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迎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18 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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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迎評工作方案

江蘇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定于2007年下半年對我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下簡稱《國家語言通用文字法》)和《江蘇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意見》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為認真做好迎評工作,促進我區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估范圍

黨政機關、各類學校、廣播電視及新聞出版、公共服務行業和公共設施為檢查評估的重點單位和對象。其中,區政府機關、教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商業、郵電、文化、交通、旅游、保險、醫院、學校等部門和單位為必查單位,其他行業和部門(車站、碼頭、銀行、體育館、博物館、公園等)為抽查單位。

二、評估內容

三類城市評估的主要內容為語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情況。總分計260分,其中主管部門60分,黨政機關58分,學校67分,新聞媒體47分,公共服務行業和公共設施28分??偟梅衷?08分以上為通過,234分以上為優秀。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07年5月)。各有關部門和責任單位,特別是新聞媒體要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江蘇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省語委關于開展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意見》精神,做好宣傳發動工作,使全社會都了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了解達標內容,增強迎評意識,并指定工作計劃。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階段(2007年6月)。各有關部門和責任單位要認真做好組織、協調、督查、指導工作,對照《江蘇省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指標要素和評分標準》組織力量逐條檢查、落實整改;組織對轄區內的街道、公共場所社會用字重點檢查和整改,6月30日前完成街道、公共場所不規范用字的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設立宣傳標語牌,做好環境布置工作;各有關部門和責任單位完成自評工作,并于7月1日前將單位自評工作的自查材料及迎評匯報材料上報區語委辦。

第三階段:檢查落實,進行預評估(2007年7月)。區語委組織對各責任單位特別是重點單位的檢查,邀請市語委進行預評估,在完成整改的基礎上向省語委提出書面評估申請。

第四階段:迎檢階段(2007年8月)。做好一切準備,迎接省對我區語言文字工作檢查評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成立迎評領導機構,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組織開展迎評工作。同時,要充分調動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形成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責任單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時,加強對所屬單位的督查整改工作。

(二)明確工作責任。黨政機關用語用字情況檢查、資料準備及環境布置等工作由區人事局牽頭落實。區主要街道的用語用字情況檢查、資料準備及環境布置等工作由區城管分局牽頭落實,區工商局、公安分局、廣電文化局、文明辦等部門單位配合;城區主要街道以外范圍由開發區管委會、順河鎮負責落實。學校、幼兒園的用語用字情況檢查、資料準備及環境布置等工作,由區語委辦牽頭落實。新聞單位(包括政府網站)的用語用字情況檢查、資料準備及環境布置等工作,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落實,區廣電文化局、網絡中心配合。公交車站、碼頭及公路收費站等窗口單位的用語用字情況檢查、資料準備及環境布置等工作,由區交通局牽頭落實。出版單位的用語用字情況檢查、資料準備等工作由區廣電文化局、新聞出版局牽頭落實。服務行業的用語用字情況檢查、資料準備及環境布置等工作由區城管分局牽頭檢查落實,區經貿局、工商局、旅游局、廣電文化局、衛生局、建設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區語委辦負責迎評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各責任單位建立旬報制度,定期將工作進展情況上報區語委辦。

(三)強化社會宣傳。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將江蘇省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指標要素及評分標準、實施要求等有關材料印發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做好迎評工作,加大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宣傳力度,刊播有關工作信息及達標迎評標語、口號、公益廣告等,使廣大市民了解規范使用語言文字的重要意義,增強規范用語用字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努力提高我區語言文字規范化的管理水平和社會應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