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實施意見

時間:2022-05-22 0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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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實施意見

為認真落實我局承擔的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工作,切實抓好此項工作,進一步推動全區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現結合我局的實際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對計生管理工作的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下屬單位一把手及有關人員任組員的城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措施,全面深入地抓好我局承擔的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工作。

二、強化基層單位的計生管理責任

根據各下屬單位及機關各科室承擔的具體工作職責,分別與修建公司、開發公司、建房合作社、房產交易所、房屋管理所簽訂城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進一步明確責任,嚴格要求,實行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專人具體抓責任制,建成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管理機制。

三、認真履行計生管理工作職責

全局系統的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工作由局計生管理員具體負責,并按時參加區、辦事處組織的聯合辦公和工作會議,及時傳達上級的工作指示,督促落實好查驗、登記工作,并每月一次將我局的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情況向轄區計生部門通報。同時,協助好區、辦事處計生部門做好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工作。各有關下屬單位和機關科室,也要指派專人負責,做好查驗、登記和上報工作。

四、嚴格執行計生管理審查工作

(一)嚴把房產交易和房屋租賃手續審查關。在辦理房產交易、租賃手續時,要先查驗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是否持有經計生部門審驗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無《婚育證明》或未經有關部門驗證的,要責其補辦、驗證后再辦理房產手續;對證件齊全的,在辦理手續的同時要與其簽訂計劃生育管理合同。

(二)要求各物業管理公司配備計生員,督促物業管理部門對新入住的外地業主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并將情況及時通報當地居委會及街道辦事處。

(三)嚴把施工隊中育齡婦女雇用審查關。對施工隊中的成年育齡婦女,雇用時要先查驗是否持有經計生部門審驗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無證明的不予雇用;對證件齊全的,要在雇用同時簽訂計劃生育管理合同。

(四)積極配合計生部門在城市拆遷中做好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并依法落實優先優惠政策。

五、規范計劃生育管理工作體系

各有關下屬單位和科室、所要建立流入育齡婦女登記表,在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時做好登記工作。同時,做好逐級匯總上報工作,建立健全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計生管理檔案,隨時掌握其婚育情況,切實做好我局承擔的城市城區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