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環境構建意見

時間:2022-07-02 05: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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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環境構建意見

為進一步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充分發揮金融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作用,經縣政府研究,現就深化農村信用環境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

信用環境是構成金融生態的重要因素。近年來,我縣通過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可喜的進展,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但由于農村征信基礎比較薄弱,信用信息積累缺乏系統規范,信用評價體系不夠完善,農村經濟主體的現代金融意識、信用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農村信用環境建設成為當前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薄弱環節。因此,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將傳統的道德約束與現代征信手段有機結合,從根本上改善和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資金“洼地”,引導信貸資金更好地支持“三農”,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通過有效的組織推動、廣泛的宣傳教育、系統的制度創新、扎實的實踐探索,切實推進各項工作,充分發揮金融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作用。

二、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工作的總體框架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建立農戶信用檔案為基礎,以整合農村信用信息為平臺,以完善信用評價體系為手段,以培育農村信用文化為支撐,以健全農村融資服務體系為保障,形成農村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引導信貸資金更好地服務“三農”,為全面推進社會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農村信用環境建設的總體原則是: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配合聯動、扎實開展教育、加強正向激勵、促進環境優化。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信用評價活動,健全適合農村經濟主體特點的信用評價體系和創評機制,進一步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通過完善多種形式的貸款擔保制度,探索創新擔保模式和擔保方式,促進擔保機構規范發展,形成較為完善的融資擔保體系。通過普及金融與征信知識,深化征信產品應用,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力爭通過三年時間的建設,使我縣農村信用環境進一步改善,農村金融機構信用風險管理能力明顯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體現。

(三)主要內容

1、構建農村誠信教育體系。以培育現代金融意識、信用意識為目的,廣泛開展金融知識、征信知識宣傳,加強對農村經濟主體金融觀念、消費觀念與信用行為的引導,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在鄉規民約、中小學教育中加入誠信教育的內容,將金融信用教育作為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使誠信教育長期化、規范化、制度化。

2、健全農村信用信息征集機制。進一步拓展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覆蓋面,加快推進涉農金融機構農戶信用檔案建設,爭取利用三年時間將涉農信貸業務信息全部納入征信系統。以企業征信系統為平臺,加強對縣域尚未取得銀行信貸的中小企業基本信息、生產經營及財務信息的征集,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檔案建設。不斷拓展農村經濟主體信息采集面,將工商、稅務、質監、法院、環保、勞保、教育等有關部門掌握的信息逐步納入征信系統,為銀行信貸投放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持。

3、完善農村信用評價體系。以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定與創建活動為載體,全面規范開展農村經濟主體信用評價工作。農戶信用評價要以信用檔案為基礎,建立科學規范的評價指標體系與評分標準,針對農村經濟特點,將信用評分與信用評價相結合,努力使農戶信用評價科學、公正、有效。完善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與評價標準,推動縣域企業參與信用評級,開展微小企業信用評分,提高涉農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水平,促進金融機構、中介機構與企業的合作共贏。以農村經濟主體信用檔案與信用評價為基礎,緊密結合文明鄉鎮、文明村(單位)、文明戶創建工作,繼續規范和深入開展“信用鄉(鎮)”、“信用村”和“信用戶”創評活動,進一步完善創評標準與程序,以點帶面,促進整個農村信用環境的優化。

4、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在銀行信貸管理中充分利用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及信用評價結果,推動信用信息產品在社會各個領域的普及應用,將銀行信貸約束與行政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的要求有機結合,使信用優良的企業和個人切實得到優惠和便利,使失信者處處受到制約乃至付出代價。加強對守信典范與失信典型的宣傳或公示,引導農村經濟主體增強信用意識,培養良好的信用行為。

5、建立形式多樣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在引導現有商業性擔保機構開展農村擔保業務的同時,積極推動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信用擔保機構,解決“三農”發展中抵押擔保不足的問題。充分發揮“公司+農戶”、“協會+農戶”等模式的積極作用,引導和鼓勵龍頭企業與個人資金投入,推動建立以農村經濟主體為服務對象的各類擔保中介機構。繼續推動和完善“農戶聯保”、“大聯保體”等農村互助擔保組織建設,積極探索適應農村經濟特點的新型擔保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奠定基礎。

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大監督保障服務體系建設力度,客觀公正的考評行政服務效能和服務質量。設立舉報投訴中心,接受投訴和調查處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反映的突出問題,依法打擊擾亂和破壞新農村建設的生產經營行為,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重點查處對“三農”的“三亂”行為、違反規定的亂收費行為、部門作出的不當行政行為、破壞新農村建設的違法違規行為。要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各人民團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及時揭露、批評和違背承諾、失職瀆職等行為。司法部門要以提高金融案件執結率為重點,著力解決金融案件判決難和執行難等問題,要加強與金融機構的聯系,及時向金融機構提出司法建議;對金融機構依法起訴的案件,及時立案查處,并主動、及時地采取訴訟保全措施;要及時審理、判決,加大執行力度,提高結案率,切實維護經濟秩序穩定和金融資產安全。

(二)發揮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協調推動作用。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和協調配合。人民銀行要加強宣傳引導與組織協調,推動建立“政府主導、央行參謀、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合力。一是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密切結合起來,積極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政策與輿論氛圍。二是要充分調動金融機構以及評級機構、擔保機構等中介機構的參與積極性,推動金融機構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征集與評價機制,加強與公信力較高的評級機構、擔保機構等中介機構的業務合作,提升風險管理技術水平,完善貸款風險定價機制,進一步改進金融服務。三是加強金融與征信知識宣傳,探索建立農村信用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四是要加強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反映工作開展情況及支農、惠農的工作成效,注意發現問題與總結經驗,采取針對性措施,促進工作扎實開展。

(三)金融機構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是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參與者和受益者,要圍繞工作實際,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一是認真做好信用宣傳教育工作。各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經營網點較多的優勢,積極組織開展“信用宣傳下鄉”活動,舉辦符合農村經濟主體特點和需求的業務培訓和咨詢服務,面向廣大農戶和企業普及金融與征信知識,切實提高農村經濟主體的金融意識、信用意識。二是進一步做好信用信息征集與評價工作。要加快農戶信用檔案規范化、電子化建設,廣泛開展中小企業信息征集,提高數據報送質量,逐步將農戶和企業的信用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同時,充分借助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的力量,結合農村實際開展信用評價活動,開發適合農村經濟主體特點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三是加強征信產品與結果運用。對信用農戶、信用企業、信用村、信用鄉(鎮)要降低信貸門檻,減化貸款手續,擴大授信額度,執行優惠利率,優先安排貸款發放,并做好金融延伸服務。四是探索完善“公司+農戶”、“協會+農戶”,“農戶聯?!?、“大聯保體”等擔保模式與方式,積極創新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方式,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協作機制,建立符合農村特點的擔保機制,推出適合農村經濟主體的金融創新產品,加大對農村經濟主體的信貸支持力度。

(四)進一步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堅持有保有壓、區別對待,切實把貫徹從緊貨幣政策、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支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著力點放在優化信貸結構上,按照產業政策與信貸政策協調配合的要求,積極增加對“三農”的信貸投放,促進農業和農戶貸款明顯增加、支農信貸比例明顯提高、農村金融服務力度明顯加大。加大對信用良好的農村經濟主體的信貸資金投入,同時不斷拓寬農村金融服務領域,創新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全面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和效率,切實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放力度,促進加快農村產業升級和農業產業化進程,以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良好效果,進一步推動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