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反商業賄賂方案

時間:2022-12-29 0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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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反商業賄賂方案

國家工作人員干預和插手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謀取私利;評估中內外勾結、弄虛作假,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項目發包中收受賄賂,排斥公平競爭。這是今年國土資源部重點查辦的三類案件。

日前,國土資源部成立了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國土資源領域治理商業賄賂的范圍:一是土地出讓,重點是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二是探x礦權、采礦權出讓;三是項目發包,包括土地整理項目、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及礦山環境治理項目等;四是土地、礦權評估。

為科學界定國土資源系統治理商業賄賂的工作范圍、時間界限以及政策依據,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自查自糾辦法,國土資源部通過召開座談會、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下基層調研和下發調查問卷等方式,就商業賄賂在國土資源領域的主要表現形式、易發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治理對策等問題進行了調研。

通過這次治理遏制國土資源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鞏固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實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范采礦權、探礦權出讓辦法,規范市場秩序和行政權力,增強國土資源系統工作人員自覺抵制商業賄賂和廉潔自律的能力。

從現在開始,用半年時間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重點檢查2004年1月規范本系統工作人員行為的“五條禁令”以來,有無違反規定涉及影響公平競爭和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行為。在土地出讓方面,要對2004年8月31日以來出讓的土地逐項登記,重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點檢查是否存在違反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規定的行為。在礦業權出讓方面,要對2004年1月以來出讓的礦業權逐項登記,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不按法定權限、程序、要件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行為。對土地和礦業權評估、項目發包方面的問題,結合上述檢查進行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