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及環境綜治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12 1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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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根據“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通過嚴格履行職能,加大聯動力度,進一步強化校園安全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著力解決校園周邊各類安全隱患,全面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加快推動“平安校園”建設,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幸福和諧的學習環境。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治安環境整治
1.加強校園周邊治安管理,定期分析校園周邊治安形勢,深入開展中小學及幼兒園周邊出租屋入戶排查工作,加強流動人口動態管控,實行重點人員分類分級動態管控制度,建立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管控長效機制,及時消除各種治安隱患。逐步擴大校園周邊區域視頻監控范圍,在周邊治安問題突出的校園內試點成立“校園警務室”,建立網格化巡防機制、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和上下學期間流動巡防機制,進一步提高街面見警率和治安事件處置率,嚴厲打擊各類“涉校、涉師、涉生”違法犯罪行為。(此項工作由公安分局牽頭,區教育局、區綜治辦及相關街道配合)
2.加快校園內部安全監控網絡建設,力爭2015年,全面完成校園視頻監控全覆蓋工程。(此項工作由區委政法委牽頭,公安分局、區綜治辦、區教育局和相關街道配合)
3.加大學校及周邊矛盾糾紛排查力度,深入開展下訪活動,堅持早排查、早介入,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及早妥善化解有關社會矛盾。(此項工作由區維穩辦、區信訪局牽頭,區教育局和相關街道配合)
(二)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1.加強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管理,定期開展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分析、隱患排查,強化上、放學重點時段交通安全管理,在復雜路段的上下學時段建立交警值勤制度,協調市交警支隊進一步規劃完善學校及周邊區域交通信號燈、指示牌、斑馬線等交通安全設施和標志,在靠近學校的主干道設立醒目的交通警示標志,采取設置減速帶、設置醒目交通警示標志等辦法研究解決南北兩山區域學校周邊交通安全隱患問題,切實保障師生出行交通安全。嚴格執行中小學、幼兒園出入口兩側5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道路停車泊位、停車場的有關規定,整治校園周邊車輛亂停亂放行為,特別是雙排停車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的交通違法行為。(此項工作由4個交警大隊牽頭,區教育局及相關街道配合)
2.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強化駕駛人員、隨車照管人員培訓,不定期突擊上路、上門檢查校車安全管理及運行情況,從嚴處理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推進校車智能管理系統建設,在今年底前實現校車實時運行監控系統全覆蓋。(此項工作由4個交警大隊牽頭,區教育局、相關街道配合)
3.加強接送學生機動車管理,采取多部門聯合執法模式,建立安全日常巡查制和動態監管機制,定期開展拉網式排查行動,嚴厲打擊“黑校車”、“黑出租”特別是農村地區非法營運車輛運載學生行為,遏制涉校重大車輛事故的發生。加強交通安全主題教育,教育引導廣大家長和學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以及不符合標準、安全無保障的車輛。(此項工作由4個交警大隊牽頭,公安分局、區教育局及相關街道配合)
(三)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
1.強化校園及周邊區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大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清查力度,建立掛牌督辦制度,限期整改火災隱患;加強校園特別是寄宿制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檢查,督導學校建立消防安全檔案,落實管理責任。(此項工作由消防大隊牽頭,區教育局、相關街道配合)
2.加強違法建設清理、整治,全面調查摸底校園周邊區域違法建設情況,依法拆除占用消防通道的違法建設,確保師生、車輛通行安全。(此項工作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公安分局、相關街道配合)
3.加強校園及周邊建筑工地安全隱患整治,督促建設單位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及時消除施工安全隱患,嚴禁亂堆、亂放、亂建,規范設置安全圍欄、安全警示牌,防止學生進入工地發生意外。(此項工作由區建設局牽頭,區城管執法局、區安監局、區教育局及相關街道配合)
4.加強校園及周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清查整治,定期開展執法檢查活動,確保學校、幼兒園周邊200米范圍內不得設立煙花爆竹零售、儲放點,不得設立危險化學品經營、儲放點(包括氧氣、乙炔氣、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加強學校周邊民用液化氣銷售、儲放點安全檢查,采取聯合執法方式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完善安全管理臺帳,規范管理自用化學試劑。(此項工作由區安監局牽頭,區工商局、區質監局、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及相關街道配合)
5.加強校園周邊防汛隱患和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治理,加大隱患排除力度,建立應急搶險工作機制。(此項工作由國土分局牽頭,區農水局、區教育局、相關街道配合)
(四)加強食品安全整治
1.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模式,將小飯桌、小餐飲、小食品店全部納入監管范圍,建立備案監管制度,加大校園周邊超范圍經營、無照經營食品及銷售假冒偽劣、霉爛變質食品查處取締力度,進行嚴管重罰。(此項工作由區藥監局牽頭,區工商局、公安分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及相關街道配合)
2.加大校園周邊經營食品的流動攤販整治取締力度,嚴格落實校園周邊50米范圍內嚴禁擺攤設點的有關規定。(此項工作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區教育局、相關街道配合)
3.加強食堂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模式,嚴格食堂舉辦準入制度,強化索證索票、快速檢測等監管措施,加大日常巡查、突擊檢查、聯合執法力度,督促學校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嚴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此項工作由區藥監局牽頭,區衛生局、區工商局、區教育局配合)
(五)加強經營環境整治
1.加強校園周邊文化市場清理整治,規范經營主體資格,依法取締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的網吧,全面清查治理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的書店、報刊亭、電子音像店,嚴厲查處假冒偽劣學習用品、不健康玩具經營行為,整治清理校園周邊利用互聯網和手機媒體下載、傳播淫穢色情及低俗信息行為,取締無證照攤點,取締不良燈箱廣告,杜絕各類盜版不良出版物的流通銷售。(此項工作由區文化局牽頭,公安分局、區工商局、區教育局、區城管執法局及相關街道配合)
2.加強校園門前及周邊無序經營行為巡查整治,全面整治規范校園周邊馬路市場,嚴禁在校園門口及周邊50米范圍內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此項工作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公安分局、區教育局及相關街道配合)
3.加大校園周邊區域施工噪聲、工業噪聲、商業噪聲、生活噪聲、娛樂噪聲查處力度,為教學活動提供安靜、祥和的外部環境。(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局牽頭,區城管執法局、區文化局、公安分局、區教育局及相關街道配合)
(六)加強校園安全管理
指導督促學校、幼兒園完善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舉辦各類普法教育活動,強化校園內部治安保衛,切實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專項應急演練活動,嚴防火災、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傳染病、擁擠踩踏、人身侵害等各類事故、事件發生。(此項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有關部門、有關街道配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建設
為確保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整治工作落到實處,現對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進行調整。組長由區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為區教育局、區環保局、區建設局、區農水局、區城管委、區城管執法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文化局、公安分局、區工商局、區質監局、區藥監局、國土分局、區綜治辦、區維穩辦、交警大隊、交警大隊、交警大隊、交警大隊和24個街道行政主要負責人。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主要負責統籌協調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主任由區教育局分管校園安全的副局長擔任。
(二)加強工作機制建設
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各成員單位要實行目標管理,做定領導、定任務、定標準、定時限,層層分解細化,確保工作任務有力落實,年內重點做好《學校周邊安全隱患排摸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任務分解和督促落實工作。由區綜治辦負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解決問題,分析研判形勢,研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由各責任單位負責,嚴格落實信息報送制度,對于重大突發事件和安全隱患,街道、部門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區委、區政府報告,決不允許出現瞞報、謊報和緩報現象。由區教育局負責,建立舉報監督制度,通過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等形式,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監督,推動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由各責任單位負責,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加大日常巡查和多方聯動力度,形成動態監管機制,推動整治工作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發展。
(三)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對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學校、幼兒園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街道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對學校、幼兒園內部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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