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兩個主體責任”工作意見
時間:2022-10-10 10: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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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任務
主要是建立健全“三個體系”,一是以明確黨委領導班子責任、主要負責人責任、領導班子成員責任為重點,著力健全制度機制,形成認識到位、責任明晰、履職盡責的主體責任落實體系;二是以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為重點,形成監督有力、制約有效的監督責任落實體系;三是以完善責任考核、責任追究等制度為重點,加強督促檢查,形成有錯必究、有責必問的“兩個責任”問責追究體系。
二、責任內容
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承擔的主體責任包括領導班子責任、主要負責人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責任。
1.黨委領導班子責任。黨委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集體責任。
(1)統籌謀劃部署。要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納入計生、危房改造、國土、民政等關系民生的工作總體布局,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通過對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職責和任務分工,推動責任落實。
(2)完善工作機制。調整充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明確職責任務,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時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依據責任分工,調度督促各職能站、辦、室充分履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
(3)選好管好干部。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加強對村兩委干部的管理,完善鄉村干部考評機制,加強對村支書、村主任選拔工作的監督。
(4)深化作風建設。以落實“八項規定”為重點,持之以恒反對和糾正“四風”。按照“三嚴三實”要求,大力弘揚焦裕祿精神,大興“求實、務實、樸實”之風,積極推進“學習型、服務型、務實型、創新型、廉潔型”政府創鑄樹建設,不斷鞏固和發展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局面。
(5)維護群眾權益。深入開展“創鑄樹“活動,加強對民政專項資金、民生項目建設的執法監察和糾風治亂工作,堅決查處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加強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健全直接服務群眾相關制度,解決好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
(6)加強黨內監督。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好民主生活會、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誡勉談話、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時研究解決黨內監督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7)加強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培訓教育重要內容,增強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意識。加強反面警示教育,剖析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增強黨員干部勤政廉政意識。
(8)嚴格責任考核。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鄉黨委班子成員參加鄉村干部、鄉直機關負責人述職述廉考核,充分運用考核結果。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落實到位,并追究相關人員的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9)堅決反對腐敗。支持紀委開展反腐敗工作,及時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有貪必肅。案件查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
2.黨委書記責任。
黨委書記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帶頭履行好主體責任。
(1)履行領導職責。積極推進本鄉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四個親自”即: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強化組織推動。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結合實際做到專門研究、責任分解、明確職責。每年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專題調研至少進行兩次。
(3)加強教育監管。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及站、辦、室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監管,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督促領導班子成員、下級領導班子廉潔從政、履行好“一崗雙責”職責。
(4)嚴格廉潔自律。堅持從我做起、向我看齊、以身作則,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作廉潔從政的表率。
3.領導班子成員責任。領導班子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要求,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1)落實分管職責。黨委成員要抓好分管工作的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到具體業務工作中,對分管站、辦、室,堅持做到“五個一”:年初聽取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匯報;年中進行一次黨風廉政建設檢查分析;年底帶隊進行一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每年對分管領導班子成員進行一次廉政談話;每年向黨委上報一份述廉報告。
(2)加強日常監管。定期或不定期對分管站、辦、室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
(3)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堅持以身作則,管好自己、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三、強化措施
(一)實行簽字背書制度。黨委和紀委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簽字背書”,與責任對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任務分解、年終工作總結報告等具體責任行為進行審閱,提出審閱意見并簽名,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責的依據。
(三)實行責任報告制度。實行主體責任“雙報告”制度,鄉黨委書記,每年年中和年末分兩次以書面形式,分別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鄉紀委也要每年年中、年末以書面形式,向鄉黨委報告履行監督責任情況。
(四)完善廉政談話制度。建立黨委書記與領導班子成員、村兩委、鄉直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站、辦、室負責人廉政談話制度,每年廉政談話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談話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述職述廉、任職前教育的重要內容和必經程序,提醒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責任。
(五)完善紀檢約談制度。對黨風廉政建設發現問題較多、群眾來信來訪反映較多、民主測評滿意度較低、違紀違法案件較多的單位,由紀委書記進行約談,提出嚴肅批評,并責令整改到位。同時,聽取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六)完善督查考核制度。落實主體責任要做到“五個到位”:一是主要領導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部署、過問、協調、督辦要到位;二是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兩手抓、兩手硬”要到位;三是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要到位;四是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班子成員之間相互監督要到位;五是對腐敗案件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要到位。落實監督責任要做到“四個到位”:一是貫徹中央有關決策部署要到位;二是辦案力度要到位;三是落實“抓早抓小”要求要到位;四是貫徹發現問題、形成震懾要求要到位。
四、加強領導
(一)強化組織領導。黨委要把落實“兩個責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層層傳導壓力,一級抓好一級。鄉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要經常研究、督查、推進和考核“兩個責任”的落實情況。紀委要及時向黨委匯報上級紀委的有關要求,切實解決落實“兩個責任”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建立工作臺賬。分類分級建立落實“兩個責任”臺賬,實行臺賬式管理項目化推進,一項一項抓好落實。強化工作評估,定期開展對落實“兩個責任”的評估,對照職責任務,進一步查漏補缺,完善工作措施。
(三)營造輿論氛圍。加大實施“兩個責任”的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主動向社會開展履行“兩個責任”的公開承諾,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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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