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治理醫患糾紛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0 1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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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治理醫患糾紛實施方案

根據省綜治辦和市綜治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縣綜治委決定,今年6月至7月,在全縣組織開展集中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F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省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工作會議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指示,按贛綜治委[2008]16號、贛綜治辦[2008]15號文件總體部署要求,集中治理醫患糾紛,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為和諧平安建設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預防為主、教育疏導、重在調處、依法處置”的原則,整合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種手段,集中排查治理醫患糾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醫患糾紛,促進醫患關系和諧,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就醫環境。

三、行動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6月15日至6月25日)。根據縣綜治委統一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層層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動員,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2、排查治理階段(6月26日至7月20日)。層層開展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醫患糾紛開展集中調處;對醫患糾紛突出、“醫鬧”現象嚴重的地方和久拖未決的醫患糾紛開展重點治理。

3、檢查驗收階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對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總結推廣經驗,查找薄弱環節,建立長效機制,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四、組織領導和部門分工

專項行動在縣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聯席會議暨集中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綜治、維穩、衛生、宣傳、信訪、公安、司法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具體分工是:

綜治維穩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總體部署和組織協調工作,加強檢查督促,推動專項行動開展,并負責本地專項行動工作情況掌握、工作總結、上下聯動。

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各級各類醫院開展專項行動,積極協助自查自紀,加強對醫院及醫務人員的教育管理,建立完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配強糾紛處置小組,落實領導責任制和責任查究制,并把專項行動工作成效納入各級各類醫院醫療質量、目標管理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公安機關: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重點治理醫患糾紛突出、“醫鬧”現象嚴重的地方和久拖未決的醫患糾紛,依法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司法行政部門: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集中排查調處醫患糾紛,全面開展專業調解工作,并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信訪部門:暢通信訪渠道,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突出醫患糾紛,加強對醫患糾紛案件的督查督辦。

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對醫患糾紛進行正面引導,為妥善處理醫患糾紛提供輿論支持。

五、工作措施

1、廣泛進行宣傳。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重點宣傳開展集中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主要措施和醫患糾紛的處理渠道、處置程序、應急措施等,教育引導患者及其家屬調整心態,理性對待醫患糾紛,通過正當渠道,正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避免無理取鬧和胡攪蠻纏,防止違法鬧事行為發生。新聞媒體要加強醫患糾紛的正面引導,為處理醫患糾紛提供輿論支持。

2、全面開展排查。結合當前開展的綜治“兩個”排查活動,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發生的醫患糾紛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把已經發生尚未處理的醫患糾紛、尚未發生醫患糾紛但又極大可能引發糾紛、久拖未決的醫患糾紛以及醫患糾紛突出的醫院、“醫鬧”現象嚴重的地方全部摸排上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排查出來的醫患糾紛逐一建立臺帳,逐一分析原因,逐一制定調處方案,逐一落實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和調處時限,實行掛帳銷號制度,化解一個,銷號一個。

3、集中進行治理。對屬于本部門職能范圍內解決的問題,由各部門負責解決:對涉及幾個部門職能范圍解決的問題,由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負責解決;對涉及面廣、處理難度大的問題,提請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聯席會議協調解決。對醫患糾紛要分清原因,劃清責任,區別對待,依法依規進行處理。重點治理胡攪蠻纏的糾紛、漫天要價的糾紛、久拖未決的糾紛。對處理醫患糾紛過程中出現和過激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對“醫鬧”人員實行強制性治安拘留,對挑頭鬧事、幕后策劃、操縱指揮人員進行嚴厲查處。尤其要深挖打擊醫患糾紛“經紀人”,堅決打掉他們的歪風邪氣,弘揚社會正氣。

4、建立健全機制。按照上級綜治委的要求,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建立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組建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另行文),有條件的縣二級醫院設立警務室。同時,健全責任查究機制,衛生部門對醫療責任事故引發的糾紛,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作出處理;對不屬于醫療事故但有過錯的,按實際過錯處理;對醫患糾紛發生后篡改、偽造醫療文書和現場實物的醫院及直接責任人加重處理。綜治部門對因醫患糾紛化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對負有責任的地方和部門實行一票否決、黃牌警告或限期整改,對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實行責任查究。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迅速對開展集中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作出具體部署,并精心組織實施。各級黨政領導要親自動員部署,親自檢查指導,親自解決專項行動中的重大問題,保障專項行動必要的經費。縣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聯席會議暨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承擔專項行動的具體領導、組織、調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行動期間每10天收集一次各地排查、治理情況,當好參謀,抓好落實,做好上下聯系協調、總結匯報工作。

2、部門密切配合。各相關部門要把集中治理專項行動作為當前維護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找準工作的切入點和結合點,積極履行職責,在工作中做到既各負其責,又通力合作,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確保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3、加強督導檢查。各單位、各部門要把集中治理醫患糾紛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內容,組織督導組包片指導,跟蹤督查,定期進行調度,協調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