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加強水文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12 0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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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加強水文建設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以下簡稱《水文條例》),進一步加強全市水文建設和管理,提高水文公共服務水平,實現水文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水文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水文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是水利建設與管理的重要基礎和技術支撐,在防洪安全、飲水安全、糧食安全、水生態安全、經濟建設及其他社會領域都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已建成水文、水資源、水環境監測、水土保持監測站點200多處,基本形成了項目齊全、布局合理、功能較為完備的水文站網格局,監測收集了大量的基本國土資料,在水利規劃設計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管理、保護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水文不僅為各級政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決策指揮和洪水資源合理利用提供了科學依據,也為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可靠依據,經濟和社會效益十分顯著。

實現建設經濟文化強市、打造國際旅游名城的目標,必須重視和發揮水文的基礎作用,認真解決洪澇災害、水資源短缺、水環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等影響我市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目前,我市水文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基礎設施比較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水文站網布局有待進一步優化;水文管理體制和投入機制尚待進一步理順,服務功能尚需進一步拓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快水文事業發展,促進水文現代化建設,使水文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進一步提高水文管理與服務水平

要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科學的水文中長期發展規劃,并以科技進步為依托,不斷提高水文信息采集、傳輸和處理水平,提高預測預警能力和應急機動監測能力。要調整和優化水文站網的布局,提升各類水文站網的整體功能。在抓好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以信息化建設為帶動,積極開展水文基礎研究,應用推廣新技術、新設備,加快水文信息采集與傳輸、水文綜合數據庫、洪水預警預報、水資源監測管理、水環境監測評價、水土保持等應用服務系統建設,提高水文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支持水文機構行使行業管理職能,由水文部門統一管理水文資料的收集、匯總、審定、裁決。從事地表水和地下水資源、水量、水質監測的單位以及其他從事水文監測的單位,要按照《水文條例》規定向市水文局匯交監測資料。未取得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的機構不得從事水文業務工作。重要地下水源地、超采區的地下水資源監測資料和重要引(退)水口、河道的排污口、重要斷面的監測資料,由市水文局向流域管理機構或者省水文機構匯交。編制重要規劃、進行重點項目建設和水資源管理等使用的水文資料,要經水文部門審查,確保資料完整、可靠、一致。在抗旱防汛、水資源管理、水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監測等工作中,要利用好現有的水文站網、水文技術和水文資料,充分發揮水文部門的監測資料與專業技術優勢,避免重復建設。

要進一步完善水文管理體制與機制,加快建立機構、體制與職責、任務相適應的水文行業體系,建設管理有序、人員精干、技術先進、反應快速、專業齊全、層次合理的高素質、高效能的水文隊伍。水文機構要完善內部崗位責任制,推行全面質量管理,搞好水文設施的維護,不斷提高監測能力和服務能力,拓展水文服務領域,進一步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水文的要求,增強水文事業發展活力。

三、全面加強水文測報設施保護

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全面加強對水文設施的保護。水文觀測設施和水文站,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水文測報設施、場地房屋、專用道路等用地,應由當地縣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按規定確權發證。水文測站的測驗斷面、測驗設施、水情通信設施、照明設備以及標志、場地、道路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毀壞或擅自移動。經批準的水文設施管理和保護范圍內,禁止種植妨礙觀測的作物、堆放物料和修建房屋等行為;不得在管理和保護范圍的河段內取土、挖砂、采石;在水文過河測驗設備、測驗斷面、觀測場附近及上空架設纜線等活動,不得妨礙水文測驗作業。對盜竊、侵占、毀壞水文測報設施的,要依法進行查處。

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遷移國家基本水文測站。因重大工程建設確需遷移國家基本水文測站的,或因工程建設影響水文測報功能的,建設單位要在建設項目立項前,報請對該站有管理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搬遷、改建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四、不斷增加水文事業經費投入

要將水文事業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從市級征收的水資源費、河道維護管理費中分別提取1%,用于我市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監測、規劃和水資源管理保護及水文測報設施的建設與維護,保障水文監測工作的正常開展。水文機構要積極參與地方經濟建設,充分發揮水文站網作用及技術優勢,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各級政府要切實保障水文工作所需經費,充分發揮水文工作在政府決策、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公眾服務中的作用。

流域和區域性的水利規劃,必須要有完善的水文站網、水文設施、水文信息服務系統建設規劃;認真落實“工程帶水文”政策,在水利建設資金、財政預算內資金中合理安排水文經費。為國家水利、水電等基礎工程設施提供服務的水文站網建設與運行管理經費,要納入工程建設概算和運行管理經費。工程建設過程中,水文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水文設施不健全的不予驗收。

五、切實加強水文工作的領導

各級要切實加強對水文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有力措施,促進水文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有關部門要立足各自實際,強化協作配合,共同推動水文事業的發展。國土資源管理、住房城鄉建設、規劃等部門對水文基地建設要積極給予支持,并按程序辦理劃撥用地手續;供電部門要切實保障水文測報用電;通信部門要保障水文報訊線路、信息暢通;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讓社會更多地了解水文、關心水文、支持水文。水文工作多為野外作業,工作條件比較艱苦,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關心水文職工的工作和生活,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在醫療、住房、退休養老、子女教育及就業等方面遇到的困難,符合條件的水文職工,應當享受當地政府經濟適用房政策。各級水文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行業管理,全面做好各項管理和服務工作,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