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26 1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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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規定:計劃經過兩年多努力,到2009年底,全省各類企業農民工安全培訓率達到80%以上;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農民工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為實現工作目標,《工作方案》規定了八項具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級要成立農民工安全培訓組織協調機構,在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工作分工和責任,組織開展農民工安全培訓工作,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培訓效果。
二、明確培訓內容。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分析;重大危險源和安全隱患辨識;個人防險、避災、自救方法;事故現場緊急疏散和應急處置;安全設施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職業危害預防等。
三、突出培訓重點。要把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和重點領域,作為農民工安全培訓工作的重點。
四、確保培訓時間。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的農民工首次崗前安全生產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其他行業農民工首次崗前安全生產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對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農民工,培訓前應根據工作需要進行文化課補習。
五、提高培訓質量。采用企業自行組織培訓和委托中介機構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具備培訓條件的企業,由企業自行組織開展培訓工作;不具備培訓條件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就近委托具備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從事特種作業的農民工必須由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安全培訓機構要在農民工特別是高危行業農民工集中的地方設立培訓點,開展培訓工作。
農民工安全培訓可與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結合進行。職業技能培訓與安全培訓同時進行的培訓機構,培訓課程中應有安全生產內容,確保安全培訓時間。安全培訓和技能培訓一并計算為農民工培訓課程。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煤礦監察和行業管理部門,要積極為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創造條件,對不具備培訓條件的企業,可統一組織進行培訓。
六、豐富培訓形式。培訓機構要結合行業、企業生產實際,采取集中培訓、送教上門等形式開展教學,編制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資料,利用多媒體、電視、漫畫等圖文并茂的直觀方法進行教育培訓。企業要針對農民工的特點,抓好日常安全教育,開設安全培訓宣傳欄,堅持文化補習與安全生產培訓相結合、針對性教育與系統知識學習相結合、形象化培訓與"傳、幫、帶"相結合。
七、加大培訓投入。根據《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要保證經費專項用于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教育培訓,嚴禁挪作他用。
各地各有關部門在統籌安排農民工培訓專項資金時,要突出重點,優先安排高危行業農民工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費。
八、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依托農民工工作領導和協調機構,加強組織協調,將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工作目標,層層分解任務,確保工作到位。要加強配合,對同時具備安全生產培訓資質和職業技能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可將農民工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合并進行,同時考核,分別發證,減輕企業和農民工負擔。
為保障工作目標的實現,《工作方案》規定了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相關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農民工特別是高危行業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適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檢查,發現未經培訓上崗或培訓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對不按照規定開展安全生產培訓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直至取消其培訓資格,并向社會公布。
《工作方案》規定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農民工培訓工作的指導,把安全生產常識作為重要培訓內容,編入職業技能培訓大綱和培訓教材、教案中,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將高危行業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列入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計劃。加強勞動保障監察,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資格證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