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紀律作風整頓活動方案
時間:2022-09-19 11: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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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有關災后重建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為主線,以落實“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為抓手,在全市法律援助系統開展以“轉變作風,司法為民”為主題,為期3個月的法律援助工作者紀律作風教育整頓,重點解決作風不實、紀律不嚴等問題,使我區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普遍受到深刻教育、紀律作風得到有力整頓、辦案進一步規范和效率、公信力進一步得到提升。
二、目標任務
通過隊伍紀律作風整頓活動,要使全區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樹立新形象,辦案水平有新提高,服務群眾有新作為,紀律作風有新加強,各項工作有新成效。
一是紀律進一步加強。就是廣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重大戰略思想的自覺性、堅定性進一步增強,政治鑒別力和政治敏銳性進一步提高,服從服務大局的意識進一步強化,嚴格遵守、執行各項制度和紀律。
二是作風進一步改善。就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作風建設全面加強,秉公用權、廉潔從業的自覺性進一步強化,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違法違紀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嚴格、公正、文明辦案的良好形象進一步樹立。
三是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就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服務群眾的本領進一步提高,與群眾關系進一步密切,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援助隊伍的滿意度有較大提高。
三、整頓重點
此次整頓要在以往紀律作風整頓的基礎上,重點整治以下五個方面突出問題:
(一)優化窗口服務專項活動。重點加強法律援助中心服務窗口、接待大廳、辦案人員服務態度、辦事效率。按照“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的內容和要求進行升級、充實和細化,進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貼近群眾需要,在服務群眾中改進工作作風、強化群眾觀念、提升能力水平。對群眾反映的執法(執業)服務“冷、硬、橫、推”現象,要責任到人,責令其限期整改;對到期整改不力的工作人員,視情調離崗位或給予處分。要著力整治工作效率不高、辦事推諉扯皮的問題,實現“管理”向“服務”的轉型,努力建設為民務實清廉的服務型機關。
(二)開展年末歲初為農民工討薪專項活動。完善農民工法律援助服務系統,推動設立法律援助工作服務站、法律援助工作服務點,為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暢通農民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推行“一站式”服務,進一步簡化程序、方便群眾;創新法律援助工作方式方法,將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納入企業專項法律服務內容,及時發現和解決企業存在的可能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問題。
(三)開展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活動。完善法律援助與信訪工作銜接機制、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協助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妥善處置涉法涉訴問題、群體性糾紛、突發性事件。積極參與涉法涉訴信訪積案的梳理排查,逐案分析研究,盡早化解。
(四)開展服務災后重建法律援助專項活動。積極開展災后重建過程中涉及捐贈、收養、工傷、繼承、保險、物權等法律咨詢服務。對于涉災群眾的法律援助申請,優先處理,符合援助條件的,在12小時內安排律師、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員等法律服務人員迅速辦理,及時化解因災引起的矛盾糾紛。要對災區群眾提出的申請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五)開展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專項活動。開展案卷抽查、案件旁聽和回訪工作,對案件卷宗進行自查和抽查,著力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
四、整頓的方法步驟
(一)學習動員階段(2013年12月25日——2013年12月31日)
司法行政各單位和全體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貫徹全市和局機關召開的紀律作風整頓動員會議精神,深刻認識紀律作風整頓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做到思想統一,認識明確,積極投入到活動中來;組織廣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加強學習,重點學習《刑事訴訟法》、國務院、省《法律援助條例》、兩高兩部《關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司法部《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省法律援助十項制度》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同時,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開展典型案例學習教育。既要學習先進典型的好經驗好做法,又要深刻剖析反面案例,以身邊人身邊事教育人、引導人,使學習教育貼近實際,使廣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牢固樹立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15日)
一是對照檢查。要對照本方案所提出的幾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認真查找,逐條對照,排除與登記。
二是揭擺問題。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召開主題民主生活會,并吸收群眾參加,通過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找準突出問題,明確努力方向,既使全體法律援助工作人員人人受教育,個個待提高。
三是案件評查。要加強援助案件評查工作,要定期對各股室、基層司法所、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等案件進行抽檢評查,及時回訪,對不合格案件堅決整改,對違規違法辦案人員堅決依法處理。
(三)整改落實階段(2014年1月15日——2014年2月15日)
對查找出來的問題,要進行認真梳理,剖析原因,找準癥結,動真碰硬進行整頓。各單位要對需要整頓的事項,進行掛牌整頓,對短期內能解決的問題,要限定時間整頓,對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努力才能解決的問題,要確定時間進度進行整頓,并層層上報,層層反饋。
要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切實加強整改的力度。屬于個性問題的,該批評的批評,該處理的處理;屬于共性問題的,要認真研究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組織民主測評,檢查整改效果。對于自查自糾階段主動查糾問題的單位和個人,以正面教育為主,主動整改的,可以從輕或免于處分。
(四)總結及建章立制階段(2014年2月15日——2014年2月20日)
要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總結開展活動以來的問題、整改措施及實效,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要注意制度的針對性,圍繞存在的突出問題,緊緊抓住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部位、環節、崗位,制定科學規范、賞罰分明、易于操作的措施,報局整頓領導組辦公室存檔。將總結全方面意見,形成綜合可行的報告,并報局機關和市法律援助中心。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在執法執業和服務管理中改進紀律作風,通過改進紀律作風進一步提升執法執業和服務管理水平,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成立由局政治處主任任組長的紀律作風整頓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援助中心,負責活動的牽頭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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