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局督查工作若干意見

時間:2022-03-24 0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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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局督查工作若干意見

為了進一步推動本局機關全年整體工作目標任務及階段性重點工作的全面落實,加強督查工作,強化本局機關各職能科室和系統單位的執行力、公信力,提升機關整體工作效能。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2011年度縣級機關整體目標責任制考核的意見》(東發【2011】6號和《2011年縣機關作風建設工作要點》以及縣兩辦《關于加強全縣督查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結合本局工作實際,經研究,特制定本意見。

一、督查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全縣機關作風建設大會精神,本著“緊而又緊、細而又細、實而又實、嚴而又嚴”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完善決策目標、執行責任、考核監督“三大體系”,強化工作督查,狠抓工作落實,真正做到事有專管之人、人有專管之責、責有限定之期,確保全面落實本局各項重點工作和上級交辦的相關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工作目標任務,有效推動全縣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促進局機關建設再上新水平。

二、督查工作對象

安監局機關各職能科室(工會、大隊、分局)。

三、督查主要內容

1、局機關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情況。

2、縣委、縣政府、市安監局年初交辦的重點工作(含責任狀)的落實情況;

3、縣委、縣政府、縣行政服務中心交辦的項目建設、招商引資、洋口港開發建設服務等工作的落實情況;

4、縣局每月工作例會布置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四、督查工作方法

督查工作采取定期督查與不定期督查相結合的方式,督查結果以科室為單位百分制計分的辦法實施。具體方案由局督查辦負責。

在每次督查前,局督查組將專門列出本次督查的主要內容,實行詢問與驗證,明查與督辦并舉。

各被查對象,對每個交辦工作事項,啟動時間、完成時間、預期效果,都要按“計劃運作”的要求,科學安排,切實把任務指標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局督查組將以此為依據進行跟蹤督查。

五、督查結果運用

1、局督查結果與局機關年度目標綜合考核獎懲掛鉤,其分值占局機關年度綜合考核總分的20%,即200分。

2、對督查中發現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頂風違紀行為等問題,由局紀檢組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嚴肅查處。對督查中發現的確因工作落實不力,造成嚴重影響或者在上級相關綜合、重點工作考核時失分的主要責任科室(單位)和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取消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六、督查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根據縣兩辦【2011】63號文件要求,局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紀檢組長和三位主任科員為副組長以及相關人員參加的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督查辦,負責日常督查及考核工作。督查組成員要堅持講政治、顧大局、做到業務精、作風硬、紀律嚴、真督查。

2、不斷規范督查程序。督查工作要按照分門別類、科學管理、注重實效的原則,進一步細化督查事件的立項、交辦、辦理、督辦、審核、反饋、歸檔等流程,明確責任單位、辦理要求、完成時限等內容,不斷提高督查工作規范化水平,確保做到督查事項件件有結果,事事有落實。

3、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局機關各科室和單位要繼續執行“當月工作完成情況”和“下月工作計劃”按時報送局辦公室制度,對有時限要求的事項(件),不遲報、不漏報、不瞞報;對市、縣、局布置的重點工作未按時完成的事項,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要說明詳細原因和措施、以及完成期限。局督查組將實行“三色單”督辦制和督查結果報告制,開展交辦、督辦、查辦工作。市、縣文件、領導交辦、各類舉報、事故救援及查處等相關工作由局主要領導批示交辦,局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做好交辦事項的逐個登記工作,建立相關表格。督查工作(含考核)由局督查組負責實施,局督查組對每次(件)督查情況應及時、如實地向局長辦公會報告,接受大家的監督。本方案如與上級有關精神有抵觸的,以上級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