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城區交通管理實施意見
時間:2022-04-25 0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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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中心城區交通綜合管理機制,改善道路交通環境,切實解決城區道路交通行車難、停車難、走路難和交通秩序混亂等突出問題,現就加強和改善中心城區交通綜合管理,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不斷適應城市化發展需要,按照“先易后難、標本兼治”的原則,突出短期整治與長效機制相結合,綜合運用規劃、建設、管理、教育等手段,著力解決城區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最大限度地改善城區交通秩序,確保道路路網結構逐步優化,道路利用率迅速提高,交通秩序進一步規范,交通擁堵狀況明顯緩解,為打造區域經濟文化高地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總體目標
(一)近期目標。第四屆世界太陽城大會召開前,市民交通素質明顯提高,交通陋習明顯減少,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交通行為違法違規率大幅減少;取締非法營運的出租汽車、電動汽車、客運三輪車、異地經營的出租汽車和其它非法營運行為,偵查并嚴厲打擊與“黑出租”伴生的其它違法案件;規范出租汽車經營行為,查處拒載、惡意繞行、亂停亂放等違規現象;交通組織科學合理,交通信號燈、標志線和各類交通管理設施規范、齊全;相關部門齊抓共管、通力協作的綜合治理機制初步建成,主城區交通秩序狀況明顯好轉。
(二)遠期目標。通過3—5年的努力,城市功能更加完善,路網結構進一步優化,交通流量漸趨均衡;公交優先政策得到有效落實,交通結構進一步優化,公交分擔率明顯提高;城區道路交通管理能力顯著提高,交通秩序良好,交通綜合管理長效機制、體制逐步健全完善。
三、工作內容
(一)強化管理,規范城區交通秩序。以《交通管理規劃》和《交通安全規劃》實施為契機,加大力度,完善舉措,提高城區交通管理工作成效。
1.加強重點時段地段交通管理。把上下班、上學放學、節假日等城市交通高峰時段以及容易引起擁堵的百集團、火車站、汽車站、城隍廟市場、人民醫院、實驗小學、天衢東路小學、建設街小學等重點街區和路段作為重點,制定應急預案,增派管理力量,進行綜合管理,加大對行人、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走、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通過路口或橫過公路不走人行橫道和機動車違規轉彎、掉頭、變道、闖紅燈、逆向行駛、占道行駛和不按規定讓行等違法行為管理力度,切實改善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2.加強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管理。對公交車、出租車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嚴格處理,同時抄告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督促其加強教育管理。對公交、出租企業營運車輛實行交通安全信息記錄制度,建立交通違法排行榜,定期向社會公布。加大對機動三輪、電動三輪車、無牌無證摩托車的管理,確保禁(限)行措施落到實處。加大對非法營運車、改裝車打擊力度,嚴罰、徹底根治,維護客運出租市場秩序。對農用、運輸、施工等車輛在規定時段內,嚴禁駛入中心城區,即使持有通行證的運輸、施工車輛,也要明令禁止駛入相關路段。對機關公務車輛、警車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罰,由公安交巡警部門按月匯總,通報給監察部門,反饋所在單位,列為機關作風評議內容。
3.加強靜態交通秩序管理。根據城區道路交通狀況和實際停車需求,加快城區尤其是中心城區公共停車場建設,制定停車泊位配建和停車收費標準,鼓勵社會單位開放內部停車場,引導建設民營停車場。規范路內臨時停車場設置,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開辟臨時停車場,在居民小區周邊道路設立夜間停車保管站。理順停車管理體制,明確停車管理牽頭負責部門。完善停車設施,建立停車誘導系統,方便駕駛人員就近停放車輛。
4.加大執法力度。城管部門要集中執法力量,重點取締馬路市場、占道經營、設置廣告、洗車修車、違法占道挖掘和堆物、搭建等違法行為。公安交巡警部門要加大巡管力度,從嚴查處和取締非法營運的出租汽車、電動汽車、客運三輪車以及違章停車、超速搶行等違法行為,對妨礙交通的違停車輛,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的,一律實行拖移。嚴禁殘疾人非法從事客運出租營運行為,始終保持對擾亂客運出租市場秩序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加大對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易于導致事故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公安、交通、城管執法等部門要適時調整勤務安排,重點加強主干道路和交通事故易發點(段)的交通管理,按照標準配備測速儀、酒精檢測儀和電子監控等設備,提高交通違法行為查處率。落實輕微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制度,快速撤除事故現場,完善社會化的故障車救援機制,快速清除道路障礙。
(二)加大投入,夯實城區交通管理基礎。
1.規范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設施建設。落實道路規劃建設“三同時”制度,新建改造道路要配套建設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道路監控設備等交通管理設施。分期分批完成路與路、大街與路、大道與路等42個符合交通信號燈設置條件的交叉路口信號燈、人行橫道燈及監控設備的設置工作。在雙向六車道以上的大道等路段健全或設置交通防撞護欄。更新規范大道、大道等交通標線、道路限速、指路標志的設置,特別是規范車流、人流集中的景區的幾條主干道指路標志體系建設,確保道路標識一致和交通信息準確。
2.加快城區道路建設步伐。實施三八路跨越鐵路西延、大道南延、大道北延、大道南延、西北外環連接工程和解放大道改造、東路完善和新河路暢通完善工程,啟動道路等新建工程,并結合城市改造,有計劃地打通“斷頭路”、“瓶頸路”,增加路網密度,加強支路規劃建設力度,優化路網結構,逐步解決城區通行縱橫受阻和中心城區交通擁堵等問題。對中心城區的路、路、大學路等路口進行擴大改造,改善通行條件,提高通行能力。同時,加大對次干道、支路、小街小巷改造力度,暢通道路微循環,利用支路、街巷組織單向交通,分擔主、次干道交通壓力,均衡交通流量,改善區域交通。
3.加大交警隊伍建設和裝備投入。針對中心城區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現狀,適當充實城區交警大隊警力。加快道路交通管理監控中心建設步伐,進一步推廣應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統,運用科技設備管理交通,促進道路交通管理精細化,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和安全系數。建立道路交通信息機制,及時道路交通流量、行駛車速、路段堵塞程度、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路況信息,便于先期預警、及時應對和交通參與者選擇合理的交通出行方式、路線、時間。
(三)堅持“公交優先”,積極發展公共交通。不斷深化行業改革,優化運營結構,編制實施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盡快建立起與城市規模、人口和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結構合理、設施配套、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體系。加快城區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合理規劃設置公共交通場站和配套設施,在市民較集中區域設置港灣式公交站點,建設公交專用道路系統和設置公交車優先通行標志,推進公共交通智能化管理,形成快捷高效的公共交通網絡,方便群眾出行,減少車輛流量。建立健全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各項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公共交通財政補貼和補償機制,增加公共客運車輛投入、提高車輛運能。調整優化公交線路、??奎c,擴大覆蓋范圍,延長營運時間,不斷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擔率。
(四)優化規劃,科學布局城區交通體系。
1.優化城區功能規劃。老城區的商業、金融、教育、文化、衛生等功能過度集中,是造成交通擁堵的重要原因。要著力推進經濟開發區、高鐵新區建設,優化配套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布點規劃,確保配套設施與控制性規劃同步實現全覆蓋,實現公共服務均衡發展,以集聚人氣、分散人流,減輕老城區交通壓力。
2.完善城區道路規劃。以《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實施為契機,完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個部分的路網規劃,逐步形成主次有序、快慢結合、通暢便捷的城區路網結構。在中心城區規劃“雙環雙通道”的快速路系統,即連接京滬高鐵片區的近期環、連接陵縣的遠期環,大學路和新河路為貫穿東西的快速路通道。主干路規劃總體呈格網布局。次干路規劃重點是梳理次干路網絡,打通斷頭、錯位次干路,在片區內部形成系統完整、可達性高的次干路、支路系統。
全面提高各級道路的通行能力,改善道路形象,構筑骨架道路系統,加強跨越障礙通道的改造建設,引導新區發展。中心城區注重支路網建設,提高路網整體密度,形成骨架道路完善、系統均衡發展的道路網絡。
3.嚴格停車設施規劃。采取公共停車場和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相結合的方式。
一是公共停車場。以路外停車場為主,路內停車場為輔,在中心城區外圍、大型對外客運站場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客流集散點配建不足的居住區周邊以及主要城市出入口處設置相應的路外公共停車場。同時,以不與路外停車場相沖突、保障行車順暢為原則,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路內停車場。
二是建立公共項目停車設施準入制度。城區機關、學校、醫院、商場、銀行、賓館、飯店、娛樂等建設項目,必須把配建停車設施納入規劃審批的必備條件之一。
三是規劃控制住宅小區停車功能。針對住宅小區封閉式車庫改變用途等現象,制定相應措施,提高小區內停車率。同時,加強物業管理,制止改變車庫功能等行為。
(五)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增強社會各界交通法制意識。
1.構建交通安全宣傳社會化網絡。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作用,采取播放滾動字幕、開設交通安全宣傳專欄等形式,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報道,讓市民時刻感受到交通安全宣傳氛圍,逐步在全社會形成“六大文明交通行為”,即: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遵守信號。摒棄“六大交通陋習”,即: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即: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
2.強化交通安全教育。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履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法定義務,建立健全內部交通安全管理機制,教育本單位人員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并研究落實職工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等內部考核獎懲措施。
3.建立交通安全教育長效機制。公安、交通、司法等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作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列入普法教育計劃;教育部門與交警部門配合,規范校園出入口接送區,把道路交通安全作為學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主題,并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學生個人操行評定;以中小學生接受安全教育為主導,引領家長規范接送。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20日至7月31日)。成立市區交通綜合管理委員會,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在日報、電視臺、電臺等新聞媒體開辟欄目,深入開展集中宣傳教育活動;相關部門、單位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營造整治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由公安、住建、城管執法、交通等主要職能部門組織調查摸底,查清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制定出分項整治方案;查糾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對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及時糾正,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管重罰,對影響惡劣的違法車輛和人員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三)鞏固深化階段(9月1日以后)。交警部門保證足夠警力(含交通協管員)在城區巡邏值勤,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城區交通暢通、有序;城管執法部門組織足夠力量巡查,防止馬路市場、占道經營反彈,查處亂停亂放車輛,實行規范???交通部門嚴查非法營運車輛和黑出租,維護良好的營運秩序,同時,推進公共交通的規范快速發展;深入查找城區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從體制、機制、投入等方面入手,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區交通綜合管理委員會,建立中心城區交通規劃、建設和管理一體化合作工作機制。定期召開例會,分析交通安全形勢,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由1名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主任。集中整治期間實行獨立辦公,辦公地點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樓2樓,具體負責委員會日常工作,經費由市財政按政策給予保障。
(二)推進綜合治理。各部門要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及時查糾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保持對交通違章的嚴管、嚴治態勢,要把交通秩序整治當成日常工作,持之以恒、長期堅持,形成長效機制,讓交通參與者每天都感受到嚴查整治態勢,絲毫不敢放松警惕,時時遵規行駛。集中整治期間實行聯合執法,成立由治安、交警、交通、城管執法等部門執法人員組成的聯合執法隊伍,人員與本單位工作脫鉤,隸屬交通綜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直接領導,對重點交通部位、應急、突發違章、交通治安案件等實行聯合執法。
(三)加大財政投入。交通管理和公共交通堅持政府投入為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健全城區交通投入、保障機制,確保開支渠道暢通。研究完善城區特許經營制度,積極開放市政公用事業投資、建設、運營市場,穩步推進市場化進程。以政府為主體建立多渠道的資金投入機制,發揮市場體制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大力吸收民間資本、社會資本投資城區交通設施建設。
(四)嚴格督導檢查。將改進和完善中心城區交通綜合管理工作納入對有關部門、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內容。市區交通綜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要發揮好組織牽頭、督促檢查的作用,圍繞工作目標、任務和要求,加強對各項措施落實過程和結果的督導,并及時通報督查結果。同時,暢通監督渠道,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指導,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經驗,推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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