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紅盾護農活動方案

時間:2022-04-28 10: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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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紅盾護農活動方案

為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職責,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的合法利益,現就2015年“紅盾護農”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立足職能,深入開展2015年“紅盾護農”行動

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維護農資市場秩序是工商部門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三農”工作的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全區工商機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全國、全省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立足職能,堅持依法行政,深化落實工商總局2015年紅盾護農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依法查處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切實維護好農資市場秩序。

二、突出重點,切實加強農資市場監管

(一)積極探索“寬進嚴管”的新路子。商事制度改革促進了市場主體“井噴式”增長,也給農資市場帶來新的變化。針對農資市場經營主體快速增長,經營方式不斷變化的新形勢,要著重在“嚴管”上下功夫,準確把握農資市場動態,摸索規律,總結經驗,探索新的監管方式,及時發現新問題,總結新特點,找出新思路,做到既要“放活、放寬準入條件”,又要“管好、管住市場秩序”。

(二)適時開展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各工商所要以屬地監管為主,結合轄區農時特點和市場狀況,以肥料、農膜、農機具及零配件等農資為重點品種,積極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促夏管、保秋種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大要案件的查辦力度,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農資違法行為。

(三)不斷強化農資質量抽檢工作。按照省局抽檢計劃和市局部署,規范開展抽檢工作,科學制定抽檢工作方案,確保抽檢工作程序合法、結果有效;要做好后處理工作,特別是將抽檢結果及時通過“商品抽檢結果公示”平臺進行公示。要落實省局《2015年全省流通領域農資、成品油質量抽檢工作計劃》要求,突出重點,開展質量抽檢工作;要配合省局做好全國和全省農資質量專項抽檢工作。

(四)依法做好農資案件信息公示工作。在加大對農資案件查處力度的同時,要認真落實《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試行)》和《省工商局關于印發〈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參考基準〉的通知》規定,合理實施自由裁量權,對應吊銷營業執照的一律吊銷,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堅決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現象,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要嚴格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等規定,將農資行政處罰案件信息依法進行公示,便于社會公眾監督,引導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

(五)積極探索農資市場監管信息化新方向。要以肥料市場數據采集、錄入、管理、分析為重點,強化經營主體和上市商品信息庫建設,繼續深化全省“農資市場監管信息系統”的應用,按時更新上報監管信息。

三、實施步驟

2015年紅盾護農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15年3月至2015年4月):各工商所應利用多種形式開展送法下鄉活動。集中組織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加強對肥料、農膜等農資市場的監管,特別是要加強對水溶肥、菌肥、有機肥等新型功能性肥料的監管。

第二階段(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以農機、肥料為重點開展紅盾護農促夏管、保秋種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銷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

第三階段(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對農資市場進行拉網式大檢查。各工商所要結合本轄區實際,重點檢查化肥、農機具及零配件等農資商品,同時區局將組織相關科室對農資商品檢查情況進行督導。各工商所農資市場監管中發現的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區局市場科。

第四階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抓好農資市場監管常態管理。以貫徹落實《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為重點,加強農資市場監管,規范農資市場經營秩序。繼續實行和完善農資商品“一票通”制度,落實舉報投訴處理制度。大力推行農資市場監管預警制、屬地監管責任制等,提高農資市場監管效能,確保農資市場經營秩序公平有序。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2015年“紅盾護農”工作順利進行,區局成立2015年“紅盾護農”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場科,具體負責指導農資長效監管機制的建立、落實,檢查和督辦各階段整治工作,協調“紅盾護農”專項整治工作具體事宜,組織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坑農害農違法案件。各工商所結合各自轄區內農資市場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負責日常性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各階段的專項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各相關科室、工商所要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不斷深化紅盾護農行動效能建設,認真落實“紅盾護農”各項工作措施。按照職能分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扎實開展工作,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用上“放心農資”。

(二)加強行政指導。進一步轉變職能,創新監管方式,鼓勵和引導市場經營者加強自律,做到守法、誠信經營。指導農資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購銷臺帳、索證索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嚴把農資質量市場準入關,防止不合格農資商品流入市場。要依法落實流通環節農資商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不履行審驗義務的要按照《農資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厲查處。

(三)加強宣傳,搞好協調配合。要利用各種形式,集中開展紅盾護農行動法規政策宣傳活動,使農資經營者和廣大農民了解農資市場的法規政策,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部門協作配合。要主動與質監、供銷、公安等部門密切聯系,加強溝通,齊抓共管,形成農資市場監管合力,共同維護好農資市場的經營秩序。充分發揮消費維權網絡的作用,促進執法到位,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執法不越權、監管不缺位,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高監管效能。

(五)加大查辦大案、要案力度。要集中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農資市場拉網式大檢查。對制假售假、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要及時查處,公開曝光,全力保護農民利益不受侵害,以震懾不法行為。

(六)切實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紅盾護農”工作的重要意義,扎扎實實開展工作。要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層層簽訂監管目標責任書,對工作不力、發生重大假劣農資案件并造成農民嚴重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將追究各單位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