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組建農村銀行機構意見

時間:2022-04-01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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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社組建農村銀行機構意見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加快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精神,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金融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政發〔〕23號)要求,現就加快推進我市農村信用聯社組建農村銀行機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組建農村銀行機構的重要意義

農村信用聯社組建農村銀行機構是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支持“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的需要,是農村信用聯社擺脫困境,加快發展的必由之路。各級各部門要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組建農村銀行機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增強做好組建農村銀行機構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科學制定組建農村銀行機構工作方案

各地要認真落實省政府關于組建農村銀行機構3年規劃和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堅持因地制宜、一社一策的原則,盡快制定農村銀行機構達標規劃和組建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工作時限和工作責任,加大工作力度,通過監管達標升級,加快消化歷史包袱,加大彌補虧損力度,增強抗風險能力,確保今年內達到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明年全部掛牌開業的組建工作任務。

三、大膽探索農村銀行機構組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舉措

各地要探索用現金或資產捐贈、現金等額置換、劃撥政府擁有的房產、土地、林地使用權等各類資產置換方式,消化農村信用聯社不良資產;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對組建農村銀行機構過程中,涉及資產置換、不良資產清收、抵債資產處置以及辦理財產確權過戶、資產評估、固定資產重估增值、抵押貸款手續等環節的有關稅費進行減免;運用市場化手段,幫助農村信用聯社引進戰略投資者,引薦法人股投資者,彌補資金缺口,優化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機制。

四、切實加大不良資產的清收處置力度

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清收盤活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的通知》(政辦發〔〕61號)精神,落實工作責任,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加大清收工作力度,加快消化歷史包袱,確保按預定計劃完成清收任務。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全力清收國家公職人員、行政及事業單位拖欠農村信用聯社貸款。各地要協調司法機關進一步加大金融債權案件執行力度,提高結案率和執行率,嚴厲打擊惡意逃廢農村信用聯社債務行為,切實維護農村信用聯社的合法權益。

五、正確處理產權改革與業務發展的關系

壯大資金實力,加快業務發展步伐是農村信用聯社化解歷史包袱、實現經營效益快速增長的關鍵所在。各地要積極搭建銀企合作平臺,向農村信用聯社推薦優質項目和優良企業。農村信用聯社系統各單位要堅持服務“三農”和縣域經濟的市場定位,立足社區,面向“三農”,進一步發揮機制靈活、政策優惠、網點眾多的優勢,不斷增強資金實力,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提升經營效益和社會形象,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務,為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創造良好的條件。

六、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推進農村銀行機構組建工作

為加強對組建農村銀行機構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荊州市農村銀行機構組建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各地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認真研究農村信用聯社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特別是對農村信用聯社不良資產處置及股金募集工作,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爭取上級政策,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大力支持農村信用聯社改革工作,確保我市農村銀行機構組建工作順利推進。要建立農村銀行機構組建工作考核機制,將其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分類指導,整體推進。要完善協調機制,細化措施,落實責任,建立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搞好協調服務,形成工作合力。市農村銀行機構組建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地農村銀行機構組建工作進行檢查、督辦,定期通報各地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