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管理方案

時間:2022-08-23 0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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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管理方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中國21世紀議程》,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速科學技術進步的決定》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的有關要求,在原國家社會發展綜合實驗區工作的基礎上,建立一批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以下簡稱實驗區),為國家兩大戰略的實施提供綜合示范基地。

第二條為加強對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的管理,指導實驗區的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申報與審批

第三條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采取主動申報,由科技部商國務院有關部委審查批準。

第四條凡申報國家級實驗區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應屬于以下幾種類型:地級市、縣(含縣級市)及大城市的行政區;

2、具有較好的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在省內居中等以上發展水平;

3、已作為省級(直轄市、自治區)實驗區開展工作一年以上(時間從省主管部門正式批準建立省級實驗區算起),已取得一定成效和經驗,具有進一步開展工作的良好基礎;

4、實驗區的發展目標和實驗主題明確,具有地方特色和較強的典型性及示范性;

5、領導重視,組織完善。實驗區工作已被列入政府議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牽頭的領導小組;制定的《可持續發展實驗區規劃》科學、可行。

第五條申報程序

1、由實驗區所在地政府向?。ㄊ?、自治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經?。ㄊ?、自治區)主管部門審查后,向科技部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辦公室提出申報意見并遞交有關申報材料。

第六條申報材料要求

1、省(市、自治區)主管部門的申報函;

2、《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申報書》(格式后附);

3、《可持續發展實驗區規劃》;

4、開展省級實驗區工作以來的總結報告。

第七條審批

1、初審:收到申報材料后,國家實驗區辦公室對申報材料和申報地區的基本條件進行初步審查,并在適當的時候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然后向科技部提出書面《考察報告》和審查意見;

2、評審:科技部會同有關部委形成審批意見;

3、批復:通過評審的實驗區由科技部下達批復文件并授牌。

第三章組織與管理

第八條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實行分級管理,按國家級和省(市、自治區)級兩種類型,分別由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辦公室和省科技主管部門進行管理。

第九條由國家科技部等有關部委負責協調指導全國的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實驗區工作的政策、規劃,提出有關工作要求;

2、審查批準國家級實驗區;

3、指導各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實驗區發展與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4、對實驗區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決定有關獎懲。

第十條設立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辦公室,辦公室掛靠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負責國家實驗區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本辦法和《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工作指南》,以及省科技主管部門的推薦意見,向科技部提出國家級實驗區的規劃及選點等建議;

2、對各實驗區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受科技部委托,指導各實驗區開展工作;

4、組織開展可持續發展科技示范工程等示范項目的實施;

5、組織開展相關的可持續發展實用技術和管理培訓;

6、推動各實驗區之間、實驗區與國際機構和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7、組織研究總結、宣傳和推廣實驗區工作經驗。

第十一條聘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實驗區專家指導委員會(簡稱“專家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1、受實驗區辦公室的委托,對各?。ㄊ小⒆灾螀^)申報的國家級實驗區進行實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見;

2、參與實驗區規劃和示范工程項目進行的論證、評審;

3、對實驗區的建設與發展進行有關咨詢和技術指導;

4、開展與實驗區工作相關的理論和政策研究。

第十二條各?。ㄊ?、自治區)根據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協調領導組織,并確定相應的部門作為省實驗區管理的辦事機構,推動實驗區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本地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工作方案;

2、檢查督促省內可持續發展實驗區規劃的實施,對各實驗區發展方向、計劃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審批并驗收省級實驗區;

4、協調解決本地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5、對本地實驗區進行檢查、驗收和經驗的推廣;

6、受國家實驗區辦公室的委托,組織本省的國家實驗區開展有關工作。

第十三條實驗區所在地政府是實驗區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應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協調領導小組,并成立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實驗區規劃的實施和協調管理。

第四章實施管理

第十四條實驗區建設期限一般為六年,分兩個階段實施。實驗區政府要按照已確定的實驗區規劃、示范工程項目,積極穩妥地、分步驟、分階段地組織好實驗區各項工作的實施。

第十五條嚴格實施實驗區發展規劃。實驗區規劃作為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資源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文件,應通過目標分解,采取專人專項負責制,保證實驗區規劃的有效實施。

第十六條認真做好年度工作總結。各實驗區辦公室應于每年一月底以前將上一年度實驗區工作情況書面報國家實驗區辦公室和省主管部門,同時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的總體安排和具體計劃。

第十七條各實驗區開展工作滿三年,完成階段任務后,應向省實驗區管理部提供一份全面工作總結報告和驗收申請,由有關部門共同進行階段檢查。

第十八條對完成階段任務,通過階段驗收的實驗區,將轉入下一個實驗階段;對其中工作成效顯著、示范性強、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實驗區給予一定的表彰;對長期工作進展不大或出現較大問題的單位,實驗區辦公室將提請科技部批準撤消其實驗區資格。

第十九條實驗區開展工作滿六年,完成全部任務后,由?。ㄊ?、自治區)實驗區主管部門向國家實驗區辦公室提交《實驗區工作報告》和驗收申請,由科技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相關專家共同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規劃對實驗區進行驗收,提交《驗收報告》,并通過國家實驗區辦公室報科技部。

第二十條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辦公室將根據各地的驗收報告,采取適當方式進行核查,檢查其任務的完成情況并審議決定其是否通過工作驗收。

第二十一條對全面完成實驗區任務和規劃內容,取得顯著成效并通過驗收的單位,授予“國家可持續發展示范區”稱號。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各地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地方實驗區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本《管理辦法》由科技部農村與社會發展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管理辦法》自科技部批準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