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23 10: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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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重要意義。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證;是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順利推進的根本保證;是綜合行政執法實現高效、權威、統一運行的根本保證;更是以人為本,實現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根本保證。只有不斷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作風過硬、業務精湛、執法嚴格、舉止文明、群眾信賴的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才能提高綜合執法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為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順利推進和綜合行政執法事業科學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

(二)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緊緊圍繞科學發展示范點建設這個中心任務,以提高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體素質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執法人員吸收引進、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等關鍵環節的管理,提升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素質,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全面提升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水平。

(三)基本原則。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必須始終堅持“三嚴三實”要求,始終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把建設政治堅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執法嚴格、群眾信賴的高素質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作為隊伍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隊伍建設與管理的首位,不斷提高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政治覺悟和理論水平;堅持對執法人員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規范日常執法行為和管理行為;堅持以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為重點,對鎮(街道)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和一線執法人員重點培養、重點管理、重點監督。

(四)總體目標。堅持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導向,建立健全綜合行政執法隊伍運行機制和工作格局,使得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數量適配、結構合理、素質合格,理順編制性質、經費渠道、執法裝備等保障機制,基本能適應綜合行政執法科學發展的新要求。

1.隊伍素質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樹立正確的法治理念和道德觀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明顯提高,做到風紀嚴正、行為規范、語言文明、廉潔自律。

2.人員結構進一步優化。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年齡結構比較合理。專業技術干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綜合執法技術骨干力量初步形成。干部交流機制初步建立,交流方式多樣化。教育培訓力度逐年加大,培訓方式逐年改進,培訓層次逐年提高。

3.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建立規范的執法人員資格準入制度、完備的培訓教育考試體系、科學的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嚴格的執法監督機制、完善的執法獎懲機制。

4.保障能力進一步加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經費得到公共財政全面保障,基層執法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得到改善,執法裝備建設明顯加強,對基層一線執法交通工具、辦案取證設備、執法通訊設備、安全防護設備保障到位,綜合執法智能水平明顯提高。綜合行政執法公安保障工作進一步加強,綜合行政執法與刑事銜接機制逐步建立。

5.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執法隊伍形象良好,執法證件、執法標識、執法服裝、執法場所外觀統一規范,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品牌形象彰顯,職業道德和精神得到弘揚,先進典型不斷涌現,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社會公眾認知度和認同感明顯提高。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力量建設

1.選好配強領導班子。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選拔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作風過得硬、政策法律水平高、善于做群眾工作的干部到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任職,進一步優化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結構,增強領導班子整體工作能力。特別要重點選好配強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主要負責人。省、市小城市培育試點鎮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原則上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班子成員兼任。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應征求鎮(街道)意見。

2.充實一線執法力量。根據鎮(街道)區域面積、人口數量、經濟發展狀況等因素,結合工作實際,明確綜合行政執法派出機構編制配備標準,對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編制實行專項管理,基層綜合執法人員按不少于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編制總數的80%配備,選好配足基層執法輔助力量。除領導班子成員外,新錄用人員一律充實到一線崗位(特殊專業人才除外)。新增執法人員編制全部分配到基層綜合執法隊伍。綜合行政執法機關領導班子成員每年必須安排一定時間到基層駐點調研。

3.嚴把人員進出關。嚴格執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堅持“凡進必考”原則,公開招錄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強化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管理,加大新錄用人員初任培訓力度,新錄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綜合行政執法資格的,視情延長試用期。拓寬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準入渠道,通過公務員遴選、接收安置軍轉干部等形式,充實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保持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相對穩定,新錄用綜合行政執法隊員未滿5年的,原則上不得調離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要加強跟蹤培養,條件成熟的優先提拔使用。

(二)加強思想政治建設

1.把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重視理論學習,健全學習制度,采取定期學習、短期培訓等多種形式,組織干部隊員聯系實際學理論。通過長期堅持抓不同層次、各種形式的理論學習,使廣大干部隊員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不斷提高運用黨的基本理論、路線、方針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水平。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教育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教育,使廣大干部隊員牢固樹立服務思想和群眾觀點,切實轉變作風,維護群眾利益。

2.把文化建設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抓手。大力發展執法文化,圍繞“善文化”建設,營造富有特色的執法理念、團隊精神和隊伍建設目標。廣泛開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營造健康的文化氛圍、和諧的工作環境,用先進的文化塑造品格,不斷提高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養。

3.把培養和樹立先進典型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手段。積極營造有利于先進典型成長的環境,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中涌現出的感人事跡和先進典型,做到學有榜樣、趕有目標,形成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風氣。加大對全縣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先進事跡和優秀人物的挖掘,多渠道、多方位宣傳典型、樹立典型,力爭在三至五年內,形成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國有較大影響的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先進典型。

4.把加強政工隊伍建設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保障。按照隊伍穩定、機構統一、職能清晰、責任明確、素質過硬、制度落實、工作到位的標準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專職政工隊伍??h綜合行執法局配備政治委員,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思想政治工作負全責;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設立政治處,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執法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要設立政治工作指導員,對隊伍思想政治工作負全責。要認真抓好政工干部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做到會分析思想,會安排教育內容,會運用教育的基本手段,會依靠黨團骨干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三)加強能力建設

1.健全業務素質提升培訓機制。嚴格實行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切實加強對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特別是基層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不斷創新培訓方式,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在培訓內容上,要緊密結合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的形勢任務要求,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行政執法業務能力建設核心,加強專業培訓、崗位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制定年度培訓、自學計劃,實現全員參與,全程學習。原職能劃轉行政職能主管部門負責對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條線專業培訓,并負責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相關業務培訓、專業會議和學習考察等活動的信息通報、溝通聯系和參訓報名。在培訓方式上,把脫產培訓與在職自學、理論學習與實踐鍛煉、課程講授與實地考察有機結合起來。在培訓資源上,依托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辦好綜合行政執法干部培訓班,鞏固擴大對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培訓成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教育培訓支持力度。

2.創新輪崗交流鍛煉機制。拓寬干部掛職鍛煉和輪崗交流渠道,并將其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手段??h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上級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之間開展干部“上下掛職鍛煉”工作,促進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健康發展。實行輪崗制度,加大機關和基層執法人員交流力度,對于在同一崗位工作滿5年的一線執法人員,原則上應實行崗位輪換。引入競爭機制,實行競聘上崗,雙向選擇,層層簽訂崗位目標責任書,落實綜合行政執法崗位責任制。突破地區、部門限制,擴大綜合行政執法干部交流使用范圍,暢通干部交流使用渠道,建立和完善“雙向掛職鍛煉”制度,形成干部交流使用的長效機制。有計劃地安排綜合行政執法系統后備干部、年輕干部到鎮(街道)或其他單位進行鍛煉,選派優秀中青年干部、新提拔干部到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掛職鍛煉。

(四)加強執法隊伍的監督管理

1.全面落實綜合行政執法責任制。把黨委政府的領導管理協調責任、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主體責任、相關管理部門的協作配合責任、監督管理責任和執法人員的崗位責任,作為年度考核鎮(街道)落實綜合行政執法責任制情況的主要內容,作為評價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人和相關部門工作業績的主要方面,作為年度考核干部和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切實加強平時考核,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實行績效考核制度,將個人收入與責任制掛鉤,實現獎勤罰懶、獎優罰劣。

2.強化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內部監督。明確監督部門和監督人員的任務,加強對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建立監督責任制,出臺《行政執法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實施辦法》等有關制度規定并嚴格執行。強化綜合行政執法責任追究。主管部門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產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響的,應當嚴肅追究其行政責任。加強對非在編人員、未取得綜合行政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的管理。

3.積極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廣泛接受社會各界、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建立公眾評議制度,積極主動發揮社會監督員的作用,推行黨務和政務公開。要妥善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意見,建立舉報受理承辦人員首問責任制,及時反饋辦理意見,建立有效的舉報、反饋流程和承辦部門的責任落實制度。

4.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紀律散漫、作風松弛、儀容不整、舉止不端的應及時督促整改,對違規違紀屢教不改或嚴重違反綜合行政執法有關規定及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予以處理,對貪贓枉法、濫用職權等嚴重問題的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由相關部門依紀、依法予以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

5.著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圍繞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總體目標,嚴格落實《廉政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等各項廉政法規制度,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體系,健全落實廉政責任制和“一崗雙責”,落實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健全適應新體制、新職能特點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進一步增強廉政教育、行風建設力度。強化對權力運行重點環節和部位的監督,提升預防腐敗實效,全力打造為民務實清廉綜合行政執法隊伍。

6.切實維護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合法權益。要從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關心愛護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保障基層一線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待遇,實行為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落實年休假制度,通過輪休、調休、補休等多種形式,確保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休假。健全維護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權益工作運行機制,重視排摸化解執法人員心理健康問題,促進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身心健康。

三、組織保障

(一)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組織領導??h鎮兩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和積極支持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將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綜合執法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h組織、機構編制、人力社保、財政、綜合行政執法及有關業務部門要抓緊研究制訂貫徹本意見的實施方案和具體措施,加強統籌協調,周密安排部署,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強化工作保障,優化執法環境。綜合執法涉及經費納入年度部門預算,由縣財政全額保障。駐鎮(街道)執法中隊(分局)年度協管員經費、日常辦公業務費按綜合執法局與相關鎮(街道)以《備忘錄》的形式確定,納入年度預算并報縣財政備案。駐鎮(街道)執法中隊(分局)執法車輛、執法裝備、辦公設備、協管員制式服裝等達到報廢標準或使用年限需要更新(配發)的,由所在鎮(街道)納入年度預算予以保障??h公安部門要配好配強綜合執法機動警察隊伍,為綜合行政執法提供執法保障,在綜合行政執法機關組織集中行動和專項整治期間應安排警力配合行動。對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阻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完善激勵機制,激發工作動力。對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要及時予以表彰和獎勵,充分發揮典型的引領作用。建立嘉獎、立功激勵機制,表彰獎勵應向基層執法一線傾斜,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執法人員工作業績與考核、評先評優、晉級晉職直接掛鉤,真正使工作優秀的執法人員得到重用和獎勵。激勵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攻堅克難的精神,增強職業榮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