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行政審批中心管理意見

時間:2022-06-13 05:46:00

導語:建委行政審批中心管理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建委行政審批中心管理意見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政務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等有關規定,現就加強和完善市行政審批中心建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提高對加強和完善行政審批中心建設管理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

加強行政審批中心建設,建立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務平臺,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是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推進招商引資的迫切需要,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預防遏制腐敗的必要手段。實踐證明,行政審批中心作為新形勢下的新型機關模式,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一項長效機制,必須長期堅持。我市行政審批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來,實行了并聯審批、綠色通道、項目代辦等先進辦事機制,建設了電子審批電子監察系統,解決了部門分散、群眾辦事找不到人、審批效率低、服務態度差等問題,極大地提高了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肯定和好評。但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比,與先進地區相比,我市行政審批中心在管理體制、辦事機制、部門項目集中度、審批服務效率等方面,存在著很大差距。各級各部門一定要站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和完善行政審批中心建設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做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強化措施,把我市行政審批中心建設管理工作推向一個新的水平。

二、改革管理體制,創新辦事機制,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中心的集中辦事程度和辦事效率

(一)全面開展相對集中部門行政許可權工作。改革行政許可審批管理體制,實行相對集中部門行政許可權,即所有行政許可審批職能分布在兩個科室以上的部門,要進行內部職能整合,將行政許可審批職能相對集中到一個科室,設立行政許可科,然后整建制進駐行政審批中心。相對集中工作要遵循不增加人員編制、盡量不增加內設機構的原則,行政許可科工作人員從部門內部調劑使用,鼓勵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選拔優秀人才和業務骨干進入行政許可科。行政許可科設立后,整建制進駐行政審批中心窗口,專門從事行政審批服務工作,其他業務科室不再行使行政許可審批職能。要實現審批和監管的分離,既要提高審批效率,又要強化批后管理,將更多的精力轉移到行業監管上來。

(二)提高行政審批中心集中辦事程度。要再調整一批許可審批服務事項進駐行政審批中心。一是與企業登記、外商投資、基本建設并聯審批有關的事項,包括水、電、氣、暖、通訊、有線電視等服務事項,要全部進駐行政審批中心,確保并聯審批流程不中斷;二是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且辦件量較大的事項,要進駐行政審批中心集中辦理;三是所有許可審批事項附帶的收費項目,要納入行政審批中心集中收取。凡經市政府確定納入行政審批中心辦理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進或拖延,未經市政府批準,不得擅自撤回原單位。

(三)加強項目動態管理和運行管理。各部門要對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實施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變動和國務院、省政府的清理結果,及時予以取消和調整。對保留的許可審批事項,要進一步理順辦事流程,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即辦件和“一審一核”項目的比例。要給予行政許可科充分授權,確保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從受理到辦理、發證都在行政審批中心窗口完成。要嚴格依法辦事,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文規定的前置條件和證明材料,不得擅自設立;凡是法律法規沒有設立的收費事項,市政府公布予以減免緩的收費事項,不得擅自收取或超標準收取。要實行分管負責人坐班制度,對確實不能授權窗口負責人簽批的事項,由分管負責人每周定期到行政審批中心坐班現場簽批,現場簽批率要達到90%以上。

(四)加大辦事機制的創新力度。一是在企業登記注冊、外資企業設立、基本建設等領域推行“一窗式”并聯審批機制。要在以往并聯審批的基礎上,按照“許可預告、服務前移、一窗受理、內部運轉、并行審批、限時辦結、監控評測”的原則,對審批流程進行依法優化和科學再造,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突出“一窗式”的特點,做到一個窗口提報,一次性提交申辦資料,所有審批程序都在部門窗口之間內部并行運轉,最大限度地壓縮審批時限。二是推行事項申報“一表制”。改變每個事項一種申辦表格的現狀,實行申辦表格“一表制”,并建立企業資料信息庫,做到信息共享和網上查詢。三是推行聯合年檢。要統籌協調,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所有的年檢事項都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進行聯合年檢。

(五)加快行政審批網絡系統建設。要抓緊實施市級電子審批電子監察系統二期工程建設,搭建功能完善的全市行政審批網絡基礎平臺,解決異構系統間的數據交換問題,實現電子審批電子監察的全覆蓋。要加快各市區、開發區、工業新區以及鎮(辦事處)電子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開發聯網軟件與市級系統連接,建成市縣鎮三級電子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網絡,實現資源共享、網絡報批和聯審聯批。要開發建設并聯審批軟件系統,為“一窗式”并聯審批搭建網絡工作平臺,實現與申請人雙向互動、與審批部門數據傳遞、申請人在線查詢、綜合管理部門實時監控等功能。要開發建設電子審批電子監察短信評價系統、項目共享信息庫和文件庫等,以充分發揮網絡系統對項目辦理和監督管理的促進作用。

(六)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要建立我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集中辦理政府采購、土地出讓、建設工程、藥品和醫療器械采購,以及其他需政府重點監管的公共權益與服務競標交易活動,優化資源配置,降低項目成本。交易活動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則程序運行,實行“統一進場、管辦分離、規則主導、依法監督”的運作制度,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的透明化、運作的規范化、效益的最大化,提高行政效能。要加強監督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有效預防和減少腐敗。各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監管力度,依法對相關競標交易過程實施嚴格的執法監督;行政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各行政主管部門和人員履行職能情況進行執法監察,及時糾正和查處違紀違法行為,維護競標交易過程的合法性和結果的公正性。

三、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管理協調、監督考核和獎勵激勵機制,不斷提高行政審批中心的管理水平

(一)成立領導機構,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委辦、市府辦、市委組織部、監察局、人事局(編辦)、財政局、物價局、法制辦、行政審批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中心建設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處理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健全管理機制,強化內部管理。要加強行政審批中心黨的建設,建立行政審批中心黨團組織,建立規范的組織生活制度。要建立健全行政審批中心與各窗口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強化對部門窗口工作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許可審批過錯追究制度,發揮電子監察系統的作用,嚴肅查處行政審批違規行為,及時處理群眾投訴,適當提高對窗口單位專項考核在目標績效管理考核中的分值,并將辦事對象對窗口單位的評議結果納入行風評議。要建立有效的獎勵激勵機制,給予窗口工作人員一定的獎勵政策,窗口工作人員年底考核由行政審批中心管理機構負責,不占用原單位優秀等次比例。要加強窗口工作人員的隊伍建設,建立起人才培養機制,各窗口部門在內部提拔重用時要優先考慮窗口工作人員,并征求行政審批中心管理機構的意見。行政審批中心管理機構要加強對窗口工作人員的教育培養,不斷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及時向組織部門推薦優秀后備人才,真正把行政審批中心建設成為培養人、鍛煉人、選拔人的重要陣地。

(三)明確責任分工,抓好措施落實。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大工作力度,認真研究制定加強行政服務工作的運作機制和整合內部職能、加大授權力度、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的具體措施,積極配合相對集中部門行政許可權和事項調整進行政審批中心工作。

相對集中部門行政許可權工作,由市紀委牽頭,會同市人事局(編辦)、法制辦、行政審批中心組織落實,要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逐個單位進行審查把關,確定職能調整和科室設立意見,以市編辦文件印發執行,于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垂直管理的部門要按照上述要求,制定本部門的相對集中方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對審批職能和內設機構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進駐行政審批中心的部門和事項,由市行政審批中心牽頭,會同市監察局、法制辦組織落實。要逐個部門、單位清理許可審批項目,理順辦理程序,確定進駐方案,報市政府審定后組織實施,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項目的理順和辦事機制的建立工作,由市行政審批中心組織落實。行政審批網絡系統建設、窗口工作人員的獎勵辦法,由市行政審批中心會同市監察局、人事局、財政局、信息產業局組織落實。行政審批中心黨組織建設、人員培養、隊伍建設等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市直機關工委、人事局、行政審批中心組織落實。部門窗口專項考核、窗口工作人員年底考核由市行政審批中心管理辦會同市考核辦、監察局、人事局研究確定。各責任單位和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措施,于2012年6月底前報市委辦、市府辦。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應進不進、明進暗不進,或者職能調整不到位、窗口授權不到位,以及“兩頭受理”、“體外循環”、規避電子監察等行為,要予以嚴肅查處,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推動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