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林權制度改革活動方案
時間:2022-11-29 10: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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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調動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增加農民收入,建設生態文明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現代林業發展的意見》、《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3年,全鎮基本完成明晰產權的主體改革任務。同時,通過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務,規范管理,到2012年底,初步形成集體林業的良性發展機制,逐步實現資源增長、農民增收、生態良好、林區和諧的目標。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全鎮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原則上按照四個階段推進。
(一)組織準備階段(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
1、成立組織機構。鎮里成立由鎮長任組長,分管副鎮長任副組長,農委、管區書記任成員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農委,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全體人員負責全鎮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等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3-5人組成的林改小組,由村黨支部書記任組長,村委會主任任副組長、村民代表等組成的林改小組。
2、認真動員部署,搞好試點。3月上旬召開全鎮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動員大會,會后選擇1-2個村為試點,積累經驗后全面推開。
3、廣泛宣傳培訓。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意義,發動群眾踴躍參與和支持林改。層層開展政策業務培訓,使參與改革工作的人員掌握政策法規和操作規程,順利開展工作,確保改革質量。
4、物資和技術資料準備。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備好外業調查、內業整理、檔案保存工作所需的儀器設備、技術軟件、地圖表格、合同文本、登記臺帳、檔案櫥柜等物資和技術資料。
(二)制定方案階段(2013年4月至5月)
深入調查摸底。在縣、鎮林改辦的指導下,以村組為單位,由村林改工作小組負責組織進行。
1、對已承包的林木、林地的承包情況進行調查登記。收集所有涉及林權的表冊、合同等權屬證明材料,實地核實本村(組)林地林木資源狀況。調查內容包括:承包人基本情況、面積、座落、地類、林種、樹種、林齡、林相等。填寫調查表格,并統計匯總。
2、對社會情況進行調查。包括總人口、總戶數、農業人口數、林業收入等統計匯總。
3、對過去承包關系依法進行審查認定,并做出初步審查意見,初步審查意見分為“確認承包關系”、“需完善(補簽)合同”、“依法處理”三種結論。
調查摸底要做到集體林地無漏登、無權屬不清,無“四界”不詳,無面積不準,無林種不實。調查摸底結果要公示7天。
(三)實施方案實施階段(2013年6月至7月)
1、妥善處理原承包關系。村林改工作小組按照林改實施方案,依法對原承包關系作出處理。對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合同規范的,依法確認承包關系;對合同不完善的,依法完善后予以確認;對沒有簽訂林地、林木經營合同的,依法補簽;對未經合法程序獲得的林地、林木經營權,群眾意見較大的,可通過法定程序修改合同,調整利益分配辦法解決,也可依法通過其他途徑和辦法解決。
2、分類造冊,建立臺帳。對家庭承包林地、通過其他方式(拍賣、出租、承包等)流轉的林地(木)分別建立臺帳,統計匯總。臺帳上工作人員要簽字,村要蓋章。
(四)確權發證階段(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
1、申請林權登記。由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將《承包合同》和承包人《林權登記申請表》及其它需要的文件材料,報鎮政府審核。經鎮政府審核同意后,報縣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查。
2、調查林權糾紛。對林權存在爭議的林地、林木資源,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依法調處”的原則進行調處。各管區和村民委員會要切實負起責任,把改革中出現的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及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3、登記審批發證。確權完成后,鎮政府將審核無誤的林權登記材料報縣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林業主管部門按照圖表、冊一致,人、地、證相符的要求,核實登記、微機錄入后報縣政府批準,發放《林權證》。因林權流轉或其他原因使林權滅失的,依法辦理林權注銷登記。對過去發放的有效證明,登記全國統一樣式的《林權證》。
(五)歸檔驗收階段(2013年12月)
1、立卷歸檔。確權發證完成后,鎮、村都要建立林權檔案。檔案材料實行集中管理、統一建檔,配有專門庫房或專柜,有專人負責接收、整理、立卷、歸檔和保管。林改資料要及時收集,及時歸檔。
2、檢查驗收主體改革完成后,村、鎮要逐級開展自查,搞好工作總結,上報林改工作總結和請求驗收報告材料。省、市、縣林改領導小組對改革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的主要內容:組織實施情況,方案制定情況,合同簽訂情況,實地勘界情況,確權發證情況,糾紛調處情況,檔案管理情況和群眾滿意情況等。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中發以及中央林業工作會議和全省林業改革與發展會議精神,深化農村改革與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舉措。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講政治,顧大局,切實增強責任感,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把林改工作作為當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一項中心任務來抓,及時解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我鎮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林業部門要深入基層,搞好政策服務,加強對林改的政策指導和檢查督促。財政所要保證林改經費足額到位。加強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輿論宣傳和引導,營造人人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各金融部門要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共同推進林改工作。
(三)把握政策,因地制宜。改革中既要堅持中央關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基本政策、基本精神不動搖,又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既要抓出明晰產權這個核心,確保農民對集體林地的初始承包經營權,又要積極探索,使改革方式和經營管理形式切合我縣實際。各村鎮要根據森林資源狀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農民的要求等實際情況,由農民自主選擇改革方式,不搞“一刀切”。
(四)加強督導,規范操作。鎮成立工作組,深入一線督促、檢查、指導林改工作,解答有關政策,督促工作進度,檢查工作質量,及時發現和解決林改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督導檢查、驗收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階段;對于驗收不合格的,要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跟蹤督查。村組在具體操作中要嚴守工作程序,確保各項改革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實到位,保證改革規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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