加水平,增強對工資集體和談實行狀況的群眾監視,促進企業樹立公道合理的分派準則。要積極共同勞動部分增強對展開工資集體協商任務的指點,為底層供應政策司法征詢、指派工資協商代表等項效勞。底層工會要代表職工積極參加集體協商,簽署好工資集體合同。
各級企業主管部分、工商聯、個別私營協會等社團組織要增強治理和監視,促進企業依法運營、老實守信。要搞好對企業運營者的培訓,協助他們調查國度有關司法律例和政策,盲目依法實行企業的社會責任。增強對企業簽署和實行工資集體合同狀況的監視,促進企業誠信準則建立。
(二)量體裁衣,分類指點。各級、各有關部分和單元要從當地區實踐動身,因企制宜地增強對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的分類指點。出產運營正常的企業,參考當地區經濟開展程度、工資指點線、勞動力市場價位、城鎮居民消費價錢指數、上年度職工均勻工資等要素,應重點就職工工資增進問題進行集體協商;出產運營堅苦的企業,應重點就職工工資付出保證、工資起原籌措、生涯費發放規范等問題進行集體協商。要進一步推進樹立公道合理的工資分派準則。執行計件、計時工資制的企業,應重點就勞動定額、計件工價、計時工資規范等問題進行集體協商;執行崗亭工資準則的企業,要把確定和調整崗亭工資規范作為協商重點;執行股份制的企業,要準確處置工資分派、股息盈余與勞動分紅之間的比例關系,避免利潤腐蝕工資或工資分派腐蝕利潤;執行運營者年薪制的企業,要依據企業實踐狀況合理確定企業運營者與職工的工資分派關系,既要充沛表現對運營治理者勞動的一定和鼓勵效果,又要實在包管職工工資收入隨經濟效益的進步逐漸添加,真正樹立起合理的企業工資分派準則。
要經過區域性或行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方式,掩蓋所轄小型企業。對縣以下區域熟行業集中度較高、財產特征光鮮的企業,可經過展開行業工資集體協商,確定行業勞動定額、計件工價、工資程度和分派方式等。依法簽署的區域性或行業性工資集體合同,對所轄企業和全體職東西有約束力。企業集體合同中工資待遇等規范不得低于區域性或行業性工資集體合同的規則。各企業該當樹立健全職代會審議經過工資集體合同草案和聽取實行狀況申報準則;樹立健全按期反省準則。各級工會每年要對企業工資集體合同實行兌現狀況展開專項監視反??;要樹立健全公開運作準則。工資集體協商必需樹立在公開、公道、公平的根底上,建制、履約和督查狀況要作為廠務公開民主治理任務的主要內容向職工公示。
(三)依法要約,強化督察。凡已執行集體合同準則未展開工資集體協商、未簽署或未續簽工資集體合同的企業,工會要自動向用人單元宣布展開工資集體協商的要約。對不呼應底層工會要約舉動的用人單元,上級工會該當依法要求其限日矯正。
勞動保證部分要將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展開和執行狀況,列入企業勞動保證書面資料搜檢和企業勞動保證誠信品級評價的主要內容。對拒不執行國度司法律例、拒不組建工會、拒不展開工資集體協商和簽署工資集體合同的企業,以及克扣和歹意拖欠職工工資、進犯勞動者正當權益的行為,勞動保證部分要依法予以查處。
各企業主管部分應把展開工資集體協商和職工收入增進狀況,歸入對企業綜合審核的主要內容,從機制上把這項任務落到實處。凡應樹立工資集體協商準則而未建的企業首要擔任人,準則上不得參加市級以上勞動榜樣及進步前輩小我的評選。
(四)普遍宣傳,強化本質。要不時完美各級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增強對履行工資集體協商的宣傳,進步企業運營治理者、廣闊職工和社會各界的認知度和認同感。要實時協調停決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中呈現的問題。要增強對協商代表的維護,果斷改正和嚴厲處置進犯協商代表正當權益的行為。各級要將《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施行條例》以及《企業集體合同條例》等有關勞動司法律例歸入當地區“五五”普法教育內容,不時進步企業和職工的法制認識,營建優越的社會氣氛。要樹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指點員步隊,分片或分行業展開指點運動,為企業供應材料信息、人員培訓、代擬文本、代行工資集體協商會談等效勞,起勁進步工資集體協商的質量和實效。要增強對工資集體協商指點員律例政策、營業指點等方面的培訓,不時進步指點員和協商代表的營業本質,以進步工資集體協商任務的質量和全體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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