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學招生和比賽工作意見

時間:2022-10-13 08: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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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中學招生和比賽工作意見

為全面備戰市屆次運動會,圓滿完成縣委、縣政府制定的任務目標,縣教育局、體育局就縣體育中學招生和參加市比賽工作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縣體育中學招生工作

1、縣體育中學招生工作每年分春季和秋季兩次進行,每學期計劃招收小學六年級體育特長生40人。

2、各鎮街小學每學期向體育中學輸送3名學生,所輸送學生必須經體育中學文化課測試、體育測試,試訓兩周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體育中學按課程標準要求開設課程,免收一切費用,學生入學后享受訓練生活補助。

3、所有輸送到體育中學的學生有資格代表原單位參加縣教育系統組織的所有活動。

4、每學年完成輸送任務的學校由教育局、體育局聯合給予表彰獎勵。

二、參加市比賽工作

1、為確保我縣完成市屆次運動會參賽任務,圓滿完成縣委、縣政府制定的任務目標??h教育局幫助協調相關學校,安排定點訓練,縣體育局負責組織有關學生辦理參賽證和參加比賽。

2、所有參加市比賽的初中學生在市比賽中取得前6名的,計劃升入縣內高中者按名次分別降低100分、80分、60分、40分、20分、10分錄取。省級比賽取得前六名者按1.5倍計分。國家級比賽取的前六名者按3倍計分。參賽學生以最好成績計分,不累加。團體非主力隊員按降低一個名次認定。所有申請降分錄取學生情況,以教育局和體育局備案為準。

3、所輸送學生在市屆次運動會上獲得3枚金牌及其以上者,據棣政辦字〔2010〕82號文件精神給輸送單位和運動員個人記功表彰獎勵。

4、對積極為體育中學輸送學生和配合參加市比賽的學校,縣教育局在人民滿意學校年度綜合考評中給予適當加分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