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實用人才認定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07 10: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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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實用人才認定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中央關于人才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市、鄉兩級為主體,以制定標準、規范程序、建立制度為重點,以促進政策扶持為保障,為全面開展農村實用人才認定奠定工作基礎。

農村實用人才認定試點工作堅持政府主導,統分結合;實事求是,改革創新;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圍繞產業,以用為本的原則。

二、主要目標

根據《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精神,結合我市農村實用人才實際,分生產型、經營型、技能服務型和社會服務型四類,按照高級實用人才、中級實用人才、初級實用人才1:3:6比例認定。

三、認定程序和標準

認定程序。由個人自愿申報,所在村、鄉(鎮、處)根據農村實用人才認定分類及標準,分級提出推薦意見,各責任單位初審確定級別,報送市農村實用人才認定領導小組審核認定,并按類別報省、市級農業主管部門備案,形成省、市級農村實用人才信息庫。

認定標準。擁護黨的農村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明理誠信、群眾公認、熱愛農業、熱心幫助和帶動周邊農戶并起到示范帶頭作用,年齡在60歲以下(特殊人才可以放寬到65歲),分初、中、高三個等級。初級應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歷;中、高級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取得相應職稱、專業實踐技能;高級還應具有較高的專業實踐技能,在某一領域有突出貢獻、取得重大成果。農村實用人才同時符合多個標準的,要根據其專業特長和輻射帶動能力劃入一個最合適的類型。在認定過程中重點考慮農業科技示范戶、新型職業農民、參加過陽光工程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學員、家庭農場主、合作社負責人、農村后備干部、村級技術員等。

(一)生產型人才

主要是指在農村種植、養殖、加工等領域達到較大規模,收益明顯高于本地其他農戶,并有一定示范帶動效應,能幫助農民增收致富的業主或技術骨干人員。包括種植能手、養殖能手和加工能手。

1.種植能手(責任單位:農業局):主要是指以種植某一種或多種作物為主要收入來源,種植面積或總產量較大,或在同等土地和物質投入條件下,單產明顯超過本地平均水平,或單位面積土地收益明顯高于其他農戶,并有一定示范帶動效應的農村勞動者。同時滿足以下標準:

(1)種植規?;蚩偖a量是本地平均種植規模的3倍以上;

(2)在同等土地和物質投入條件下,單產超過本地平均水平30%;或單位面積的收益高于本地平均水平1倍以上;

(3)本人年純收入是本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倍以上(因災害或其他不可抵御因素影響除外)。

2.養殖能手(責任單位:畜牧獸醫局、水產局):主要是指在農村以養殖一種或多種畜禽、水產動物作為主要收入來源,規?;驍盗枯^大,或在同等市場條件下養殖收益明顯高于其他養殖戶,并有一定示范帶動效應的農村勞動者。同時滿足以下標準:

(1)養殖規模是本地平均養殖規模的6倍以上;

(2)在同等市場條件下,同物種單位養殖收入高于本地平均水平30%以上;或從事非當地傳統物種養殖達到一定規模;

(3)本人年純收入是本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3倍以上(因災害或其他不可抵御因素影響除外)。

3.加工能手(責任單位:農業局、畜牧獸醫局、水產局):主要是指以專門從事農(畜、水)產品加工為主要收入來源,達到一定規模,對本地農業產業化經營具有一定示范帶動效應的業主。同時滿足以下標準:

(1)專門從事農(畜、水)產品等加工業;

(2)其加工農產品可以輻射帶動周邊村組農業產業發展;

(3)本人年純收入是本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3倍以上。

(二)經營型人才

指從事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農產品營銷等活動,有一定規模并有一定經濟收入、有較大示范帶動效應或能吸納一定數量的勞動力就業的農村勞動者,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和農村經紀人。

1.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責任單位:經管局):主要指農民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主要創辦人或領辦人,由全體成員民主推選,擔任該組織理事以上職務。同時滿足以下標準:

(1)擔任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2年以上;

(2)在各類規范運行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中擔任主要負責人或從事技術交流、技術指導等工作的技術權威;

(3)該組織實有成員在50人以上。

2.農村經紀人(責任單位:經管局):指以收取傭金為主要收入來源,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提供農產品供求信息、引進實用技術、傳播科技信息等對本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有益的各種中介服務活動的農村勞動者。同時滿足以下標準:

(1)是該活動的負責人或業主,非一般參與者;

(2)本人年純收入是本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3倍以上。

(三)技能服務型人才(責任單位:農業局、畜牧獸醫局、農機局、能源辦)

主要指農民中專門或主要從事農業技術服務,并具有較高技術和服務水平,服務對象10人以上的農村勞動者。具體包括村級技術員、動物防疫員、植物病蟲害綜合防治員、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員、肥料配方師、農機駕駛和維修能手、農村能源工作人員、農村信息員等。

(四)社會服務型人才

主要指在農村文化、信息、就業、社會保障等領域提供服務的各類人才。包括鄉村文化藝術人才和鄉村社會工作人員。

1.鄉村文化藝術人才(責任單位:文化局):主要指鄉村中從事文化藝術活動的人員,以及具有鮮明的本地特色并能代表當地最高水準的民間藝人、手工藝者。

2.鄉村社會工作人才(責任單位:民政局及相關部門):指在農村從事職業介紹、維護社會秩序、調解民事糾紛、開展公益事業、網格信息服務等活動,并在當地群眾中獲得較高聲望的鄉村社會工作人員。

四、人才管理和政策扶持

(一)制定管理制度,完善運行機制。加強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管理、服務,是農村實用人才工作的重點。一是制定有利于各類優秀實用人才脫穎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選人用人機制,建立健全與業績和貢獻緊密聯系,能充分體現人才價值,有利于調動人才積極性的激勵晉升機制。二是建立農村實用人才信息庫,掌握人才信息變動情況。三是與農業項目結合,廣泛開展專業技能培訓、技術服務,提升人才綜合素質。四是建立農村實用人才年度考核晉升機制,對先進典型給予重點支持。五是對農村實用人才實行市級統一頒證認定,人員動態管理,建立準入和退出管理機制。

(二)出臺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根據農村實用人才分類,制定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鼓勵土地向生產型人才流轉,并給予適當補貼,綜合農業項目優先向生產型人才傾斜,拓寬農村信貸渠道,解決資金困難,優先考慮農村實用人才參加各類保險,實行統一保障。對主導產業科技推廣、成果轉化做出突出貢獻,產生巨大經濟效益的,個人可獲得突出貢獻獎,經濟組織可獲得科技示范獎勵。

五、工作安排

試點工作從2013年8月開始,到11月結束,為期4個月,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部署階段(8月初)。按農業部文件要求,組成專班開展調研,摸清情況。

(二)實施階段(8-9月)。編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開展認定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總結階段(11月底前)??偨Y試點工作主要做法、經驗及存在問題、建議,并形成書面材料報省農業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委副書記為組長、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鄧玉華,市政府副市長為副組長的農村實用人才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農業局局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協調相關部門,推動認定試點工作。

(二)明確責任落實。市委組織部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各鄉(鎮、處)黨委密切配合,形成市、鄉分級推進,各司其職、協調高效的工作格局,切實把各項工作抓緊抓實。

(三)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宣傳試點工作的經驗做法和成效,宣傳各類型農村實用人才的典型事跡,積極營造政府主導、農民參與的良好輿論氛圍。

(四)做好總結交流。及時報送試點工作動態,總結好的做法、經驗,反映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