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方案
時間:2022-06-26 09: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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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街道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全國、省、市、區政法工作會議及區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精神,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新任務、新要求,咬定“奮力爭當全區政法工作排頭兵”這一目標,筑牢基層組織、基礎管理兩個基點,全面提升平安、法治、政法隊伍三大建設水平,培植社會管理精細化、政法便民惠民優質服務、特殊人群管理服務以及法治文化建設四個新品牌,完善掛鉤共建、交辦督辦、社會評判、創新驅動、考核激勵五個機制,為轉型升級突破年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一、強化綜治平安建設責任,不斷提升組織領導水平
(一)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各社區黨組織,居委會和綜治委各成員單位要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執政理念,將綜治平安建設工作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總體規劃,納入“四個文明”建設綜合考核(所占比重不低于考核總分的10%),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工作開展的重點、難點問題,強力推進綜治創建工作深入開展。政法各部門、綜治工作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系列平安創建工作牽頭單位、綜治委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街道2014年平安建設目標考核任務分解表》的要求,逐項按時抓好落實,平安建設各項工作指標達到市、區先進標準。
(二)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將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記入干部實績檔案。嚴格執行組織、人社部門提拔使用領導干部、綜合性獎勵征求綜治部門意見等制度。進一步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和單位責任制,全面落實綜治委成員單位結對共建和述職報告制度。深入推進系列平安創建和結對共建,各部門掛鉤社區,增強齊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進一步強化經費保障。將綜治平安建設經費、專項工作經費、群防群治經費等足額列入財政預算,并建立長效保障機制。財政所要把有關矛盾糾紛、社會創新管理工作經費納入財政計劃,重視加強對社區綜治工作的經費投入,切實解決社區綜治工作人員的報酬和平安創建所需的經費問題,各社區經費落實情況將納入年終考核。
(四)進一步強化督查指導。健全綜治、紀檢、組織、社會保障、監察等五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圍繞年度綜治和平安建設重點工作,認真開展督查指導和考核。對在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力或瀆職失職引發影響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堅決實行責任倒查和一票否決,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二、健全完善“大調解”機制,全力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一)深入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全面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年內,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開展納入綜治平安考核內容,對各社區有關綜治委成員單位進行考核,確保對、街道所有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重點領域年內實現全覆蓋,建立動態排查預警機制,努力從源頭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二)健全完善大調解組織網絡。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銜接配合機制,在全面深化公調、訴調、檢調、訪調對接的基礎上,完善對接平臺,規范運行程序,不斷增強調處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醫患糾紛、勞資糾紛、征地拆遷、環境污染、交通事故等行業調解組織,進一步拓寬調解渠道,推進專業調解組織建設,擴大專業調解的覆蓋面,不斷增強“大調解”的功能和實效,努力打造“個人調解室”、“法律工作室”等特色品牌,積極探索調解隊伍職業化、專業化的新途徑,建立一支與化解社會矛盾形勢要求相適應的專職調解員隊伍。
(三)建立規范矛盾糾紛調處運行機制。各社區、各成員單位要定期排查,全方位、多層次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確保不留盲點和死角。建立健全“三項排查”長效機制,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管控高危人群“三項排查”作為維護基層穩定的重要基礎工作,認真執行《區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不穩定因素定期排查機制的通知》,堅持每半月開展維穩形勢分析,提出并落實針對性工作措施。
(四)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積極開展領導干部大下訪、矛盾糾紛大調處和干部大走訪等活動,認真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結合矛盾糾紛大排查,推動涉法涉訴問題解決,努力做到“案結事了、息訴罷訪”。以“排查得出、調處得了、化解得好”為目標,以加強績效考核為手段,全面加強調解員隊伍能力建設,提升其排查化解工作整體水平和對重大矛盾糾紛的處置能力。年內,民間糾紛調處率達100%,調解成功率達95%收上。
三、創新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社會面管理工作水平
(一)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積極探索以居住證制度為核心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一證通”制度,加快推進“三集中”建設步伐,年內,中型以上企業流動人口集中居住率達到70%以上。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寬流動人口落戶入住條件,著力解決流動人口就業、居住、就醫、子女入學等問題。全面建立出租房屋分色分級管理制度,嚴格條件,強化責任,堅決消除和減少治安隱患。加強社區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建設和管理,強化績效考核,提高工作水平,預防和減少流動人口違法犯罪。
(二)強化對重點人員教育管控工作。繼續開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區”創建活動,加強對社會閑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流浪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等特殊青少年群體的教育、服務、救助和管理工作,減少違法犯罪。大力實施“回歸工程”,加強刑釋解教人員銜接管理,推進過渡性安置企業和基地建設,妥善解決無家可歸、無業可就、無親可投“三無”刑釋解教人員的生活就業困難。積極試行矯正對象分級分類管理,規范社區矯正工作流程和矯治方法,提高矯正工作實效,防止脫管漏管。高度重視并認真落實社會閑散青少年、精神病人、吸毒人員、邪教人員等特殊群體的治療、教育和管理措施,防止危害社會行為的發生。
(三)切實加強基層村、社區建設。全面推廣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辦”的社會管理模式,構建社會黨組織領導、居委會統籌、服務站主抓、綜治辦協助的管理格局。建立村社區綜治辦主任由黨組織書記或居委會主任擔任,配備充實保安輔警、專職調解員、綜治社區等人員力量。扎實推進社區網格化管理,強化社區干部工作職能,分片包干、設崗定責、責任到人。廣泛建立治安中心戶長、樓院門棟長,把管理觸角延伸到每個樓棟、每戶居民。健全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和服務功能,構建治安警務、矛盾調處、權益保障、公共服務等工作平臺,推進“一門式、一站式、一卡通”社區工作法。
(四)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和虛擬社會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街道國家安全人民防線陣地作用,及時掌握預警信息,落實相關管控措施。高度重視網絡虛擬社會管理工作,從政策法規、行政手段、技術措施和經濟制約等方面多措并舉,構建網上治安防控體系,提高網上發現處置、偵查打擊、防范控制能力。切實加強對互聯網絡和手機短信等虛擬社會的管理,充分發揮、街道專兼職網評隊伍作用,占領網絡陣地,掌握網絡輿論的話語權,年內將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網吧專項整治活動2次。
(五)重視街道公共安全監管工作。加強消防安全監管,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加強重點單位和易發火災事故場所的監督檢查,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加強危險品治安管控,切實消除治安隱患。加強對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及槍支彈藥的管理,堅決防止發生重大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加強對場所行業經營單位的日常治安管理,堅決遏制“黃、賭、毒、娼”等社會丑惡現象。
四、推進“大防控”體系建設,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穩定
(一)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繼續深化“打黑除惡”專項斗爭以及“掃黃打非”,禁娼、禁賭、禁毒等工作,切實提高人民安全感。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制假販假、走私、傳銷等經濟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各類市場經濟主體公平競爭。認真組織開展中央、省和市部署的專項斗爭和專項行動,年內在、街道組織開展打擊“兩搶一盜”、打擊邪頭地霸、打擊暴力催債、禁毒、禁賭等專項行動。
(二)切實加強隱蔽戰線斗爭和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嚴密防范敵對勢力滲透破壞活動,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的有效管理,嚴密防范境外宗教文化政治滲透,堅決取締境外宗教組織非法傳教。進一步強化國家安全工作小組組織網絡建設,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的國家安全工作意識。嚴厲打擊“”等邪教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積極開展創建“無邪教地區”活動,按照“四個納入”的要求,建立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長效機制,加強教育轉化工作,實現“三個確保、一個零指標”的目標。
(三)強化社會面巡防控制。在街道建立和完善動態預防和控制犯罪的巡防機制,不斷提升對社會面的控制能力,上半年完成社會面技防監控補育工作。建立響林、北馬、許鄭3個社區級的監控室。完善市場監控市。年內完成朱塘、孫唐、林南、周橋、雙墩5個社區的技防入戶工作,入戶率達到85%以上,探索建立技防一條街。繼續加強專職巡防力量建設,對主要街面路面實行24小時巡邏。圍繞重要節假日、重大活動、重要敏感時期,在、街道定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軍警民”大巡防活動,不斷提高社會面防范能力。加強治安信息員、中心戶長隊伍建設,開展群防群治活動,努力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
(四)切實加強學校、幼兒園等易受侵害單位和群體的安全防范工作。對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福利院等易受侵害的單位,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巡邏、安檢等各項管理制度,配足專職保安,落實技防措施,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切實加強社會辦學培訓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堅決取締無證辦學機構,強化督促檢查責任,加強安全防范宣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案件。
(五)嚴格規范“九小場所”管理。強化陣地控制,建立從業人員信息系統和治安管理系統,適時組織“九小場所”(小旅館、小洗頭房、小足療店、小浴室、小網吧、小酒吧、小游戲機室、小廢品收舊場所、小棋牌室)專項整治行動,徹底摸清底數,梳理突出問題,逐一明確牽頭部門和工作責任,綜合運用打、防、管、建等手段,集中開展專項整治,防范和打擊混跡其間的違法犯罪活動,并有針對性地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五、大力夯實基層基礎,推動平安建設向更高水平邁進
(一)加強街道政法綜治組織建設。規范黨委政法委運行質態,選配好綜治辦專職副主任。按照《關于加強鎮街()綜治辦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村(社區)綜治辦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年內,確保街道綜治辦規范化建設達標率、社區綜治辦達標率達100%以上。4月份,組織開展基層綜治干部業務培訓,提高綜治干部素質能力。5月份,召開社區“三室”建設現場觀摩會,強勢提升規范化建設水平。
(二)加強街道政法綜治工作中心建設。根據區政法工作會議要求,今年要擴大“模式”的運行質態。今年一是要完善政法綜治工作中心各項制度,進一步優化運行模式。二是加強引導真正發揮政法中心的作用。三是完善政法綜治各項制度,用制度規范群眾上訪、法律咨詢、安全生產、矛盾糾紛的化解等方面的問題,形成以政法中心為牽引的政法綜治工作的格局。
(三)推進基層系列平安創建活動。吸收轄區內學校、醫院、企業等為綜治委成員單位,擴大綜治工作覆蓋面。全面開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區創建活動,不斷鞏固平安建設成果。廣泛開展平安校園、平安企業、平安市場、平安家庭、平安鐵路等13項系列平安創建活動,把所有機關、團隊、企事業單位以及家庭納入創建范圍,實現平安創建全覆蓋。進一步完善系列平安創建的體制機制,明確牽頭部門、協同部門的工作職責、規范創建指標,細化創建措施,強化督查指導,全面推進創建活動開展,努力形成上下聯動、條塊結合的創建工作格局。年內系列平安創建覆蓋率、達標率分別達到100%和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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