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實施意見

時間:2022-03-26 0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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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和國家在“十二五”時期的“三農”工作方針,充分發揮金融在現代經濟中的核心作用,全面提高我縣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穩步推進我縣新農村和農業現代化建設,有效促進我縣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不斷加強農村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不斷增強“三農”信貸供給能力,不斷拓寬農村金融服務范圍,切實提高金融惠農、金融強農的服務能力。

二、工作目標

(一)網點建設。在“”期末全縣銀行類金融機構網點59個基礎上,到“十二五”期末,力爭全縣銀行類金融機構網點增加到70個,其中:年新增2個,2013新增5個,2015年新增4個。

(二)信貸投入。在“”期末全縣各項貸款余額28億元、存量存貸比30%基礎上,年,新增存款的40%要用于支持我縣經濟發展,存量存貸比保持在30%以上水平;2013年,新增存款的50%要用于支持我縣經濟發展,存量存貸比保持在35%以上水平;2015年,新增存款的60%要用于支持我縣經濟發展,存量存貸比保持在45%以上水平。

(三)支付結算。在“”期末全縣ATM機鄉鎮覆蓋面91%,POS機刷卡消費鄉鎮覆蓋面92%,網上銀行、轉賬電話平均2戶/村組的基礎上,力爭年ATM機覆蓋面提升至93%,POS機覆蓋面提升至94%,網上銀行、轉賬電話覆蓋面提升至平均3戶/村組;2013年ATM機覆蓋面提升至95%,POS機覆蓋面提升至96%,網上銀行、轉賬電話覆蓋面提升至平均5戶/村組;2015年ATM機覆蓋面提升至100%,POS機覆蓋面提升至100%,網上銀行、轉賬電話覆蓋面提升至平均6戶/村組。

(四)三農保險。力爭在年,全縣水稻、能繁母豬保險覆蓋面擴大到100%;2013年,各鎮、場、開發區的“兩屬兩戶”農房保險覆蓋面達到80%,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覆蓋面達到40%,全縣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覆蓋率達到20%;2015年,各鎮、場、開發區的“兩屬兩戶”農房保險覆蓋面達到100%,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覆蓋面達到60%,全縣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覆蓋率達到40%。

(五)證券期貨。力爭在年,引進1家證券機構在我縣設立分支機構,在2015年前全縣至少有1家涉農企業上市成功,參與農業期貨的農村經濟組織不少于10個。

(六)信用建設。在““期末全縣信用鄉鎮占比75%、A級以上信用企業占比5%、信用社區占比50%的基礎上,年,信用鄉鎮占比提升至90%,A級以上信用企業提升至7%,信用社區提升至70%;2013年信用鄉鎮提升至100%,A級以上信用企業提升至15%,信用社區提升至100%;2015年,全縣A級以上信用企業達到20%。

三、實施內容和部門職責

(一)縣人民銀行

1、負責全縣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的組織和具體落實,承擔全縣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的協調溝通,召集成員單位協商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履行工作檢查、督辦及年度考核職責;

2、認真落實鼓勵轄內金融機構增加縣域貸款的考核辦法,用好用活存款準備金和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嚴格考核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新增存款60%用于當地貸款;

3、指導轄內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縣招商引資、城東新區建設、產業結構調整和新農村建設等支持力度,在“”期末全縣存量存貸比30%的基礎上,2012年達到40%,2013年達到50%,2015年達到60%;

4、指導轄內金融機構加大對縣域中小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種養殖基地、農村種養大戶、農戶小額貸款等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的創新和運用力度。到“十二五”期末,全縣貸款支持的中小企業覆蓋面由23%增加到55%,貸款支持的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覆蓋由16%增加到30%,貸款支持的農村種養大戶覆蓋由24%增加到50%,農戶小額貸款發放面由38%增加到50%;

5、維護和管理全縣支付結算秩序,指導轄內金融機構不斷提高支付清算服務質量和水平。到“十二五”期末,全縣大、小額支付系統和支票影像系統等現代化支付系統的覆蓋面由47%擴大到100%;各類銀行卡和農民工特色卡的卡聯網通用覆蓋面100%,網上支付、手機電話支付、有線電視網絡支付等新型支付手段由2戶/村增加到6戶/村,開設銀行帳戶的中小企業100%全覆蓋;ATM機在全縣鄉鎮、場、區的覆蓋面達到100%,POS機刷卡消費要延伸至各鄉鎮、場、區的商場超市、社區服務站、村組商業零銷點;全縣各級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全面實現公務刷卡消費;

6、提高國庫服務質量和水平,到“十二五”期末,全縣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系統實現各鄉鎮、場、區全覆蓋,上線繳稅業務總量的份額達到50%以上;實現涉農企業、民福企業的出口退稅、農機補貼、種糧直補等涉農資金國庫直撥的范圍擴大到全縣各鄉鎮、場、區;縣財政撥款單位的養老基金、社?;鸬人⒖ɡU納面達到50%以上。

7、協調溝通財保、壽保及其它商業性保險機構做大對“兩屬兩戶”農房及水稻、能繁母豬等政策保險業務量,指導其加大對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和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營銷力度,引導創新農戶大病醫療保險、農戶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的擴面工作。

8、充分利用信息優勢、協調優勢和政策優勢,加大對擬上市的化工、麻紡等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金融知識輔導力度,引導規范運作,鼓勵和支持其盡快符合上市條件,力爭在“十二五”期末,支持1-2家涉農企業上市成功;同時,要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我縣改革開放后的富民強縣成果,協調引進1-2家證券機構深入我縣市場,使我縣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有效對接;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盡快組建小額貸款公司,在機構章程、業務流程及市場準入等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

9、進一步鞏固金融生態建設成果,到“十二五”期末,征信系統查詢要全覆蓋到各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全縣各鄉鎮、場、區的信用信息采集、運用實現共享;創建“湖北省金融信用縣”工作實現常態化,全縣信用企業占比達到60%以上、信用鄉鎮、信用社區達到90%以上;加大對縣擔保公司規范經營的指導力度,協調其擴大擔?;穑瑤椭湓黾又鬓k聯系銀行,做大各類信貸融資擔保業務;信貸、人民幣、證信、保險、投資理財等金融知識宣傳窗口要延伸到全縣各鄉鎮、場、區的文化站、村民(社區)服務站和農村書屋,假幣識別、殘損幣兌換要全覆蓋到全縣金融各營業網點窗口。

(二)縣銀監工作組

1、順應我縣城鎮化建設進程,合理規劃轄內金融機構布局,積極鼓勵和支持轄內金融機構在各鄉鎮、場、區設立機構網點和營業網點,到“十二五”期末,全縣金融機構網點由59個增加到70個,營業網點由4個增加到10個;

2、大力引進實力強、機制活的外地法人類金融機構在我縣設立分支機構或參予組建村鎮銀行,加快我縣農村資金互助社組建進程,到“十二五”期末,全縣要形成政策性銀行、國有控股商業性銀行,地方法人類金融機構和新型農村準金融機構共存的完善金融組織體系。

3、指導和推進縣農發行商業性經營業務、縣農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縣農信社向商業性銀行轉變等改革進程。

4、配合縣人民銀行對縣法人類金融機構新增存款用于當地貸款的考核工作,協助縣人民銀行做好全縣金融服務全覆蓋的檢查和督促工作。

(三)縣農發行

1、確保全縣糧棉油收購貸款等政策性業務的正常運轉,保證全縣糧食收購最低保護價的落實到位;

2、在有效控制風險前提下,降低信貸門檻,做大商業性經營業務,重點對我縣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農業加工企業、農村種養大戶、農業產業化基地等農村經濟實體實施信貸傾斜,在“十二五”期間,每年的貸款增量保持在10%左右,其中:商業性經營業務占比達到70%以上;

3、在各鄉鎮、場、區的糧食收購部門或涉農企業或有關村組建立工作聯系點,做好金融政策性支農的咨詢、評估等服務工作。

(四)縣農業銀行

1、做好金穗惠農卡的發行和推廣工作,不斷提高服務“三農”的質量和效率。到“十二五”期末,金穗惠農卡要覆蓋全縣各鄉鎮、場、區,發卡總數達到三萬張以上,貸款授信覆蓋面達60%以上,授信總額在2億元以上,并全面實現在惠農卡上將農戶貸款、存取現金、轉賬結算、匯兌及財政直補、醫療保險等服務功能融為一體;

2、組合運用可循環流動資金貸款、最高額抵押、國際貿易融資、扶貧項目貸款、小額扶貧貸款等信貸產品組合,大力扶持我縣發展前景好、現金流量充足的優質中小企業。并積極推廣以“門面抵押”等簡式快速貸款和自助循環貸款為代表的信貸新產品,在“十二五”期間,對全縣中小企業貸款覆蓋面達到10以上,中小企業貸款每年凈增保持在10%以上;

3、加快針對我縣域鄉居民客戶多種個人理財產品的整合和推廣應用。對民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農村種養大戶提供本外幣資產、負債與基金、國債、保險等個性化的理財產品組合和投資套餐;

4、擴張網點和網絡優勢,積極拓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電話轉賬寶及銀行卡等產品的運用。到“十二五”期末,縣農行的ATM機、POS機實現對全縣各鄉鎮、場、區的全覆蓋,縣農行所屬的開戶中小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村級經濟組織、社區經濟實體的網上支付、電話支付、手機支付等非現金支付結算全覆蓋;

(五)縣農信社

1、穩步推進產權制度改革,清理優化股權結構,引進戰略投資者,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股份制改造。在“十二五”期間,完成組建農商行工作;

2、加強鄉鎮網點建設,到“十二五”期末,各鄉鎮農信社均要改造為功能齊全綜合性金融營業網點;各網點均要開通大小額支付系統、票據影像系統,ATM機、POS機等自助終端在各鄉鎮、場、區的覆蓋面達到100%;網上銀行、電話銀行要延伸至村組、農村個體工商戶、農村種養大戶;

3、以小額農貸、小額商貸、小額企貸“三小”貸款為重點,扎實、全面地開展農戶、商戶和中小企業的評級授信工作,逐步提高貸款的覆蓋面和滿足率。到“十二五”期末,對全縣農戶評級面達到60%以上,授信面達到50%以上,貸款有效需求的滿足率達到60%以上,農戶小額貸款余額保持10%的增長幅;

4、進一步優化信貸結構,積極營銷大額農貸,重點支持一批起點高、規模大、帶動能力強、外向度高的中小企業,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村種養大戶公司等的資金需求。到“十二五”期末,對全縣中小企業的貸款覆蓋面達到10%以上,農產品生產基地貸款和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覆蓋面達到40%以上;種養大戶的貸款覆蓋面達到50%以上;

5、將小額貸款的用途擴展到支持農村消費、助學等領域,較好滿足農民購置農用車、農機具、家電、大件消費品的貸款需求,大力推廣國家公職人員工資賬戶質押貸款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積極支持餐飲服務、旅游開發等第三產業的發展,拉動農村消費市場。到“十二五”期末,消費性貸款占比達到10%以上;

6、推進產品和服務創新,探索和推廣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倉單、運單、訂單和農房、荒地等抵質押方式,滿足農村客戶合理的生產經營需求。加強與縣擔保機構、保險公司合作,切實拓寬貸款擔保渠道。對有市場、有效益、有前景的優質涉農企業,提供包括貸款、承兌、貼現、咨詢、理財等一系列綜合金融服務,進一步拓展信貸服務渠道;

7、發揮網點優勢,做好各鄉鎮、場、區的代收有線電視費、代收各項規費、各項涉農補貼、工資、保險等代收代付業務,并積極拓展結算、理財、保函、內部貼現、轉貼現、資信證明、授信評估、承兌匯票等中間業務。

(六)縣郵政儲蓄銀行

1、創新小額貸款品種,在“十二五”期間,小額農戶貸款、農戶聯保貸款、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的擔保貸款在各鄉鎮、場、區的覆蓋面達到100%;每年的小額貸款要增長10%以上;

2、積極開發公司性貸款業務,年開展公司性貸款業務試點,2013年公司性貸款業務占比達到30%,2015年公司性貸款業務要覆蓋全縣各鄉鎮、場、區,占比達到50%以上;

3、加強服務設施建設,到“十二五”期末,各網點均要開通大小額支付系統、票據影像系統;ATM機、POS機要覆蓋全縣各鄉鎮、場、區;網上銀行、手機和電話銀行要延伸到村組。

(七)縣工行、建行、中行、湖北銀行

1、加大對中小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間,新增存款要保持40%的標準支持當地中小企業發展;

2、積極開展支農支小信貸服務,重點是對農業產業化基地、農業觀光產業、生態農業提供信貸支持,到“十二五”期末,涉農貸款占比達到20%以上;

3、依托科技優勢,推進縣域金融服務,到“十二五”期末,所開設銀行帳戶行政企事業單位客戶的開通網上支付、手機電話支付等覆蓋率在100%,個人50%以上;ATM機、POS機在各鄉鎮、場、區的覆蓋率40%以上。

(八)縣壽保、財保及其他商業性保險公司

1、擴大政策性保險范圍?!笆濉逼陂g,政策性保險在各鄉鎮、場、區的覆蓋率100%;政策性保險業務量每年凈增20%以上;

2、積極營銷農村商業性保險業務?!笆濉逼陂g,農民工意外保險業務量每年增長30%以上;農民小額人身保險業務量每年增長10%以上;

3、建立鄉鎮保險業務聯系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各類保險險種在各鄉鎮、場、區實現全覆蓋;

4、降低保險理賠門檻,保證投保農民小災小損及時補償;

5、加強與銀行類金融機構合作,努力實現“銀行+保險+農戶”服務模式在全縣各鄉鎮、場、區的全覆蓋。

(九)各鄉鎮、場、區黨委、政府

1、健全農村信用環境建設組織機構(落實1名黨委副書記或副鎮長分管),完善信用鄉鎮創建工作機制,確保信用環境建設常態化;

2、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和改善當地經濟環境,為新設金融機構網點創造良好條件;

3、支持金融機構在所轄地的企業、村民(社區)服務站、農村書屋等建立金融工作聯系點,組織和參與金融知識宣傳進村入戶,在人民幣反假、農村支付結算環境建設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政府服務;

4、以黨紀、政紀等強力行政手段,積極幫助和支持金融清收公務人員、村級經濟組織、鄉鎮企業等不良貸款。協調所轄土管、城建、財政、稅務、工商等部門降低金融信貸資產的評估、抵押、清收、處置等費用,減免金融網點設置及金融服務硬件設施建設的各項規費;

5、加強對其所轄地金融機構網點的指導和協調服務,引導信貸資金和“三農”保險與國家各類“三農”項目扶持資金實施有效對接,并盡快建立財政貼息或風險補償機制,提高金融支農支小和農村保險營銷的積極性。

(十)縣直各職能部門

1、配合和支持政府利用土地等有效資產回收處置金融不良資產工作,加大國家對金融改革的相關稅收減免政策力度;

2、在金融機構設置、不良貸款清收、辦理信貸抵押業務、金融資產評估處置等方面,合理降低收費標準,依規簡化手續;

3、積極支持和參與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在信用鄉鎮、信用企業、信用社區建設等方面,發揮應盡的職能部門作用。

(十一)縣司法部門

1、依法維護金融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嚴厲打擊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加大對金融案件勝訴的執行力度,以強力的司法保障支持金融不良資產的清收和處置;

2、指導金融網點的安全建設和檢查,加強對金融網點及ATM機、POS機等金融服務設施的重點保護;

3、配合和參與金融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在金融征信信息采集、咨詢、評估、運用等方面提供信息支撐。

四、工作要求

(一)試點運行,有序開展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選擇在興國、洋港、富池、軍墾、韋源口等鎮區,全面開展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試點工作。各試點鎮(區)要全面負責所轄區域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全力打造“金融信用鄉鎮”品牌,吸引金融機構不斷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引領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不斷深入;縣各銀行類機構和保險公司要發揮各自優勢,積極探索信貸資金供給、金融服務便利化、“三農”保險推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等領域的有效途徑,積累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經驗;各職能部門要為試點工作提供政策傾斜、職能服務,支持農村金融全覆蓋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后,在全縣整體鋪開。

(二)做實基礎,不斷深化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要立足各鎮(區)的經濟發展趨勢和城鎮化發展進程,合理規劃金融網點布局;把縣農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發展、縣農信社改制工作落實到健全機制、規范經營及不斷加大支持中小企業和“三農”發展力度等關鍵環節上;加快縣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的組建工作,進一步健全金融支持我縣中小企業和“三農”的組織體系;在貫徹執行國家貨幣政策的同時,縣各金融機構要結合我縣實際,落實好中央、省、市、縣有關金融加大對縣域中小企業和“三農”發展支持力度的要求,不斷提高我縣中小企業和“三農”的信貸需求滿足率;提高金融基礎服務便利化程度,金融窗口服務延伸到村組,積極申報外匯服務窗口前移工作,盡力滿足我縣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的各類需求;加大“三農”保險力度,在各鎮(區)建立保險業務聯系點,努力為“三農”發展提供較好的保險保障。

(三)創新探索,豐富活躍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結合“三農”金融服務的多樣性,大力推廣“龍頭企業+種植基地+行社聯合+財政貼息”的“四位一體”、“農戶+公司”、“銀行+保險”等信貸服務模式,積極營銷農村林權、土地承包權、水面經營權、集鎮旺鋪、大型農機具、農業定單、應收賬款、庫存商品、出口退稅等貸款抵(質)押品種,持續擴大青年創業、農戶聯保、再就業貸款的社會效應,做活做大信貸支農業務;加快全縣各金融網點的大小額支付系統和票據影像交換系統的建設,實現鄉鎮通存通兌全覆蓋,并逐步擴大農村代收代付業務、卡網通用的覆蓋面及網上銀行、轉賬電話等現代支付手段和銀行卡、支票、匯票在鄉鎮的普及運用;努力擴大涉農財政資金直撥試點范圍和推廣農村電子繳庫橫向聯網系統;逐步加大“三農”保險擴面,延伸服務品種,保證保險補償足額及時到位。

(四)突出重點,合理導引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以涉農企業、農村經濟組織、農戶為主體服務對象,實施金融服務全覆蓋傾斜,重點在農業產業化、農村種養殖業發展、農村商品流通、農田水利建設、小城鎮建設、農業資源開發、農業生態旅游及農民增收等領域,按便民惠民原則,在風險控制前提下,合理簡約信貸和保險流程,降低信貸審批和保險理賠門檻,同時,政府部門及金融機構要整體聯動,支持和鼓勵與“三農”關聯程度高、市場前景好的中小企業積極上市,引導經營規模大、效益好的農村經濟組織參與農業期貨,助推我縣優勢農業的持續發展。

(五)政策激勵,切實保障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根據《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鼓勵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考核辦法(試行)》規定,對考核達標的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優惠1個百分點執行,享受再貸款優惠利率,優先批準設立分支機構和開辦新業務。同時,對存量存貸比高于全縣平均水平的金融機構和全縣當年新增涉農企業貸款,縣政府按新修訂的《金融支持陽新經濟發展考核辦法》,按一定比例予以資金獎勵;并通過土地轉換不良資產及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農信社改革,通過擔保公司重組,擴充擔?;鸬冉档托刨J風險,參照招商引資等政策吸引金融機構來我縣設立分支機構。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林權、水域等流轉機制,并探索建立“三農”貸款和保險風險補償機制,并通過財政預算,安排一定的財政貼息資金,為諸多“三農”信貸品種推廣創造條件;加大對逃廢金融債務、非法集資、銀行卡詐騙等打擊力度,加大對金融勝訴案件的執行率,加大公職人員不良貸款行政清收力度等,維護金融合法權益。

(六)優化環境,持續推進農村金融全覆蓋。加大信用鄉鎮、信用村組、信用農戶、信用企業、信用社區的創建力度,完善“三農”征信共享體系,定期組織開展涉農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及廣大農戶的金融信用培訓,夯實農村信用基礎,使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與經濟環境建設實現有效對接。同時,政府、人民銀行要組織金融機構積極開展金融知識“進村入戶”、“進廠入礦”等活動,重點加強信貸知識、支付結算知識、人民幣知識、征信知識、金融理財、保險知識等方面的宣傳,力促金融知識深入人心。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專班推進。成立陽新縣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金融工作領導任副組長,各金融機構和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由縣政府財金辦、人民銀行、銀監部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同時,各鎮(區)和各金融機構均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

(二)完善機制,統籌謀劃。建立領導小組季度會議會商制度,成員單位信息通報制度,領導小組要統籌工作規劃,適時調度工作進程,履行督促檢查職責,協調解決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各種問題。各金融機構要結合自身職能和服務工作的第一線,有序的安排好工作事項,制定工作措施,并適時提出工作推進的具體建議。

(三)實施考核,落實獎懲。將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納入全縣對各鎮、場、開發區量質化考核體系,并作為黨政主要負責人政績考評的重要依據;對各金融機構開展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的質量和進程考核與金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同步進行,并加大權重,對成效顯著的金融機構,將通過政策優惠優先落實、財政性存款傾斜、涉農貸款風險補償、財政性貼息及一定比例資金獎勵和全縣通報表彰等予以鼓勵,對工作不積極、影響工作進程的金融機構,采取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戒免談話、降低其財政性存款比例和全縣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