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鄉產品網絡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31 08: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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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鄉產品網絡建設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擴大內需,拉動消費,拓展農村市場,推動農民消費升級,加快建立適合我市農村家電市場消費特點,保證家電下鄉、汽車下鄉政策有效實施的市場體系,提高農民生活質量,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再上新臺階。

二、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運作、市場調節、規范管理的要求,結合我市農村家電市場實際,發揮財政資金扶持作用,構建全面覆蓋規范運作、運轉高效機制靈活的下鄉產品流通網絡系統,為家電下鄉、汽車下鄉工作的深入推進夯實雄厚的基礎。

三、組織領導

為更好地將農村家電、汽車、摩托車下鄉網點升級改造支持政策真正用到位,更好的促進家電下鄉產品面向農村銷售,提高農村商業經濟發展,提升農村消費水平,促進家電下鄉銷售量上新臺階,我市將組織市家電下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部門對全市家電、汽車、摩托車流通企業、銷售網點、維修網點下鄉產品流通網絡建設工作情況進行評選,重點對下鄉產品流通網絡建設標準等情況按國家和省的相關要求進行驗收。

四、資金安排原則

(一)引導承擔家電下鄉、汽車下鄉任務的流通企業、銷售網點、維修網點擴大產品銷售,提供售后服務,創新補貼方式,提高補貼資金兌付率。

(二)鼓勵家電下鄉流通建設和改造配送中心,進一步提高下鄉產品配送能力;鼓勵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更新報廢車輛回收等運輸工具,提升回收服務水平。

(三)根據省下撥資金規模,結合我市各家電下鄉、汽車下鄉工作實效等情況,按照因素法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切塊下撥各相關企業。

五、資金支持的項目內容和標準

下鄉產品流通網絡包括家電下鄉和汽車下鄉流通。建設內容包括:

(一)銷售網點項目。面向農民銷售下鄉家電、汽車的銷售網點進行升級改造。

(二)配送體系項目。為下鄉產品銷售網點提供產品統一配送服務的配送中心項目建設和配送車輛;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更新升級報廢汽車運輸工具等。

(三)服務體系項目。下鄉產品銷售網點售后服務體系項目建設,包括售后服務網點建設改造,安裝、維修設備購置和技術人員培訓等。

(四)信息系統項目。家電下鄉銷售網點信息錄入系統項目建設。

六、資金支持的項目條件

(一)家電下鄉銷售網點

1、通過商務部門備案,能及時登錄家電下鄉產品銷售信息,能及時出具正規發票,并能對購買農戶實行代墊直補;

2、家電下鄉產品銷售位居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前列,家電下鄉產品銷售額占網點總銷售額的比重不低于40%;

3、經營場地面積不少于200m2;

4、銷售過程中未發生不良銷售記錄和違規行為。

(二)家電下鄉產品配送中心

1、家電下鄉中標流通企業自建的配送中心;

2、能直接對經銷商進行下鄉產品配送,輻射市區內60%的鄉鎮網點;

3、家電下鄉產品能在24小時之內送到鎮級經銷備案登記網點,偏遠地區不超過48個小時;

4、產品配送過程中未發生家電下鄉違規行為。

(三)家電下鄉售后服務網點

1、經營面積不少于100m2,專業維修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具備比較全面的維修服務設施、設備,能輻射市區內40%鄉鎮網點;

2、屬于家電下鄉中標產品生產企業定點的售后服務維修點,并簽有定點協議;能按“三包”規定提供售后服務,有售后服務電話;能在5日內解決產品故障,5日內難以解決的應當提供備用機;能對所負責區域的鄉村開展巡回維修服務和集中培訓服務;

3、屬于家電下鄉中標銷售企業自有或特約的服務維修點,特約點具有家電下鄉售后服務特約維修協議;能提供適合農民的售后服務,負責所售商品的安裝調試、使用輔導,能滿足用戶服務要求,基本實現市區用戶24小時之內、鄉村用戶48小時之內、偏遠鄉村72小時之內上門服務;

4、售后維修服務過程中未發生違規行為。

(四)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

1、有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資質,承擔汽車下鄉規定的報廢車輛回收任務;

2、遵守《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健全,運營規范,經營狀況良好,沒有違法違規行為;

3、具備按《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進行升級改造的能力;

4、按時上報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信息統計報表。

(五)汽車下鄉銷售網點

1、縣級汽車交易市場。符合所在地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或所在地商業發展的要求,交通便利;占地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低于600平方米;至少與3家汽車品牌經銷商簽訂進場經營協議,且協議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具有車輛展示、業務洽談、交易手續辦理、客戶休息和咨詢等基本服務功能。

2、縣級汽車品牌銷售店。符合所在地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或所在地商業發展的要求,交通便利;獲得至少1家汽車生產企業或其總經銷商的汽車品牌銷售授權;具有車輛展示、業務洽談、客戶休息等基本服務功能。

(六)汽車售后服務網點

1、縣級售后服務網點。符合所在地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或所在地商業發展的要求,交通便利;占地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具有維修廠房、維修工位和設備、車輛檢測專用設備、停車場、配件倉庫等維修基本設施,以及用于上門服務的車輛,至少有5個維修工位;獲得至少1家汽車生產企業或其總經銷商的汽車品牌銷售售后服務授權;具備至少3種品牌車輛售后服務能力,每種品牌汽車接受過汽車生產企業或其總經銷商專業培訓的售后服務人員不少于2人;具備業務洽談、客戶咨詢和休息、維修進度查詢、上門服務等功能,符合國家環保、消防等有關要求。

2、鄉鎮售后服務網點。占地面積不低于200平方米;具有維修廠房、維修工位和設備、配件儲備;獲得至少1家汽車生產企業或其總經銷商的汽車品牌銷售售后服務授權;具備至少2個品牌汽車售后服務能力,每種品牌汽車接受過汽車生產企業或其總經銷商專業培訓的售后服務人員不少于1人;有條件的應具有上門服務功能;符合國家環保、消防等有關要求。

七、項目申報程序

由承辦企業(網點)申報,由市經貿、財政主管部門初審后推薦上報,于2013年1月18日前將《下鄉產品流通網絡建設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1)上報市經貿委和市財政局,市經貿委和市財政局審核后按照總量控制的原則,確定項目。

八、資金撥付

根據省級財政資金下撥規模,結合我市項目的上報和驗收情況,市財政局盡快將資金下撥各相關企業。

九、項目驗收

驗收程序為承辦企業(網點)向市經貿局、財政局提出驗收申請;市經貿局、財政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3年2月5日前對建設項目進行現場實地驗收,并聯合出具驗收報告將驗收情況及《下鄉產品流通網絡建設驗收合格項目匯總表》(附件2),報省商務主管部門、省財政廳備案,并接受省商務主管部門、省財政廳對我市下鄉產品流通網絡建設情況進行抽查。承辦企業(網點)申請驗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報告。包括項目執行情況、項目預期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

(2)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由受理單位核對無誤后退回,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配送中心項目需提供規劃、國土、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出具的批準建設文件;

(4)配送中心項目需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工程驗收報告;

(5)配送中心項目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項目資金審計報告;

(6)購置設備清單(列明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價格、制造廠商);

(7)《下鄉產品流通建設改造驗收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