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質量整治方案
時間:2022-08-26 0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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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解決我市茶葉行業存在的產品質量問題,提升我市茶葉行業質量整體水平,確保我市茶葉產業能夠健康有序地發展,按照浙江省局《關于深入開展部分重點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的有關部署,決定從今年3月份起,在全市范圍內對我市茶葉產品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質量整治與提升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點
(一)在分類監管中被列為C、D類的企業;
(二)有過質量違法記錄,特別是兩次以上違法記錄的被消費者投訴并被調查證實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企業;
(三)未經QS認證出廠銷售及無證照生產加工假冒偽劣產品的企業和生產加工點。
二、目標任務
(一)通過專項整治,取締茶葉制假制劣窩點,關停無證生產加工企業;
(二)加強茶葉生產加工行業質量管理和技術基礎工作,嚴格要求按標準組織生產,不斷完善檢驗手段,嚴格控制農藥殘留,強化工藝質量控制,確保我市茶葉飲用安全。
(三)進一步完善巡查制度,掌握產品質量實情,實施動態監管;進一步強化生產企業質量主體責任意識,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產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實現全過程監管。
(四)至10月底茶葉生產企業必須100%摸清底數、建立質量檔案,做好分類監管的適時調整,監督抽查覆蓋率達到80%以上,合格率明顯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措施,“查、治、管、扶、建”五管齊下
“查”就是全面查清底數,全面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一是清查建檔全覆蓋。在原普查登記的基礎上更新和完善茶葉生產加工企業檔案實施動態監管。二是對本轄區內的生產企業進行抽查,對有不合格記錄的企業加大抽查頻次。及時分析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結果,及時發現質量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一般問題的,責令改正,幫助企業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問題嚴重的,予以立案查處。
“治”就是加大處罰力度,嚴懲重罰不手軟。對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違規生產、使用不合格的原輔材料等質量違法行為的,要堅決依法從快、從重查處;對存在質量嚴重違法行為的的企業堅決責令改正或暫停生產;對性質惡劣的、屢打屢犯的企業及窩點,堅決納入“黑名單”進行公布。
“管”就是對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實施全過程監管。按照分類監管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對生產企業進行巡查,重點檢查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情況,對發生過質量問題的企業要定期回訪,監督企業整改。督促企業嚴把原材料進貨關,嚴格產品出廠檢驗,凡有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建立原材料進廠和產品銷售臺帳,實現所生產產品質量安全的可追溯。
“扶”就是扶持落后企業走向規范,扶持好企業創新創優,促進產品質量總體水平的提高。一是指導幫助質量保障能力差的企業改善環境、更新設備、完善制度,提高質量控制水平。二是利用名牌評選等措施,扶持好產品、好企業的發展,幫助企業強化質量意識,增強競爭實力。
“建”就是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建立質量安全管理規范,創建質量安全生產基地。一是建立健全質量問題快速反應機制、質量安全預警機制、生產者質量自律機制;二是加強茶葉生產企業誠信建設。
(二)加強自律,規范競爭
一是加強行業自律,引導行業協會督促茶葉生產企業完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加強產品質量管理,提高產品質量;二是嚴查無證照非法從事茶葉生產、加工經營行為;三是嚴查茶葉生產企業在茶葉生產中有無農藥殘留超標、重金屬含量超標以及在加工過程中是否添加違禁色素或其他違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茶葉生產者和加工企業是抓好茶葉產品質量的主體,要切實加強自律,規范競爭行為,提高產品質量;加強對茶葉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嚴厲查處企業不按標準組織生產,摻雜摻假,以及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等違法行為,對每一批次茶葉進行出廠檢驗并做好記錄,做到不合格產品不出廠;及時組織茶葉的專項抽檢工作,督促茶葉生產企業保證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在檢定有效期內工作,查處企業短斤缺兩違法行為;此外,對購入的茶葉原料要進行抽樣檢驗,嚴格把好進貨關,不收購不合格茶葉原料,同時對有質量問題的茶葉原料和違法違規生產、加工茶葉的情況及時舉報。
同時檢查茶葉銷售企業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和臺帳管理制度情況,適時聯合其他單位組織市場抽檢,查處冒用認證標志、假包裝、假標識等違法行為,使我市廣大消費者喝上放心茶。
(三)加強引導,創新監管模式
針對茶葉企業數量多、規模小、條件差取證率低等問題,加大小企業小作坊生產條件的改造力度,按照省局五種監管模式,結合我市茶葉生產加工實際,實行公司加基地加農戶模式,達到生產條件、產品標準、原料把關、產品檢測、產品品牌等統一,大力引導茶葉加工小作坊開展生產條件改造和兼并整合。
四、工作安排
從2008年3月份開始到2008年12月中旬結束。
(一)宣傳發動、方案制定階段(3月1日至4月20日)
按照省局和**市政府的統一部署,進一步統一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整治重點和工作任務,充分結合我市實際,及時研究制定周密詳細的具體行動方案。
通過舉辦各種動員大會、座談會和專題會議等形式,以及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舉辦專欄、專題訪談等途徑,進一步做好宣傳,各業務科室(隊)應各司其責,就各項相應的整治工作任務按照職能分工。
(二)全面實施、集中整治階段(4月1日至11月10日)
集中整治,狠抓落實。圍繞安全性質量指標,一個一個企業、一個一個區域抓落實,重點解決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三)自查總結、考核驗收階段(11月11至12月15日)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分析和總結,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應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改進提高,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迎接上級局的驗收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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