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企業用工實施意見

時間:2022-04-01 0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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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企業用工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大遺址保護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強企業用工服務,有效解決企業結構性用工矛盾問題,推動“工業興市”戰略深入實施,促進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支持職教發展,促進勞動力資源開發

(一)支持職業學校打造品牌。整合職業教育資源,促進職業教育規?;⑻厣?。根據產業發展實際,引導、督促各類職業學校根據本市企業發展需求調整專業設置,建設特色專業,努力為本地企業培養和輸送急需的技能人才。加強職業學校實訓基地和“雙師型”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打造職業教育品牌。

(二)支持職業教育模式創新。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新機制,組織引導學校與本地企業聯合辦學,實行訂單定向培養,以需促培,以培供需,直接向企業輸送人才。健全“一年學基礎知識、一年學職業技能、一年頂崗實習”的“三段式”職教辦學模式,強化職業技能培養,全面提高學生的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

(三)加大職業教育投入。堅持把發展職業教育作為實施“工業興市”的重要舉措,逐步增加公共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優先將職業學校的實習基地、實訓基地、師資隊伍建設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給予項目和資金扶持。

二、強化服務指導,幫助企業化解用工難題

(四)加強企業用工指導。定期組織開展企業用工政策咨詢、業務指導,引導企業根據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和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合理確定招聘條件,幫助企業制定全年用工和崗位培訓計劃,對用工規范、穩定的企業,優先提供用工服務。

(五)促進勞動力供需互動。加強市勞動力資源信息庫和企業用工信息庫建設,健全完善勞動力供求信息收集、、統計和分析制度,由市人社部門至少每周一次用工供求信息。積極打造勞動力供需互動平臺,每年由市政府主辦1-2場大規模用工招聘大會。配合重大節慶活動、招商引資活動或大型企業進駐,由市人社部門舉辦專場勞務招聘會。全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每周舉辦2次以上的招聘活動,促進勞動力與企業有效互動對接。

(六)招引外地高技能勞動力。建立高校和民企信息對接機制,開設民企高校招聘網,拓寬大學生與企業的溝通渠道,幫助企業招引高素質人才。加強與相關院校的聯系合作,建立校企勞務合作關系,招引外地高技能勞動力。充分發揮職業中介機構作用,及時為企業引進高層次、有一技之長的實用型人才。組織企業到勞動力富余地區招工或委托就業服務機構招工,有計劃地引進外地勞動力。

(七)引導勞動力就近就業。大力實施“金鳳計劃”,支持工業園區重點企業招攬本土高端管理人才。組織市屬各類院校至少每年舉辦一場全市就業創業形勢報告會,引導畢業生在本地自主擇業。引導各類勞動力樹立正確的就業觀、擇業觀,以服務本地企業為己任,盡可能的回荊就近就業。

三、改善用工環境,增強企業用工吸引力

(八)引導企業善待職工。引導企業建立“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加大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員工宿舍、娛樂室等投入,為員工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引導企業關心員工精神需求,加強與員工的感情交流,真正做到以待遇留人、以感情留人,以事業留人,以精神凝聚人,吸引更多優秀人才為企業服務。逐步完善工業園區的教育、醫療、交通公共設施和職工公寓、商業網點等配套設施,盡力改善企業外部環境。

(九)建立工資增長機制。及時工資指導線和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引導企業合理確定企業工資增長率,并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穩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形成工資公平決定機制,保障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進一步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督促按時足額發放工資。

(十)督促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規。督促企業執行勞動合同<制度,與職工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并到人社部門辦理用工登記和備案手續。督促企業落實各項社會保險政策,足額繳交各項社會保險費。加強勞動執法監察工作,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勞動時間、勞動報酬等相關政策,切實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實施財政激勵,給予企業招工優惠政策

(十一)實施用工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企業吸納本地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對企業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單位部分,按照規定給予社保補貼。

(十二)實施職業培訓補貼政策。企業新錄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及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等四類人員,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員工到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就業培訓定點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可按規定享受定額職業培訓補貼。企業因生產經營發生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等情形開展職工轉崗培訓,可申請轉崗培訓安置補貼。

(十三)實施就業見習補貼和職介補貼政策。企業建立就業見習基地,為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見習機會、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放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補貼,可按見習人數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見習補貼。各類職業中介機構免費為登記失業人員和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提供就業服務并實現就業的,按每人150元的標準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職業介紹補貼。職業中介機構在申請職業介紹補貼時,按每位符合免費服務條件的人員每年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計算,不得重復申請。

(十四)實施小額貸款貼息補貼政策。申請小額擔保貸款200萬元以內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凡符合用工等方面的貸款貼息條件,均可按規定享受地方財政貼息補貼。

(十五)實施企業招工稅費減免政策。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上述企業招錄失地農民、當年度大學畢業生,比照以上優惠政策執行。

(十六)實施企業高端人才引進政策。企業引進博士等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引進博士等高層次人才的若干意見》(發〔〕7號)精神,給予高層次人才在住房、子女上學、配偶安置、科技項目等方面的特殊政策,為企業引進高端人才創造條件。

(十七)實施農民工城鎮入戶改革政策。凡在中心城區和縣市城區、鄉鎮駐地及建制集鎮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的農民工,均可申請辦理城鎮常駐戶口,與其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戶口可隨轉。市內農民工在城鎮入戶后,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保留。經批準在城鎮落戶的人員,在入學、就業、社保等方面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權利。

五、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服務工作機制

(十八)建立企業用工協調機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扶貧辦、市廣電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等單位共同參加的市勞動力協調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企業用工工作的統籌協調,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建立聯席會議會商制度,及時解決企業用工問題。

(十九)建立市用工指導服務平臺。成立由市人社局牽頭,市經信、教育部門參與的用工指導服務工作專班,負責收集全市重點工業園區、重點工業企業、重點工業項目的用工需求信息,用工政策和用工需求信息,指導企業用工工作。

(二十)建立公益性宣傳制度。市政府及人社部門主辦的招聘活動信息和市政府認定的重大企業(項目)的招聘廣告,由日報社、電視臺、廣播電臺、新聞網和市政府網站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