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房產租售意見
時間:2022-08-27 09: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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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和規范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防范和化解國有資產運行管理中的廉政風險,建立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現就進一步加強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租售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適用范圍
本意見所指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市直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派機關和各類事業單位(含財政撥補經費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房產是指產權為本單位所有或雖未辦理產權證但實際被單位占有、使用和管理的辦公用房、經營性用房和場地等。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租售是指在確保單位履行公共服務職能、促進各項事業發展的前提下,為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經批準將閑置的國有房產出租、出售的行為。
二、房產評估
各行政事業單位租售房產前應進行資產評估。市財政局會同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招標采購管理局定期公開選擇3個具有相應資質、信譽好的評估機構作為備選評估機構。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委托已選取的3家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
三、房產出租管理
(一)統一清查備案。各行政事業單位應認真清查核實本單位實際占有、使用和管理的房產,如實填寫《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房產清查登記明細表》和《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出租房產情況清查表》(見附件,以下簡稱兩張清查表),任何單位不得瞞報、漏報。各單位填報兩張清查表時應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在本單位的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包含以下舉報監督電話:市監察局3054429,市財政局3216519,單位和主管部門相關科室電話),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市直各部門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填報的兩張清查表和已對外出租房產的合同文本復印件進行審核后,于4月10日前連同本單位的兩張清查表和已對外出租房產的合同文本復印件統一報市財政局備案。
(二)統一租賃方式和期限。各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出租時,應按照《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滁政辦〔2010〕78號)的相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會同市招標采購管理局確定租賃方式、規范租賃行為。單項出租合同年租金在5萬元及以上或同批次累計出租面積在100㎡及以上的,應通過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公開招租;單項出租合同年租金在5萬元以下或同批次累計出租面積在100㎡以下的,可由單位自行公開招租。租賃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特殊經營需要租賃期最長不能超過5年。
(三)統一合同文本。自本意見印發之日起,各行政事業單位新簽訂的房產出租合同必須統一使用由市財政局制作的《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租賃合同書》,任何單位不得擅自使用自制合同文本。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在房產租賃合同簽定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租賃合同書》原件一份報市財政局備案。
(四)強化房產監管。各行政事業單位不得將房產長期閑置,不得未經批準擅自改變房產用途,不得擅自將房產交給下屬單位或企業使用管理。有上述行為的要立即予以糾正,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本意見要求進行管理。
四、房產出售管理
各行政事業單位出售房產須經相關部門及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按相關規定履行資產評估和審批手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出售應當在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采取拍賣、招投標、現場競價等公開競價的方式進行。房產出售完成后,房產出售單位應將成交確認書報市財政局備案。
五、嚴格房產租售程序
市招標采購管理局應會同市財政局、市監察局等部門制定國有資產租售的交易流程。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做好房產租售前的宣傳工作和各項準備工作,提高工作成效。各行政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自行出租房產時,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由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并對招租過程及結果進行公示。
六、收入管理
房產租售收入應當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在取得房產租售收入(扣稅金、資產評估費等)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收入足額繳入國庫或市財政專戶。
七、責任追究
各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房產租售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批準擅自租售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的;
(二)不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不按規定的方式或不在規定的交易場所進行公開租售的;
(三)在清查核實中弄虛作假,不如實填報兩張清查表的;
(四)不按規定使用市財政局監制的統一合同文本,不按照要求及時備案房產租賃合同或房產出售成交確認書,逃避監督管理的;
(五)不按規定將房產租售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的;
(六)在房產租售過程中惡意串通、弄虛作假、收受賄賂的;
(七)其他違反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租售規定的行為。
八、監督管理
市直各部門要認真履行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租售的監管職責,規范房產租售管理工作。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招標采購管理局要根據各自職責,切實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租售的監督管理。市財政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并將資產管理監督檢查工作作為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市審計局要把各單位房產租售管理列入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內容;市監察局要把各單位房產租售管理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的內容,對違法違紀行為及時查處;市招標采購管理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機制,加強對房產租售方式和公開租售過程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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