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基層醫療構建意見

時間:2022-05-25 11:37:00

導語:強化基層醫療構建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強化基層醫療構建意見

鄉村醫生是具有中國特色、在廣大農村為村民們提供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最基層的衛生工作者,是農村衛生技術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維護廣大農村居民健康權益、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中起著難以替代的作用。為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構筑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最基層的網底,保障農村群眾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政辦〔2012〕26號)精神及我市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要求,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按照?;?、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從實際出發,明確鄉村醫生職責和任務,加大扶持力度,加強村衛生所規范化建設,實現村衛生所和鄉村醫生全覆蓋;將村衛生所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范圍,完善鄉村醫生補償、養老政策,健全培養培訓制度,規范執業行為,強化管理指導,提高鄉村醫生服務水平,為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鄉村醫生職責

鄉村醫生(包括在鄉村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下同)主要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包括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的指導下,按照服務標準和規范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協助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按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使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和中醫藥方法為農村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將超出診治能力的患者及時轉診到鄉鎮衛生院及縣級醫療機構;受衛生行政部門委托填寫統計報表,保管有關資料,開展宣傳教育和協助新農合籌資等工作。

三、規范設置村衛生所實現鄉村醫生全覆蓋

(一)規范設置村衛生所。各縣(市、區、開發區)政府要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綜合考慮服務人口、居民需求、人口變化、交通條件、服務半徑、經濟發展等因素,結合當地新農村建設規劃、小城鎮建設規劃,制定村衛生所設置規劃。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村衛生所,人口大于2000人以上的村可增加1所或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設,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則上不設村衛生所。各縣(市、區)應以縣為單位于5月30日前完成當地村衛生所設置規劃,經縣(市、區)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村衛生所是具有一定公益性質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由鄉村醫生聯辦、個體舉辦,或者由政府、集體、單位舉辦,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設立。村衛生所的用房和基本設備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配備。政府對村衛生所建設給予一定扶持,各縣(市、區)要采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多種方式,支持村衛生所的房屋建設和設備購置。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所建設的實施意見》(政綜[]121號)要求,2012年全市要完成1235所村衛生所標準化建設,其中省級任務468所,縣級自籌資金建設767所。到2012年底,全市1797個行政村都至少擁有一所基本達到國家標準的村衛生所。

(二)合理配備鄉村醫生。鄉村醫生可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包括村衛生所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辦的診所等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在村衛生所執業的鄉村醫生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考核確定。原則上每千人應配備1名鄉村醫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適當增加,每個村衛生所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執業。

對承擔基本公共衛生任務的鄉村醫生,應盡可能與原享受政府公共衛生津貼的對象一致,具體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考核,擇優聘用并進行公示,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應優先聘用。

(三)實現村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全面實現每個應設村衛生所的行政村都有1個村衛生所,每個村衛生所都有鄉村醫生,村衛生所和鄉村醫生全覆蓋。各縣(市、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所建設的實施意見》(政綜[]121號)要求,落實-2012年村衛生所建設計劃,加快建設進度。對目前無村衛生所或鄉村醫生的行政村,各縣(市、區、開發區)要積極鼓勵有資質人員舉辦村衛生所,或者通過適當調整建設計劃,將其納入建設并由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確保完成建設任務。由鄉鎮衛生院負責延伸舉辦的村衛生所,可通過聘請鄉村醫生或派駐醫務人員等方式為農村居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與衛生院同步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改革和納入新農合門診統籌。

四、加強鄉村醫生和村衛生所管理

(一)加強鄉村醫生執業準入管理。鄉村醫生必須具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在衛生行政部門注冊并獲得相關執業許可,方可在村衛生所執業。在村衛生所從事護理等其他服務的人員也應具備相應的合法執業資格。新進入村衛生所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原則上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對不具備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但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或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系統化培訓取得鄉村醫生中專水平證書的人員,允許其按照省政府批轉的《省關于不具備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的人員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暫行規定》(政〔〕11號)申請到邊遠山區、海島村衛生所執業??h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準入管理。嚴禁并堅決打擊不具備資格人員非法行醫。

(二)落實縣級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職責??h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村衛生所規章制度、診療規范和技術流程,健全鄉村醫生崗位職責,對其服務行為和藥品器械使用進行監管。明確村衛生所功能定位,合理分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任務實行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結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記入鄉村醫生個人檔案,并作為財政補助經費發放和對鄉村醫生進行動態調整的依據。縣級衛生、財政、價格等部門要加強對鄉村醫生和村衛生所補助經費使用的監管,督促其公開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做到收費有單據、賬目有記錄、支出有憑證。

(三)全面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是指在不改變鄉村醫生現有身份和村衛生所法人、財產關系的前提下,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委托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所實行“五統一”為基本內容的規范管理,即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所實行行政管理、業務指導、藥械供應、績效考核、衛生信息等五個方面的統一管理。鄉鎮衛生院要組織村衛生所和鄉村醫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診療規范和常規,實行統一的處方和診療日志,做到依法執業、規范服務、記錄完整。鄉鎮衛生院要加強對鄉村醫生的業務指導和管理,通過業務講座、例會等多種方式,不斷提高鄉村醫生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強化對村衛生所用藥監督管理,嚴格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規范藥物配備使用、招標采購與銷售供應;規范抗菌素、激素類藥物使用,嚴格輸液管理,確保農村居民用藥安全。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下,鄉鎮衛生院負責對鄉村醫生年度考核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評價。鄉鎮衛生院與村衛生所信息系統要互聯互通,發揮信息系統的優勢,提高管理和服務效率,全面推進鄉村一體化管理并使其健康發展,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督導檢查,今年底前全市基本實現鄉村一體化管理目標。

(四)推進村衛生所信息化建設。各縣(市、區)要將村衛生所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范圍,對村衛生所的服務行為、藥品器械供應使用、績效考核等進行信息化管理,提高鄉村醫生及村衛生所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設計軟件要求,建立統一規范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實行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統一的電子票據和處方箋。信息系統建設的硬件配置、軟件開發、人員培訓等所需資金,除省級補助外,不足部分由縣(市、區)負責籌集,具體建設方案按照省數字辦、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制定意見執行。

五、將村衛生所納入相關制度實施范圍

(一)在村衛生所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全市所有村衛生所全部配備使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目錄(版)》內的藥品,不得再購進基層用藥目錄以外的藥品,庫存的基層用藥目錄外的藥品原則上應在3個月內使用完畢。在村衛生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初期,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農村居民常見病用藥需求,制定村衛生所常用非處方藥品目錄,允許村衛生所配備使用??h級衛生行政部門、鄉鎮衛生院要加強村衛生所藥品配備使用管理和鄉村醫生業務培訓指導,促進基本藥物的合理使用。

村衛生所基本藥物參加全市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2012年月日起,村衛生所基本藥物由鄉鎮衛生院負責代購、儲存、分發,鄉村醫生到鄉鎮衛生院領取。嚴禁村衛生所從其他渠道采購藥品。鄉鎮衛生院根據村衛生所基本藥物需求情況,向中標的藥品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采購,并以采購價供應村衛生所,不得另外加價。鄉鎮衛生院為村衛生所集中供應基本藥物所產生的采購、保管及藥品耗損等方面的費用,在鄉鎮衛生院“核定任務、核定收支”工作中予以核定,按照原來確定政策由政府給予補償。村衛生所應建立明細賬目,規范藥品的進銷管理。

分步實施村衛生所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先在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的村衛生所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村衛生所按照購進價格銷售藥品,不得另行加價,6月份前每個縣(市、區)篩選2-3個條件較好的鄉鎮率先開展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試點,年底前藥品零差率改革試點范圍逐步擴大。

(二)積極將村衛生所納入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范圍。擴大新農合門診統籌村級定點醫療機構范圍。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村衛生所規范化建設和鄉村一體化管理的進程,逐步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所納入新農合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新農合門診統籌村級定點醫療機構應具備基本條件,主要包括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業人員具備相應執業資格;設施和基本診療設備齊全;配置計算機并能夠與新農合管理信息系統實時聯接;管理規范,診療信息記錄完整;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并執行國家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藥品采購、保管、使用符合要求。對于從業人員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村衛生所,可優先納入新農合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完善村衛生所新農合補償報銷政策。將村衛生所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使用的基本藥物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補償比例適當高于在鄉鎮衛生院就醫的補償比例,引導農村居民就近就醫。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采取按人頭支付、總額預付等多種支付方式,引導鄉村醫生轉變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衛生行政部門和新農合經辦機構要加強對新農合支付村衛生所診療和藥品費用的監管,對于虛開單據,騙取套取新農合資金的村衛生所,要堅決取消定點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完善鄉村醫生補償和養老政策

(一)健全多渠道補償政策。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進行合理補償,補償標準要根據鄉村醫生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逐步提高,其經費來源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籌集,即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服務人口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預留30%-40%(人均7.5-10元)的經費專項用于補償鄉村醫生,使鄉村醫生完成年度任務后得到的基本公共衛生補助達到8000元左右??h級衛生行政部門是落實鄉醫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的責任主體,要根據《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償參考標準(年版)》(衛農社〔〕64號文的附件3),結合鄉村醫生提供的具體工作任務、服務人口以及績效考核結果,兌現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原則上村衛生所一般要承擔40%左右的工作量,勞務密集型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應主要安排給村衛生所承擔。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可由鄉鎮衛生院發放,實行預撥、考核及次年結算制,每半年發放一次,有條件的也可以按月發放。預撥一般應達到應付的50%以上。鄉村醫生人均1200元/年的津貼補助繼續按照原經費供應渠道籌集和發放。

落實基本醫療服務補償政策。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主要由個人和新農合基金進行支付。各縣(市、區)衛生部門要結合新農合門診統籌的實施,制定具體的新農合支付補償辦法,在綜合考慮新農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眾個人負擔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新農合對鄉村醫生的補償作用。對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的村衛生所,可按規定收取一般診療費。對未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的村衛生所,不得收取一般診療費,基本醫療服務收費按現有規定執行。2012年新農合普通門診補償報銷政策在所有符合條件的行政村衛生所實施。

合理確定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補償。對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村衛生所,應確保鄉村醫生的合理待遇不降低,縣(市、區)政府要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情況,按照規劃設置、核定審批的村衛生所數和服務人口數量確定補助標準,采取政府專項補助的方式給予定額補償,補助水平與當地村干部的補助水平相銜接,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進一步提高服務年限長和在偏遠、條件艱苦地區執業的鄉村醫生的補助水平。

(二)積極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各級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采取多種形式,積極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結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的推進,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農保,對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及時發放養老金。鼓勵在新農保基礎上,給予老年鄉村醫生生活困難補助。具有城鎮居民戶口的執業鄉村醫生,可根據本人意愿,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具備條件的縣(市、區)還可根據個人意愿,組織鄉村醫生參加商業補充養老保險,多策并舉,解決鄉村醫生的后顧之憂。

七、健全鄉村醫生培養培訓制度

(一)加強鄉村醫生的培訓。各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合理制定鄉村醫生培養培訓規劃,采取臨床進修、集中培訓、城鄉對口支援等多種方式,選派鄉村醫生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醫學院校接受培訓。實行千名鄉村醫生培訓計劃,縣衛生行政部門對在村衛生所執業的鄉村醫生每年免費規范培訓,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兩周。在強化理論培訓的基礎上,著重開展臨床基本技能培訓,注重培訓實效,提高培訓質量。堅持以需求為導向、以實用為目的,將基本醫療服務、急救技術和公共衛生培訓與鄉村醫生在崗培訓相結合,切實提高鄉村醫生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加強鄉村醫生后備力量建設。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摸清并動態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鄉村醫生隊伍及執業情況,著眼長遠,編制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規劃,建立鄉村醫生后備人才庫。面向在崗鄉村醫生舉辦中專層次的醫學學歷教育和“中專升大專”臨床醫學成人學歷教育,提升在崗鄉村醫生學歷層次;面向社會通過定向培養的方式,舉辦全日制中專層次的農村醫學及本??茖哟蔚呐R床醫學學歷教育,畢業后及時補充到村衛生所;有條件的地方要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村衛生所工作。各縣(市、區)要結合探索建立全科醫生團隊和推進簽約服務模式,積極做好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的銜接。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和任務,切實加強領導,將鄉村醫生隊伍建設作為醫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確保順利實施。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職能作用,要根據村衛生所的服務水平實行分類指導,做好統籌協調工作,財政部門要及時預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衛生部門結合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和服務人口及時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預撥給鄉村醫生,原則上預撥應達到補助總額的80%以上,每半年預撥1次。各相關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導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各縣(市、區)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將完善鄉村醫生補償和養老政策、村衛生所建設和鄉村醫生培訓培養等方面所需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并及時撥付到位,確保資金??顚S?,不得擠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