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重點工作考核工作意見
時間:2022-09-10 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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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六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全面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項目標任務,切實提升全市發展改革系統工作效能,營造創先爭優濃厚氛圍,現制定2014年度全市發改委系統重點工作考核實施意見如下:
一、考核對象
各縣(市、區)發改委,市開發區經發局、城南新區經發局。
二、考核內容
1、“三重”工作和八大類重點工程(15分)。主要考核列入全市“三重”工作和八大類重點工程各個項目和事項的組織推進、完成實績、督查服務、信息報送等情況。
2、改革創新(15分)。主要考核改革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改革試點爭取、先行先試成果、醫藥衛生改革情況,以及創新創優重大成果情況。
3、向上爭?。?0分)。主要考核爭取中央、省專項資金到位情況。
4、沿海開發(10分)。主要考核沿海重點項目、重要事項督查推進和落實情況,重要會議、重大活動承辦和組織參與情況。
5、招商引資(10分)。主要考核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化參與程度、工作開展和工作成效情況。
6、戰略性新興產業(10分)。主要考核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園區建設、重點項目推進、重點企業培植、報表制度執行、運行分析材料報送、市級以上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組建等情況。
7、服務業發展(10分)。主要考核服務業集聚區建設、100個服務業重點項目推進、龍頭企業培育、物流招商、服務業資金牌子爭取、信息數據報送等情況。
8、規劃編制(5分)。主要考核“十三五”規劃重大課題研究及綱要編制前期工作,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規劃、臨海高等級公路經濟帶發展規劃等重大規劃編制情況。
9、調研工作(3分)。主要考核高質量、能夠指導工作的發展改革調研報告2篇以上。
10、其他工作(12分)。主要考核依法行政、循環經濟、新能源汽車、千億斤糧食、示范物流園區、區域合作、創投機構、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土地“點供”項目、特色產業基地、信息報送、重大活動參與等其它重點工作。
11、加減分。單項工作獲省級表彰,有1項加2分,獲國家級表彰,有1項加5分;獲“三重”工作任務之外的全國試點、示范、牌子,有1項另加5分;列入由我市牽頭實施的省重大項目計劃,實施進度達到計劃目標要求,有1項加1分。出現行政復議敗訴案件的,有1項扣5分;在推進中央、省預算內投資項目建設中,未按序時開工和竣工的有1項扣1分,被上級督查整改的有1項扣2分,被上級通報責令查處的有1項扣10分。
三、計分辦法
總分為100分(加減分另行計算),由市發改委各牽頭處室根據考核內容,對于下達目標的,完成目標的得分為權重分,未完成目標的,得分=(完成實績/目標值)×權重分;對于未下達目標的,得分=〔(完成實績-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3+0.7〕×權重分。
四、獎項設置
表彰先進集體5個,根據年度考核綜合得分排序確定,其中,沿南板塊1個、沿北板塊1個、內陸板塊1個、市區板塊2個。設置先行先試、項目推進、向上爭取、調研工作4個單項獎,每類單項獎表彰名額2個,由市發改委相關職能處室根據考核得分情況進行推薦。表彰先進個人20名,在各條線重點工作中評選產生,同時,先進集體主要負責人為先進個人。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在委黨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綜合處牽頭,辦公室、監察室配合,會同相關處室組織實施。綜合獎考核:“三重”工作和八大類重點工程、向上爭取工作考核由投資處牽頭負責;改革創新工作考核由綜合改革處牽頭負責;沿海開發工作考核由沿海綜合處牽頭負責;招商引資、規劃編制工作考核由規劃處牽頭負責;戰略性新興產業工作考核由高技處牽頭負責;服務業發展工作考核由服務業處牽頭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由法規處牽頭負責;千億斤糧食工作考核由農經處牽頭負責;區域合作工作考核由合作處牽頭負責;調研工作、創投機構發展工作由綜合處牽頭負責;循環經濟、節能減排工作考核由資環處牽頭負責;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考核由能源處牽頭負責;新能源汽車、土地“點供”項目、特色產業基地工作考核由工業處牽頭負責;信息報送、重大活動參與工作考核由辦公室牽頭負責。單項獎考核:先行先試獎由綜合改革處牽頭負責;項目推進獎由項目辦牽頭負責;向上爭取獎由投資處牽頭負責;調研工作獎由綜合處牽頭負責。
年終考核時,各縣(市、區)發改委、市開發區經發局、城南新區經發局對照計分辦法進行自評并上報材料,相關牽頭處室對照考核實施意見進行打分,每類單項獎推薦2個建議名單,并從各條線考核結果前3名單位中推薦1-2名先進個人,由綜合處匯總,提出先進集體、單項獎、先進個人建議名單,報委黨組研究確定,年終考核結果及時向各縣(市、區)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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