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水資源安全若干意見

時間:2022-03-04 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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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水資源安全若干意見

進一步貫徹好、實施好《水污染防治法》關系到我旗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進一步保護水資源安全、防治水污染,應著力做好以下幾點:

(一)繼續搞好《水污染防治法》的宣傳工作。

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是一項緊迫性、艱巨性和長期性的任務。各辦事處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制定具體宣傳方案,讓廣大農牧民了解防治水污染的常識,教育引導排污企業樹立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的責任感和憂患意識,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積極探索農村水污染源治理模式。

以新農村建設為契機,把農村水污染源治理納入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向上申請專項資金,加快農村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落實國家“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結合農村沼氣工程項目建設,積極探索適合當地的建池模式和管理模式,提高沼氣池對畜禽糞便的處理能力,減少農村水污染源。

(三)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

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措施,加大執法力度,對歸流河、洮兒河沿岸的排污企業要集中治理整頓,從源頭上控制污染源,確保位于河流下游新址水源保護區的水源安全。加強對限期治理企業的監督檢查,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的環保專項行動,嚴厲懲處有偷排、直排行為的企業。嚴把各種項目的環保準入門檻,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不予審批。

(四)加強環保監測隊伍建設。

隨著環保工作任務的增加,對環境監測工作和監測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旗政府要積極協調解決監測站的實際困難。各辦事處要高度重視環保隊伍建設,加大對環保建設資金投入,提高環保工作地位,為監測工作的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五)做好多方協調、聯動工作。

《水污染防治法》的貫徹實施不僅是環保部門的職責,還涉及到水務、農業、城建、衛生、教育諸多部門,需要各部門的協調與配合。相關部門要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多方聯動機制,定期召開聯席辦公會議,配合環保部門做好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監督、管理等各項工作,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