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國家衛生安全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19 0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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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國家衛生安全工作方案

確保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的深入實施,力爭在最短時間內通過國家衛生城市的考核驗收,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對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是體現城市整體實力和綜合水平的重要特征,是關系全市經濟發展和投資環境的大事;是高度關注民生、造福于民的好事;是促進服務型政府建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要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強化對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政府決定成立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兩個辦公室,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辦公室設在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少軍同志兼任;公共場所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辦公室設在疾控中心,辦公室主任由王笑同志兼任;分別負責組織協調和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三、責任分工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領導小組下轄8個整頓工作組,分別為督查工作組、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組、食品生產加工整頓工作組、食品流通整頓工作組、餐飲服務整頓工作

組、生豬牛羊家禽定點屠宰整頓工作組、流動食品攤點整頓工作組和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衛生及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組,各工作組要分別制定詳細具體的實施方案。各責任單位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按照全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制定本部門工作方案、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實。

(一)督查工作組

實施部門:委、政府督查室配合部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衛生局

負責對其它7個工作組及我的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進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具體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組

實施部門:農牧業局、畜牧獸醫局配合部門:工商分局

嚴格按照《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負責組織開展農產品農藥及畜產品、水產品違禁藥物的專項整頓,農藥、獸藥的殘留超標得到有效控制。

(三)食品生產加工整頓工作組

實施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配合部門:工商分局

負責組織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和“前店后廠”食品店的專項整頓,規范食品生產加工行為。

(四)食品流通整頓工作組

實施部門:工商分局配合部門:市容局

負責組織開展對食品流通業、集貿市場的專項整頓,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并負責取締無證、無照各類食品企業。依據《呼和浩特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要求,整治商住混合樓下的餐飲服務業,要求其從事其它行業。

(五)餐飲服務整頓工作組

實施部門:衛生局配合部門:工商分局、教育局、建設局

負責餐飲服務業、學校(幼兒園)食堂、“小飯桌"、集體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率要達到95%以上。

(六)生豬牛羊家禽定點屠宰整頓工作組

實施部門:發展和改革經貿局配合部門:畜牧獸醫局、工商分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要求,負責組織開展生豬、牛羊、家禽定點屠宰的專項整頓,嚴禁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

(七)流動食品攤點整頓工作組

實施部門:市容局配合部門:工商分局

負責取締無固定加工、就餐場所的流動食品攤點,取消“馬路”食品市場。依據《呼和浩特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要求,對拒不從事其它行業的,責令停業,并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八)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衛生及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組

實施部門:衛生局配合部門:發改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文體廣電局

負責公共場所、自來水廠、二次供水衛生及醫療機構傳

染病防治的專項整頓,重點整治“五小"行業(小浴室、小美容美發廳、小歌舞廳、小旅館、小網吧)。

四、整頓時限(4月14日一8月13曰)

(一)宣傳培訓階段(4月14日一4月28日)

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對具體工作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全面培訓。

(二)綜合整頓階段(4月30日一6月28日)

各工作組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針對城鄉結合部及小作坊、“前店后廠"食品店、小超市(商店)、小餐飲、小吃店及“五小"行業進行重點整治,規范各類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

(三)整改提高階段(6月30日一7月30日)

在綜合整頓基礎上,針對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保障水平,確保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順利通過考核驗收。

(四)考核驗收階段(7月30日一8月13日)

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模擬考核驗收,根據模擬考核驗收掌握的總體情況,再制定下一步的

工作思路和對策。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工作。

(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保證整頓工作“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勢”,切實將整頓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三)各整頓工作組于4月15日報具體的實施方案,8月15日前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總結上報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工作總結上報衛生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衛生局匯總后上報人民政府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