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氣象為農指導意見

時間:2022-04-05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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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氣象為農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氣象為農服務工作,充分發揮氣象服務“三農”的重要作用,提升基層氣象為農服務水平,切實提高農村氣象災害防御能力。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氣象為農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氣象為農服務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是氣象災害較為嚴重的地區之一。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經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我市氣象防災減災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目前農村仍然是氣象災害防御的薄弱地區,農業仍然是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產業,農民仍然是最易受到氣象災害威脅的群體。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全球氣候變化影響的加劇,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日益增多,氣象條件不確定性更為復雜,農業生產、農村發展、農民生活對氣象服務的要求更高、需求更迫切。在新的形勢下,加強氣象為農服務建設,事關我市糧食增產、農業增效和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對提高農村防災減災能力,保障廣大農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二、進一步明確氣象為農服務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農村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統籌各種有效資源,以提升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農業氣候資源開發利用能力、農業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和農村氣象災害防御能力為重點,發揮氣象為農服務的職能和作用,為全市新農村建設和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氣象保障。

(二)基本原則

按照公共氣象服務城鄉均等化發展的要求,遵循“政府領導、財政保障,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整合資源、信息共享”的原則,結合各地需求,立足現有基礎,科學合理布局,強化薄弱環節,完善體制機制,延長服務鏈條,積極推進農村氣象技術裝備和防災減災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氣象為農服務水平。

(三)工作目標

利用3-5年時間,在全市基本建成“結構科學、布局合理、功能先進”的市、縣、鄉、村4級氣象為農服務體系;完善適合我市實際的農村氣象應急減災組織體系,建立覆蓋面廣的農村氣象預警信息網絡,構建市、縣、鄉、村、戶五級有效聯動的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強化和涉農、涉災部門及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重點服務對象的聯動與合作,出臺有關政策措施,構建氣象為農服務工作長效機制。實現防御規劃到縣(區),組織機構、自動觀測、精細預報、氣象信息服務站到鄉(鎮),應急預案、風險調查、科普宣傳、氣象信息、預警信息到村。

三、大力加強氣象為農服務設施建設

(一)加強農村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設施建設。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努力優化農村氣象災害監測站點布局,加快農村山區、林區、重要流域、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雷電多發地區農村雷電災害觀測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鄉(鎮)自動氣象站建設。全市各級氣象、農業、林業、水利、國土等部門要齊心協力,相互配合,推進氣象設施統籌規劃、合作共建、資源共用和信息共享,以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的精細化水平。

(二)加強農村氣象信息設施建設。加快建設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覆蓋城鄉的氣象預警信息網絡體系。各縣(區)政府部門要結合涉農部門“信息入村”工程,從2012年起,按照“有固定場所、有信息接收設備、有氣象信息員、有定期活動、有管理制度、有長效機制”的標準,在所有鄉(鎮)和部分村逐步建立農村氣象信息服務站。利用1-2年時間至少在每個鄉(鎮)政府和人口密集區建設一個電子顯示屏,在2/3以上的行政村和有條件的自然村建設一個高音喇叭,并將其維持經費列入政府年度預算,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及時向農民群眾氣象預報預警信息。氣象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電子顯示屏、高音喇叭、網絡等各種媒體及信息電話、手機短信等各種傳播手段,加強農村氣象信息與服務,促進氣象信息進村入戶,通過至少一種手段將氣象信息傳送到農戶手中,切實解決農村氣象信息傳輸“最后一公里”問題。

(三)加強現代農業氣象服務設施建設。在保持現有農業氣象觀測站網格局基本穩定的前提下,以充分滿足地方需求、代表區域農業特色和兼顧平衡分布為原則,結合各地高產創建、現代農業等示范區創建,建設農業氣象觀測系統,開展農田小氣候觀測業務,建立我市現代農業專業氣象觀測網絡。各縣(區)人民級政府要組織氣象、農業等部門建立至少1個具有當地特色的農業氣象觀測基地或農業氣象科技示范園,提高對設施農業、生態農業和特色農業的氣象監測服務能力。

(四)加強糧食安全生產的氣象服務。市、縣(區)兩級農業、氣象部門要緊緊圍繞糧食增產目標,建立農情、災情、墑情的聯合調查制度和農業氣象災害預報的聯合會商制度;建立農村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服務用戶庫,開展農業氣象的“直通式”服務;組織開展農業政策性保險的氣象災害鑒定和預警服務。氣象部門要提高農用天氣預報和鄉(鎮)天氣預報準確率,加強低溫、干旱、連陰雨、漬澇等農業災害的監測與影響評估;加強糧食作物的苗情、發育期及作物長勢監測預報服務。

(五)加強農村防雷避雷設施建設。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氣象、城建等部門編制符合我市實際的農村住宅防雷裝置設計安裝指導圖集,引導農民按照防雷規范標準建房,推進農村科學防雷。把農村防雷設施建設與新農村建設、農村危舊房改造和農村中小學防雷建設結合起來,切實提高農村建筑物防雷減災能力。氣象部門要充分利用世界氣象日、防災減災日、科技宣傳周和安全生產月等重要節日,在農村開展氣象災害防御和防雷科普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

四、深入推進氣象為農服務能力建設

(一)提高農村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各地應充分發揮基層氣象臺站在農村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中的作用。各級農業、水利、林業、國土、通信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與同級氣象部門的協作,實現部門間信息資料共享,共同做好重大農業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預報預警和農村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氣象應急保障工作。通信部門要建立突發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的“綠色通道”,及時免費向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各級人民政府要用1-2年時間,組織編制并出臺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組織開展精細化氣象災害區劃和普查工作,組織制定鄉、村兩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開展農村氣象災害應急準備認證工作,制發鄉村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卡和明白卡,在氣象災害易發區設立安全轉移路線警示牌,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鄉村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活動和農村防災減災應急演練,加強鄉村氣象信息員的氣象防災減災知識培訓。

(二)提高現代農業氣象科技支撐能力。各地要在農業科技創新和新技術示范推廣中科學運用農業氣象監測預警信息、農業氣象情報和農業氣象適用技術。要圍繞政策性農業保險和生態農業、設施農業、特色農業發展,切實加強專項氣象服務,減輕農業災害損失,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創新氣象服務載體,建立氣象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專業大戶、專業合作社等服務的“聯系卡”制度。

(三)提高農業氣候資源開發利用能力。市、縣(區)兩級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開展農業氣候資源普查評估,開展精細化的動態農業氣候區劃,為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開發、商品糧基地建設、優良品種引進提供科技支撐;建立農村氣候災害風險管理機制,開展新農村建設規劃布局、農村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和實施重大農業工程項目,要統籌考慮氣候可行性和氣象災害風險性,保障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四)提高農業抗旱防雹減災能力。建立統一協調的市、縣(區)兩級人工影響天氣指揮中心,不斷提高人工影響天氣保障糧食安全的作業指揮水平和業務能力。政府主導,建設一支管理、業務和作業服務能力強的人工影響天氣為農服務專業化隊伍。建立抗旱、防雹、增蓄相結合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機制,在農業易旱區、農村缺水區、農作物主產區、林區適時開展抗旱、防雹、水庫增蓄等作業。

五、切實強化氣象為農服務各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氣象為農服務工作,將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對農村公共服務建設、運行和維護的財務投入渠道,認真組織實施,強化監督檢查,并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確保取得實效。切實加強領導,要成立縣(區)、鄉氣象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和縣級氣象防災減災指揮中心,進一步明確鄉(鎮)氣象信息服務站以及縣、鄉分管領導、鄉(鎮)氣象協理員、農村氣象信息員等機構和人員的職責。

(二)加強部門合作,建立長效機制。要逐步建立政府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相關部門各負其責、有效聯動,全社會積極配合、共同參與的農村氣象災害防災減災組織體系;各縣(區)政府要建立有效的鄉(鎮)氣象信息服務站、氣象協理員、農村氣象信息員等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的監督制度,每年要組織開展農村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大檢查,確保農村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落實到位。

(三)加強宣傳引導,加大氣象災害防御投入。各地相關部門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加大對“氣象為農服務”建設重要意義、政策措施以及新進展、新經驗的宣傳。要將農村氣象基礎設施建設和鄉(鎮)氣象信息服務站建設納入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建設和維護資金。要進一步加大氣象災害防御科研投入,加快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不斷提升氣象為農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