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局三項制度方案

時間:2022-12-07 08: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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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局三項制度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建立高效運轉、公開透明、行為規范、責任明確、便于監督的權力運行機制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并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以下簡稱“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局機關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機關效能,創優發展環境,為實現我縣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實施內容

(一)首問責任制

1、首問責任制遵循熱情主動、文明辦事、服務規范、及時高效的原則,

2、服務對象前來我局詢問、辦理、聯系業務工作,第一位被問到者為首問接待人。如服務對象咨詢可辦理事項屬于本局相關股、室的職責,首問接待人應及時引薦到相關股、室辦理;若經辦人(業務受理人)不在,首問接待人應主動與其聯系;若聯系不上,首問接待人應先將被服務對象的有關材料收下,做好記錄,隨后移交給經辦人(業務受理人)。咨詢或辦理事項不屬于本局職能范圍內的,首問接待人應當耐心解釋,并盡己所能給予指導和幫助。

3、各業務股室如股室負責人在場即為首問責任人,股室負責人不在場則股室其它人員為首問責任人。對首問接待人移交的業務或服務對象咨詢或辦理的事項,應當場審核其有關手續和材料,對限時辦理的事項要即時辦理;對手續、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一次性書面告知其所需補正的手續和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的要求補正后,經辦人員應當按時予以辦理;對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項,除電話咨詢可用口頭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當事人,并存檔備查。

4、服務對象通過電話咨詢、反映問題、投訴或舉報的,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接待人。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應認真負責回答;屬于本局其他股、室的,應將有關的電話告知來電人,盡可能地為來電人提供幫助。

(二)限時辦結制

1、各類證件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遵循準時、規范、高效、負責的原則

2、危險化學品(農藥、油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磚瓦粘土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材料審核無誤并正式受理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核準),考試合格并經市審查正式受理待市發證后2個工作日內通知領證;

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初步設計審查(核準)、竣工驗收(核準),經審核受理待市審查通過后一個工作日內通知;

5、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等行業有關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安全資格核準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6、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調查組在事故發生后的60天內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收到事故調查后30天內做出結案批復,事故處理一般在90天內結案,特殊情況不超過180天;

7、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文件,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回復,特殊緊急的文件按緊急程度盡快回復。有關部門征求意見或會簽文件等,在2個工作日內答復。

(三)責任追究制

1、經確認有工作失職的人員,按規定追究責任,遵循有錯必糾、違規違法必究的原則。

2、因疏忽大意,造成執法、審批、案件調查處理失誤,情節輕微且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立即改正并對受害人道歉,對直接責任人和股室負責人予以批評教育。情節較重或造成較大損失、較大影響的,責任立即改正責令直接責任人和股室負責人寫出書面檢查,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報紀察監察部門查處;

3、因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污受賄造成行政執法過錯的,對責任人按黨紀條規規定報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股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4、因過失造成賠償的,由局對受損害人先行賠償后,根據國家賠償法有關規定追究過失者的賠償責任;

5、工作人員有其它違反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或“中梗阻”行為及違反縣效能建設其它規定,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按縣效能建設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及處理:(1)工作人員有過錯但未造成損失、未構成違法、違紀的,按照《縣影響優化發展環境責任追究辦法》及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2)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3)在追究工作人員過錯行為的同時,依據《縣影響優化發展環境責任追究辦法》等有關規定追究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的責任。

三、幾點要求

(一)加強學習,深刻領會。局機關干部要加強學習,深刻領會,人人熟悉“三項制度”、人人遵守“三項制度”、人人執行“三項制度”,確保依法行政,轉變機關作風。

(二)務求實效,確保落實。局機關干部要注重平時工作,不搞形式主義,注重工作實效,確?;顒硬蛔哌^場。要認真履行各項工作要求,及時反饋各項工作情況和有關資料。要及時解決建立健全并落實“三項制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不斷創新,建立健全局機關效能建設各項制度,形成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