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轉變干部作風實施意見

時間:2022-03-22 11: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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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轉變干部作風實施意見

2015年是鄉推進依法治鄉、依規治黨的重要一年,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關鍵一年。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為認真貫徹落實“四個全面”的要求,切實轉變干部作風,進一步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著力營造“風清氣正、崇廉尚實、干事創業、遵紀守法”的政治生態,為全鄉經濟社會和諧穩定、健康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證,特制定如下意見,請認真組織學習,嚴格遵照執行。

一、明確責任,注重培養教育

(一)認真落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各級黨組織要增強管黨意識,提升治黨水平,自覺擔當起抓班子、帶隊伍、正風氣的政治責任,大力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和從政環境。堅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政治職責,把從嚴從實教育培養管理黨員干部作為一項經常性、基礎性、關鍵性工作,以問題為導向,不斷增強黨組織功能,提高黨員干部素質,切實把從嚴治黨治吏的要求落到實處。

(二)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中央、省、市、縣重要文件和主要領導講話精神,尤其是持續抓好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培訓。深入開展政治品質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不斷改造主觀世界、自覺加強黨性修養、持續加強品格陶冶,做到對黨和人民忠誠老實、言行一致。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以身作則、帶頭踐行,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為民、務實、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群眾、引領風尚。要把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列為中心組學習的重點專題,認真學習,深刻領會中央“四個全面”要求,突出抓好新任職干部、年輕干部等重點對象專題培訓。

(三)錘煉敢于擔當的作風。把堅持原則、敢于擔當作為黨員干部必備的基本素質,教育引導全鄉黨員干部面對大是大非敢于亮劍,面對矛盾敢于迎難而上,面對危機敢于挺身而出,面對失誤敢于承擔責任,面對歪風邪氣敢于堅決斗爭。強化黨員干部的問題意識,引導其深入基層和一線發現問題、正視問題、解決問題。對堅持原則、敢于擔當、不怕得罪人的干部,要積極支持、切實保護、大力褒獎。

(四)提高執行力和落實力。發揚釘釘子精神,落實重大部署和重要決定要行動迅速、強化執行、一抓到底。發揚攻堅克難精神,把上級的決策部署和本地、本部門的實際有機結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創造性抓好落實。按照有權必有責、權責相統一的要求,建立健全主體明確、職責清楚、細則量化的崗位目標責任制。建立健全抓落實的督查督辦機制,緊緊圍繞重大決策部署、中心工作,開展重點事項全程督查、緊急事項即時督查、日常事項定期督查,對重要督查情況進行公開通報,確保有部署就有檢查、有落實、有成效。

(五)大力關心、培養和選拔年輕干部。認真落實“好干部”要求,鮮明“重品行、重實干、重公認”的用人導向,大力培養選拔“信念堅定、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闖新路,腳踏實地、埋頭苦干,勤奮敬業、甘于奉獻,品德高尚、清正廉潔”的優秀干部。把“三嚴三實”作為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和選拔任用的重要標準,納入干部述職述廉述德內容。2015年向上級黨組織推薦提拔使用2名以上副科級領導干部。建立干部激勵機制,對長期埋頭苦干、甘于奉獻的干部,注重在政治上關心、精神上鼓勵、生活上幫助、心理上關懷,讓老實人不吃虧,讓實干者受重用。

二、嚴明紀律,加強監督管理

(一)嚴明政治紀律。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全局意識和黨章意識,堅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上級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決不允許在群眾中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決不允許公開發表與上級黨組織決定相違背的言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貫徹執行黨委的重大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政府的言論;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發現違反政治紀律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提醒和糾正,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要堅決制止。

(二)嚴明組織紀律。自覺堅持黨性原則,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堅決落實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嚴格執行黨內組織生活制度特別是請示報告制度、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涉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個人等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必須第一時間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加強組織管理,嚴格落實“”、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等制度,引導黨員干部正確對待組織,自覺防止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執行組織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不嚴格執行組織制度、履行黨員義務的,要及時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三)嚴明財經紀律。牢固樹立依法行政觀念,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黨員干部不得利用職權職務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騙取套取上級財政資金,嚴禁擠占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加強對各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監督、審計,防止貪污、挪用、截留等問題發生。

(四)嚴明工作紀律。嚴格規范從政行為,凈化從政環境。嚴禁在重大決策過程中徇私枉法、泄露消息。嚴格請假制度,黨員干部在工作時間離開工作所在地,應按規定提前向鄉黨委、政府或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書面報告。絕不允許工作時間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為辦私事欺上瞞下,平時找人簽到,雙休日值班脫崗;堅持杜絕工作中“年初無計劃、平常無措施、工作無軌跡、年終無工作業績”等現象發生。

三、規范制度,逗硬問責追究

(一)請銷假制度。一律堅持書面請銷假制度。請假1—5天由黨委書記或鄉長批準,5天以上報縣委組織部或人社局批準。請假后憑假條到黨政辦登記方可有效。請假期滿,主動到黨政辦銷假。除非常特殊的情況,不能口頭請假或電話請假。未按程序辦者,一律視為曠工缺勤。

(二)值班考勤制度。每周值班(星期一至星期天)由值班領導,值班人員負責,作好值班記錄。具體負責本周的日常工作,重點是環境衛生、安全、收發文件的協調處理,來人來客接待,干部考勤監督等。因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的財產損失由值班人員負責賠償。簽到和考勤登記實行黨政辦、鄉紀委和值班領導共同考核相結合的制度,黨政辦負責組織簽到,值班領導負責監督考勤。簽到結束后值班領導簽字,并對缺勤人員做好缺勤記號“×”后,將簽到表交由鄉紀委管理。每天早上8﹕30準時到鄉紀委簽到。下鄉人員或出差人員由黨政辦、鄉紀委或值班領導核實后在簽到薄上注明。干部簽到后,未在相關辦公室上班,或未按安排落實相關工作,視為缺勤。鄉干部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0元,無故缺勤一天扣80元。鄉村干部開會遲到一次扣10元,缺會一次扣50元。鄉干部每月保證22天出勤(統一放假不計缺勤),全年保證出勤264天(生病者按有關規定執行)。出勤情況每周由值班領導公布,鄉干部每周在政府機關住宿不得低于3個晚上。出勤情況每周一公布,每月由鄉紀委書面通報。星期一上午9點上班,星期五下午6點下班。

(三)工作監督制度。重點工作、階段工作和日常工作由黨委副書記負責督查。督查領導在督查時要指出問題、制定措施、提出要求。出勤、值班及常規工作的督查一月一通報。重點工作、階段工作及時通報。連續通報兩次的單位和人員按“問責追究制度”實施問責。連續三次被通報或全年累計四次通報的同時將實行黨紀、政紀責任追究。

(四)工作匯報及評議制度。重點工作、階段工作和日常工作實行匯報制度。日常工作一月一匯報,重點工作、階段工作由黨委政府確定匯報時間。每一季度對鄉村干部測評一次。評議采取個人匯報、大家幫助、領導點評、鄉村干部測評的方式進行。連續兩次測評不合格的實施問責。

(五)績效掛鉤制度。公務員、事業人員績效工資或年終下鄉補助列入考核??己丝偡譃?00分,分為三大部分:聯村工作40分,本職工作40分,黨委政府領導評價20分。聯村工作以所聯村得分為依據,本職工作以縣部門考核得分為依據,領導評價以黨委或黨委擴大會測評平均分為依據。各項得分折算為標準分,乘以考核金額,減去工作缺勤、會議遲到、缺席應扣金額,即為應得工作津貼(下鄉補助)。

按照中央、省、市、縣相關管理規定,結合本鄉實際,明確以下鄉村干部問責辦法:

1.部門工作3年內有2年在全縣倒數3名的不發工作津貼(津補貼的30%)和下鄉補助),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免去部門負責人職務。當年全縣倒數3名的不評先評優,進行誡勉談話。

2.村(社區)鄉內年度綜合考核3年內有2年倒數第一名的,除按分值列入考核外,支部書記、村主任自動辭職,或免職停職。當年倒數第一名的不評先評優,進行誡勉談話。

3.鄉干部(含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不假離崗連續15天,全年累計30天以上的作自動離職處理。村干部不假離崗連續10天,全年累計30天以上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4.涉及安全、信訪、綜治、穩定、計生、廉政建設、黨建等工作,因工作不力或工作失職,出現重大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形成不良影響,受到縣委政府批評的,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涉及法律追究的按程序辦理。

5.單位部門工作受到縣委政府通報批評的,每通報一次,懲分管領導、本單位全體業務人員各300元;受到縣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每通報一次,懲分管領導、本單位全體業務人員各200元;受到縣委政府及部門通報批評兩次的,實行誡勉談話,通報批評三次的,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

6.對不服從黨委政府安排,或對安排的工作不作為,視為缺勤。有此行為滿一個月的只發基本工資,不發津補貼和績效工資,從第二個月起停發工資并按管理權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