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信息宣傳指導方案

時間:2022-11-28 09: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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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信息宣傳指導方案

2012年是深入貫徹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之年,為了進一步加強林業宣傳工作,強化內宣,擴大外宣,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為林業生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2012年信息宣傳的主要內容

宣傳的主要內容是:1、林業建設的工作成效、好的經驗和做法,林業政策法規;2、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工作成效、典型案例。

二、2012年信息宣傳工作目標

1、報刊宣傳:向市級以上報刊組織稿件60篇以上;《井岡山報》組織稿件40篇以上。

2、電視宣傳:爭取在電視臺播出新聞12條以上;電視臺播出新聞50條以上;策劃制作1-2部以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生態保護等為主題的專題片。

3、向省、市報送林業信息80條以上,爭取被省林業政務網采用50條以上。

4、抓好林業文學發展的工作,爭取出優秀稿件30篇以上。

5、配合各單位、部門完成相關的宣傳活動,完成局黨總支布置的其它工作。做到《井岡山報》、《晚報》、《日報》、電視臺、電視臺及《林業信息》、《省木材檢查簡報》等媒體每月必見我區林業政策、各科室、場、站、所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等。

(1)信息工作:各科室、場、站、所每周上報區局辦公室有價值信息不少于1條。

(2)通訊報道工作:各科室、場、站、所每季度在區級以上報刊發表林業通訊文章、新聞消息或電視臺報道不少于2次。

(3)調研工作:各科室、場、站、所每年撰寫調研文章不少于2篇。

三、獎勵辦法

1、在《井岡山報》、《日報》、《人民日報》等市級以上報刊發表一篇信息分別獎勵40元、60元、300元,頭版頭條分別獎勵80元、120元、600元。

2、被電視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采用1條分別獎勵30元、50元。

3、在《林業信息》、《省木材檢查簡報》等省廳相關業務報刊上發表一篇獎勵30元。

4、個人發表的林業相關理論被省級雜志刊物采用每篇獎勵300元,被《林業經濟》、《中國綠色時報》等國家級刊物刊登每篇獎勵500元。

5、發表一篇正面信息被領導批示、列為先進典型的每條另加10-20元,一篇信息被多個部門采用的,以最高獎項為準,不重復計算。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明確具體工作人員。各國有林場專門明確兩名宣傳工作人員,機關各科室明確一名宣傳工作人員,各鄉鎮林業站、檢查站均明確一名宣傳工作人員,并把名單上報至林業局處。

2、量化指標,嚴格考核。各單位、部門都應將宣傳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計劃,并對宣傳工作制定明確的考核指標,獨立考核。根據發稿的情況可以參加局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選。凡宣傳工作指標未完成的,取消參評。信息任務見2012年全區林業政務信息任務分配表。

3、建立考核獎勵競爭機制。我局將每年根據各單位、部門宣傳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評比考核,評選出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對獲獎者給予物質獎勵20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