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人員進修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22 11:19:00

導語:衛生人員進修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衛生人員進修工作意見

為切實做好2012年全市各級衛生技術人員進修培訓工作,根據省衛生廳《關于2012年全省衛生技術人員省內外進修培訓的安排意見》和市衛生局“531”人才計劃,作如下安排:

一、指導思想

堅持突出重點、分級負責、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廣大衛生技術人員的積極性,采取內聯外引、上下聯動等形式,鼓勵、支持開展多種形式的進修培訓,著力提高各級醫療衛生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更好地為廣大群眾服務。

二、進修培訓任務

根據省衛生廳安排,2012年全市選派126名衛生技術人員到省外進修,選派66名衛生技術人員到蘭州省級5所醫院進修,市人民醫院接收110名各縣(區)選派的進修人員,各縣(區)綜合醫院接收不少于10名本轄區鄉鎮衛生院進修人員,以上進修時間均不得少于3個月(任務分配見附件1)。各鄉鎮衛生院負責落實管轄范圍內的村醫每周1天或每月1周到鄉鎮衛生院坐診制度,保證年內把所有村醫培訓一遍。

三、進修培訓方式及內容

進修方式以連續進修培訓為主,也可采取分段學習和分程輪轉科室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進修培訓內容市級衛生技術人員以學習新技術、新業務為重點,縣、鄉衛生技術人員進修培訓內容以學習基本理論、基本技能為重點,村醫培訓以全科醫學診療方法應用為重點。

四、進修培訓接收單位及相關費用

進修培訓的接收單位由省衛生廳統一聯系和各單位自行聯系相結合,省衛生廳已聯系了省9所和省8所醫院(見附件2)。各縣(區)、各單位根據各自的實際與接受醫院聯系,有計劃地安排本縣(區)、本單位人員的進修培訓。

省外進修人員的進修費、住宿費按照接收單位確定的標準由派出單位支付,交通費、伙食補貼由派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報銷。省內各接收單位免收進修費,進修期間省人民醫院、蘭大二院、蘭州軍區總院安排住宿,省中醫院可安排部分住宿,蘭大一院不安排住宿,住宿費用由選送單位按照本單位相關規定解決。具體標準為:省人民醫院每人每月180元,蘭大二院每人每月240元,省中醫院每人每月450元,蘭州軍區蘭州總醫院每人每月150元。進修人員報到時需自帶單位介紹信、口罩、聽診器和工作服,其他生活必需品請在報到前與各進修單位聯系,按接收醫院的要求攜帶。

五、進修培訓任務分解

堅持統籌兼顧、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原則。按省衛生廳分配名額,市局負責全市衛生技術人員進修培訓任務的分解與落實,統一向省級進修單位派出進修人員,并協調市醫院接收各縣(區)人員進修;縣(區)衛生局按照市局分配的指標,具體負責與省、市進修接收單位聯系,選派轄區內醫護人員到省、市醫療機構進修,安排縣級醫療機構接收鄉鎮衛生院進修人員;各鄉鎮衛生院負責安排村醫輪訓工作。

六、有關要求

(一)進修培訓工作是在職醫護人員繼續教育的一種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實施全市衛生事業跨越式發展的重大行動計劃,各縣(區)、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狠抓落實。

(二)市局已將此項工作已列入《2012年全市重點衛生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并將工作進展情況納入重點工作月通報。各縣(區)衛生局要制定具體進修培訓計劃,協調聯系進修單位,組織選派進修人員,指導、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落實進修培訓任務。各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本單位業務工作實際,多渠道、多方式自主協調聯系進修培訓接收單位,制定鼓勵措施,調動衛生技術人員進修學習的積極性,主動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進修培訓人員選派等工作。

(三)各縣(區)、各單位要認真填寫《衛生技術人員進修培訓統計表》(附件3),并將上半年進修培訓情況務必于2012年5月20日前、下半年進修培訓情況于11月20日前報市衛生局中醫科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