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扶獻縣實施方案
時間:2022-09-30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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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扶貧辦等五部門《關于“四幫一”扶貧工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冀辦字[**]19號),《通知》中安排了全省135個省直單位、101個企事業單位、54所大專院校、2個設區市、39個經濟實力較強的縣(市、區),幫扶500個貧困村,其中含我區幫扶獻縣4個貧困村。要求經過三年的幫扶,達到脫貧出列的驗收標準。根據《通知》精神,按照區領導的批示,經過與市扶貧辦溝通,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期限、對象和目標
實施期限:自**年起,到2007年底結束。
幫扶對象:獻縣的齊高官村、陳高官村、李口村、尤口村。
工作目標:在國家扶貧資金正常扶持的基礎上,通過三年幫扶,達到重點村脫貧出列的驗收標準。
二、幫扶的內容和方式
幫扶內容: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努力改善貧困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協調、引進、爭取資金和項目,促進當地經濟和各項公益事業協調發展;監督到村各類扶貧資金及物資的使用和管理;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組織科技培訓,提高農民素質;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提高農村黨支部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能力。
幫扶方式:由區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我區確定的幫扶規劃,合理安排實施進度,選擇力所能及的幫扶項目,統一使用幫扶資金,爭取每年為貧困村做一兩件實事,如期完成幫助貧困村脫貧任務。
三、幫扶工作隊員的抽調和管理
由區委組織部和區勞人局負責選派2名干部,參加扶貧工作隊,是中共黨員的兼任幫扶村黨建指導員,非中共黨員的兼任村主任助理。5月15日前區扶貧辦將名單抱省扶貧辦,經市扶貧辦的培訓后月底前隨隊到縣開展工作。扶貧工作隊員工作滿一年可以輪換,由區委組織部和區勞人局根據需要確定。扶貧工作隊員與原單位工作脫鉤,由駐地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負責進行年度工作考核,駐村時間不得少于全年的四分之三,駐村期間因病發生的費用和因公發生的差旅費等,由原單位報銷,在原單位的職級、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工資開支渠道不變,職務工資上浮一檔(扶貧期滿回原單位后取消),并按照省財政廳《關于下派干部生活補貼問題的通知》(冀財預[2001]79號)規定,由原單位給予生活補貼。
四、扶貧資金的來源
由區財政局負責籌集扶貧所需資金,并按進度及時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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