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職業培訓實施意見

時間:2022-06-26 07:06:45

導語:全縣職業培訓實施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全縣職業培訓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提高我縣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加快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和穩定就業,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我縣實際,就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縣委、縣政府“一八六一”總體部署,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促進就業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宗旨,堅持城鄉統籌、就業導向、技能為本、終身培訓的原則,建立覆蓋對象廣泛、培訓形式多樣、管理運作規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職業培訓工作新機制,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加快培養高素質技能勞動者。

(二)目標任務。適應擴大就業規模、提高就業質量和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創新機制、加大投入,大規模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努力實現“培訓一人、就業一人”和“就業一人、培訓一人”的目標。“十二五”期間,對3000名城鎮新成長勞動力實施就業競爭能力培訓,對4000名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實施職業轉換能力培訓,對25000名農村勞動力實施轉移就業能力培訓,每年培養高級工1000人以上,技師、高級技師100人以上。重點依托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含縣就業訓練中心、縣技工學校、職業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下同),力爭使新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的勞動者都有機會接受一次相應的職業培訓,企業技能崗位的職工基本輪訓一遍,逐步建立起城鄉勞動者終身培訓制度。

二、完善職業培訓體系,加強職業培訓基礎能力建設

(一)強化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社會培訓功能。鼓勵和引導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調整專業結構、教學計劃和課程設置,充分利用師資、場地、設施設備等有利條件,積極舉辦與自身優勢專業相關的職業培訓。鼓勵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廣泛開展校企合作,提升職業培訓能力。依托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著力打造功能完備、設備先進、培訓質量高、輻射帶動能力強的職業培訓示范基地。提升民辦培訓機構辦學水平,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開展職業培訓,在師資培養、技能鑒定、就業信息服務、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等方面與其他職業培訓機構同等對待。依法加強對各類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招生、收費、培訓等環節的指導與監管,進一步提高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質量,推動民辦職業培訓健康發展。

(二)加強企業內部培訓機構建設。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內部培訓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和專業培訓師資,從資金、場地、設施設備等方面加大投入,提升企業內部培訓能力和培訓水平。有條件的企業要積極承擔社會培訓任務,并為技工學校、職業學校和民辦培訓機構提供實訓實習條件。

(三)加快培訓鑒定公共實訓基地建設。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功能互補、資源共享的原則,在現有鑒定平臺的基礎上,加快建立技術先進、專業性強、輻射面廣的培訓鑒定公共實訓基地。公共實訓基地要面向社會提供示范性技能訓練和鑒定服務,為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提供職業培訓服務。

(四)加強職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依托有條件的企業、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開展師資培訓,加快培養既能講授專業知識又能傳授操作技能的“雙師型”教師隊伍。實行專兼職教師制度,鼓勵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到職業院校兼職授課或指導學生實踐,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教師在職培訓和到企業實踐制度。根據職業培訓規律和特點,加強職業培訓特別是高技能人才培訓的課程體系、培訓計劃大綱以及培訓教材的開發。

三、以就業為導向,大力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一)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培訓體系。統籌利用各類職業培訓資源,建立以行業、企業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為載體,覆蓋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體系,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貫通技能勞動者從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到技師、高級技師的成長通道。緊密結合就業工作實際,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采取長、中、短期相結合,理論學習、實際操作和生產實踐相結合,脫產培訓、業余培訓以及脫產與業余培訓相結合等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鼓勵培訓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生產經營、職業(工種)標準和崗位規范實際,科學確定培訓內容,開展訂單式、定向式和儲備式培訓,不斷提高培訓工作的實效性。對用人單位有特殊要求的,培訓機構要結合用人單位實際,合理調整課程與課時,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

(二)積極開展就業技能培訓。重點對城鎮新生勞動力、農村未能繼續升學且準備進入非農產業就業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開展以初級技能為主的勞動預備制培訓,提升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對城鎮失業人員開展初級技能培訓,使其掌握就業的一技之長;對企業新錄用人員,結合就業崗位實際要求,通過師傅帶徒弟、集中培訓等形式開展崗前培訓;對職業院校學生強化職業技能和從業素質培訓,使其掌握中級以上職業技能。

(三)進一步提升創業能力培訓。通過規范培訓標準、提高師資水平、完善培訓模式,突出創業意識培訓、創業知識培訓和創業服務等內容,提高創業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創業培訓質量。強化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扶持政策、創業咨詢、創業孵化等服務手段的銜接,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相結合的工作體系,提高創業成功率。同時,對創辦企業的學員,要搞好后續跟蹤扶持服務。

(四)切實加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適應企業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的要求,進一步健全企業職工培訓制度,通過在崗培訓、脫產培訓、師傅帶徒、業務研修、技能競賽等多種形式,加快提升企業在崗職工的技能水平。鼓勵企業通過多種方式,廣泛開展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要把職業培訓和安全培訓結合起來,對企業新錄用并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開展崗前培訓。鼓勵行業、企業建立技師協會、技師工作站和技師研修制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辦技工學校、培訓機構,或與職業培訓機構聯合辦學,結合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和技術項目引進,大力培養高技能人才,并積極承擔社會培訓任務,為參加職業培訓人員提供實訓實習條件。

(五)搞好職業技能考核評價和競賽選拔活動。完善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指導企業結合國家職業標準和企業崗位要求,開展企業內職業技能評價工作。對尚未頒布國家職業資格標準的職業(工種)和崗位,要積極開展專項能力考核,為勞動者提供專項職業能力公共認證服務。充分發揮技能競賽在技能人才培養中的推動作用,選擇技術含量高、通用性廣、從業人員多、社會影響大的職業,廣泛開展多層次的職業技能競賽,為發現和選拔高技能人才創造條件。

四、建立健全職業培訓制度,切實提高職業培訓質量

(一)完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體系。人社部門要切實規范和加強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建設,創新鑒定方式,改進鑒定手段,逐步形成覆蓋城鄉、學校和企業各種職業、各技能等級的技能鑒定工作體系。要加強對職業技能鑒定和證書核發的規范化、科學化管理,加快職業標準和地方題庫開發,加強考評員隊伍、質量督導員隊伍建設,建立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長效機制,確保職業技能鑒定質量。

(二)建立培訓實名制管理制度。各職業培訓機構對學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統一的培訓學員信息。2012年年底前,要依托全縣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建立統一的職業培訓信息管理平臺,對參訓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進一步完善參訓人員報名、培訓、考核、就業、補貼申領等各環節相關信息,不斷提高地區之間信息共享程度。

(三)切實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為各類勞動者提供完善的職業培訓政策信息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服務,定期公布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引導各類勞動者根據市場需求,選擇適合自身需要的職業培訓。各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要全面了解、掌握培訓需求,收集、培訓信息,積極動員組織轄區內各類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及時提供就業信息,搞好就業指導,落實相關就業扶持政策,促進其實現就業。

五、落實有關政策,加大職業培訓資金支持力度

(一)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對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村轉移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培訓合格并通過技能鑒定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根據其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和就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的同時,對農村學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員給予一定生活費補貼。企業新錄用并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培訓的,根據培訓后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按照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一定比例,對企業給予定額職業培訓補貼。

(二)加大職業培訓資金投入。積極調整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結構,逐步提高職業培訓支出比重。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職業培訓補貼按相關規定執行。要加大對實訓基地的支持力度,不斷提高技能實訓水平和質量。

(三)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企業要按規定足額提取并合理使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60%以上要用于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企業職工在崗技能提升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所需費用從職工教育經費列支。企業應將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與使用情況列為廠務公開的內容,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公開,接受職工代表的質詢和全體職工的監督。對自身沒有能力開展職工培訓,以及未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的企業,依法對其職工教育經費實行統籌,人社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培訓服務。

(四)加強職業培訓資金監管。人社、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的管理,明確資金用途、申領撥付程序和監管措施。對補貼對象審核、資金撥付等重點環節,要實行公開透明的辦法,定期向社會公開資金使用情況。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的審計,防止騙取、挪用補貼資金及以權謀私等問題的發生,確保資金安全,并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監察部門要對重大違紀違規問題的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完善工作機制。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企業要切實提高對職業培訓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將其作為促進就業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調度,建立政府統一領導,人社部門統籌協調,發改、教育、科技、財政、住建、農業、經信、中小企業、商務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推動職業培訓工作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科學制定培訓規劃。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促進就業和穩定就業的要求,在綜合考慮勞動者職業培訓實際需求、社會培訓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制定職業培訓實施計劃,并納入經濟社會和人才發展總體規劃。人社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全縣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狀況、企業用工情況,對勞動力資源供求和培訓需求信息等進行統計分析,不斷強化對就業工作的服務指導。要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在職業培訓工作中的作用,做好行業技能人才需求預測,指導行業企業完善職工培訓制度,落實職業培訓政策措施。

(三)加大宣傳表彰力度。要進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制度,并對在職業培訓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機構和個人給予表彰。宣傳部門要充分運用各類新聞媒體,廣泛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加強職業培訓工作的政策措施,宣傳技能成才和成功創業的典型事跡,宣傳優秀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在職業培訓方面的成功經驗,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鼓勵創造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