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環衛整治實施方案3篇

時間:2022-05-22 1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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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環衛整治實施方案3篇

第一篇

為解決當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改善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對外形象,不斷推進城市管理創新,經黨組研究,決定利用春節前時間在縣城區開展一次市容環衛集中突擊整治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縣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建立城市管理長效化、常態化為目標,以治“亂”治“臟”治“難”為突破口,扎實開展市容環衛集中突擊整治活動,進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良好的城市風貌。

二、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確保實現六大目標:一是城區整治的路段無擅自擺放的流動攤點、無店外經營;二是城區主干道電桿、墻壁、護欄等設施上無亂貼亂畫行為;三是城區渣土規范處置,道路無拋灑滴漏、污染路面的行為;四是城區道路兩側無亂堆亂搭、亂拉亂掛現象;五是廣告牌匾無違規設置,符合規劃要求;六是所轄管理范圍內環境衛生質量明顯提升。

三、整治內容

(一)整治占道經營

1、取締各類小吃、水果、雜貨等沿街叫賣的流動攤點;

2、規范各類固定攤點和攤點疏導點,督促攤點配備垃圾收集容器,保證貨物擺放整齊,攤點周邊環境衛生。對不按照要求經營的攤點,予以取締;

3、取締沿街經營戶內店外開、店外占道經營行為。重點解決洗車點、修理點、廢品收購點占道經營問題;

4、整治城區郵商亭周邊秩序衛生,取締擺放的各類雜物和經營物品。

5、規范煙花爆竹、年貨攤點銷焦點。

(二)整治廣告牌匾

1、排查登記城區設置的各類戶外廣告;

2、清理、拆除破舊、過期的各類戶外廣告;

3、查處未經批準擅自設置的各類戶外廣告;

4、拆除等主要干道上不規范、破舊的店招店牌;

5、拆除小區沿街面用噴繪布制作的店招店牌。

(三)整治城市“牛皮癬”

1、清除巷道內張貼的城市“牛皮癬”,清除率要達100%,確保不過宿;

2、城區其它路段內電桿、墻壁等設施上張貼的城市“牛皮癬”,24小時內要清除完畢;

3、清理三輪車車身亂貼的小廣告。

(四)整治工程渣土

1、排查登記城區所有工地信息情況;

2、督促工地設置沖洗設施,對不規范圍擋進行限期整改出新;

3、查處未經批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建筑工地、拆遷工地;

4、查處未經批準擅自運輸建筑渣土、建筑材料的車輛;

5、查處拋散滴漏、車輪帶泥行駛污染路面的違規行為。

(五)整治環境衛生

1、加大建成區范圍內主次干道、城郊結合部、河道、敞開式廣場等場所日常清掃保潔力度;

2、清理建成區范圍內衛生死角、積存垃圾、亂堆亂放的雜物、河道飄浮物等;

3.對建成區范圍內的所有公廁進行清洗、消毒,開展集中清理糞便活動。

(六)整治噪聲污染

1、取締沿街店面和公共場所商家促銷、開業宣傳所使用的音響設備;

2、取締流動商販、街頭燒烤以及早、夜市市場經營叫賣使用的高音小喇叭;

3、查處流動宣傳車使用音響宣傳。

(七)整治其他問題

1、清理沿街擅自堆放的建筑材料、商品以及雜物;

2、拆除沿街面亂搭亂建的各類亭棚、雨搭;

3、清理城區電線桿、護欄上、屋檐下私拉亂掛的橫幅、條幅、彩門、彩旗、彩球;

4、拆除綠化樹上私拉的電線、鐵絲等繩索,杜絕居民在街道上曬衣晾被、亂掛拖把的不文明行為。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10日-1月15日)。一是由局召開會議,統一思想,部署任務。二是組織人員散發法律法規等宣傳材料,接受群眾咨詢。三是利用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上街巡回宣傳,大力營造整治氛圍。四是利用縣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進行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16日-1月25日)。對照整治內容排出違規行為,并責令當事人限期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組織城管執法人員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確保整治到位。

(三)檢查驗收階段(1月26日-1月30日)。為確保整治質量和效果,整治活動結束后,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部門責任人組成驗收組對整治成果進行檢查驗收。

(四)長效管理階段(1月31日以后)。在集中突擊整治活動結束后,城管執法大隊、環衛總公司要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使城市管理工作步入常態化、長效化軌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確保市容環衛集中突擊整治活動落到實處,局成立市容環衛集中突擊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局紀檢監察室,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市容環衛集中突擊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督查工作。

(二)明確責任,協調配合。要按照上下聯動,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管轄范圍和職責分工,各片段、各路段要把各自的整治任務進行具體分解,細化、量化,明確任務、責任到人、限期完成。這次整治活動,實行局領導掛鉤路段管理責任制:

(三)加強督查,嚴格獎懲。局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做到每天一匯報,三天一集中,一周一觀摩。對整治任務完成好的責任單位、責任人給予表揚獎勵,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整治無效果的責任單位、責任人,要予以通報批評、處罰,并責令重新整治。

第二篇

2014年,城市管理工作將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積極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各項工作力度,努力推動城市管理工作向精細化、長效化、常態化轉變。

一、積極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931工程)

按照省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931工程)要求,牽頭做好推進工作,確保2013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項目通過驗收,2014年整治項目有序推進,爭取創優。

二、完善大城管管理體制,落實長效機制

一是推進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完善城市網格化管理制度,強化督查考核推動,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二是根據省住建廳要求,啟動城市管理數字化建設工作。三是協調重點鄉鎮建立城管中隊,并理順工作體制。

三、引入市場機制,探索環衛管理體制改革

按照“政企分開、管養分離、管辦分離”的原則,對部分道路保潔、河道管理、公廁洗刷等工作實行市場化試點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環衛形象。

四、加大市容管理力度,提高城市形象

堅持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相結合,大力整治攤點違規占道經營、廣告牌匾破舊不規范、非機動車違規停放、市容環衛區制度落實不到位、沿街噪聲污染等現象;開展市容“門前三好”競賽活動;積極開展精品創建工作,年內創建一條省級市容管理示范路;出臺《縣戶外廣告(牌匾)設置專業規劃》,市場化運行廣告經營權,打造兩條廣告牌匾管理示范街。

五、進一步完善城鄉環衛統籌體系建設

完善鄉鎮環衛工作考核文件,加大鄉鎮環衛工作督查力度,在鄉鎮要建立“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四級垃圾轉運處理體系,充分發揮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垃圾中轉站等基礎設施作用,做到運行正常,進一步提高城鄉環境質量。

六、加大資金投入,改善城市管理硬件水平

年內,完成大潤發、東鼎商城兩座垃圾中轉站續建工作;新建環衛作業停車場1座;借鑒外地經驗,在城區合理新建公共自行車投放點30個。

七、創新建筑渣土運輸管理方式,源頭治理拋灑滴漏

一是開展建筑渣土管理大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制度;二是在工地進出大門處安裝攝像設備,實行源頭監控。三是對渣土運輸車輛安裝車載GPS,對運輸過程進行監控,逐步實現建筑渣土運輸密閉化、數字化、規范化。四是開展達標工地創建工作。

八、加強城管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

進一步完善城管執法隊伍管理制度和文明執法流程,加強執法督察,樹立隊伍良好風紀和服務形象。建立健全執法隊伍學習培訓、業務競賽、典型塑造等制度,提高執法人員文明執法、依法行政能力。

九、進一步加大城管宣傳力度

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溝通和交流,正面引導輿論導向;建立新聞宣傳網絡和獎勵機制,鼓勵干部職工向市、省、國家宣傳推介城管工作。

十、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按照上級要求,在城管系統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第三篇

為解決當前農貿市場周邊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改善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品位,經研究,決定在縣城區開展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百日整治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和縣委十屆三次會議精神為指導,按照省住建廳“美好城鄉建設行動”的要求,遵循“百姓城管、科學城管、法治城管”的工作理念,扎實開展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百日整治活動,切實改善城市市容秩序,提高環境衛生質量,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成立組織

為確保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百日整治工作取得效果,局決定成立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百日整治活動工作領導小組。

三、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確保實現六大目標:一是明確責任主體;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三是落實管理責任;四是完善環衛基礎設施;五是實現農貿市場周邊環境質量整體提升;六是長效管理措施得到落實。

四、整治時間、范圍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時間

2013年4月10日至9月30日

(二)整治范圍

縣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百日整治活動范圍:縣城區;漣城鎮、朱碼鎮、經濟開發區城管部門管轄范圍內的所有農貿市場、馬路市場。

(三)責任分工

1.局創衛辦負責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百日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督查工作。

2.城管執法大隊負責農貿市場周邊市容秩序的整治。

3.環衛總公司負責農貿市場內及周邊環境衛生的整治。

4.立生服務公司負責所轄市場秩序衛生的整治。

5.市容規劃科負責農貿市場周邊廣告牌匾的整治。

6.渣土辦負責農貿市場周邊建筑工地的管理。

五、整治內容

(一)整治市容秩序

1.取締農貿市場周邊各類小吃、水果、雜貨等沿街叫賣的流動攤點;

2.規范農貿市場內各類固定攤點和市場外攤點疏導點,督促攤點配備垃圾收集容器,保證貨物擺放整齊,攤點周邊環境衛生;

3.規范農貿市場周邊車輛停放工作,拖移、查處違規停放的機動車、非機動車;

4.清理農貿市場周邊擅自堆放的建筑材料、商品以及雜物,并給予重罰;

5.拆除農貿市場內及周邊亂搭亂建的各類亭棚、雨搭;

6.清理農貿市場內及周邊電線桿、護欄上、屋檐下私拉亂掛的橫幅、條幅,以及亂貼的小廣告;

7.拆除農貿市場內及周邊私拉的電線、鐵絲等繩索曬衣晾被、亂掛拖把的不文明行為。

(二)整治廣告牌匾

1.排查登記農貿市場周邊設置的各類戶外廣告;

2.清理、拆除農貿市場周邊破舊、過期的各類戶外廣告;

3.查處農貿市場周邊未經批準擅自設置的各類戶外廣告;

4.拆除農貿市場內及周邊不規范、破舊的店招店牌。

(三)整治環境衛生

1.加大農貿市場內及周邊道路清掃保潔力度;

2.及時清除農貿市場周邊的垃圾雜物、衛生死角;

3.保證農貿市場周邊有一定數量的巡回保潔人員;

4.農貿市場內及周邊垃圾做到日產日清,環境衛生達到全天干凈整潔;

5.配齊農貿市場周邊垃圾收集容器及轉運設施;

6.加強農貿市場周邊工地管理,確保渣土車輛不拋灑滴漏、帶泥行駛。

六、整治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3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劃定整治范圍,制定整治標準,出臺具體整治方案,填報《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整治調查統計表》。

(二)宣傳發動階段(4月21日至5月10日)。開展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百日整治宣傳活動,組織人員散發法律法規等宣傳材料,接受群眾咨詢。利用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上街巡回宣傳,大力營造整治氛圍。

(三)集中整治階段(5月11日至8月20日)。對照整治內容排出違規行為,并責令當事人限期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組織城管執法人員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確保整治到位。

(四)總結整改階段(8月21日至9月30日)。為確保整治質量和效果,整治活動結束后,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部門責任人組成驗收組對整治成果進行檢查驗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確保整治活動落到實處,局成立縣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百日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局創衛辦,許中余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百日整治活動的開展工作。

(二)明確責任,協調配合。要按照上下聯動,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管轄范圍和職責分工,各責任單位要把各自的整治任務進行具體分解,細化、量化,明確任務、責任到人、限期完成。各整治責任單位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協同作戰,搞好配合,確保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三)加強督查,嚴格獎懲。局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做到每周一匯報,半月一集中,一月一觀摩。對整治任務完成好的責任單位、責任人給予表揚獎勵,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整治無效果的責任單位、責任人,要予以通報批評、處罰,并責令重新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