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疫苗查漏補種方案

時間:2022-10-06 03:27:00

導語:乙肝疫苗查漏補種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乙肝疫苗查漏補種方案

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簡稱乙肝)在我國廣泛流行,嚴重危害人民的健康。我省于年開展了二次全省病毒性肝炎血清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顯示,我省乙肝病毒感染呈持續高流行態勢。乙肝疫苗接種是預防乙肝病毒感染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1992年衛生部將乙肝疫苗納入兒童計劃免疫管理,乙肝疫苗接種率逐年提高;200年國務院批準將乙肝疫苗納入兒童計劃免疫后,乙肝疫苗接種率已達到90%以上,這些策略的實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20年以前,接種乙肝疫苗的費用需要自理,且由于人口流動等因素影響,仍有部分兒童未能接種乙肝疫苗。

為繼續加大乙肝防控力度,消除免疫空白兒童,實現衛生部《**-2010年全國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規劃》提出的工作目標,根據省衛生廳、財政廳、教育廳《關于開展乙肝疫苗查漏補種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07]153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鄉鎮為單位,15歲以下兒童(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乙肝疫苗全程免疫接種率達到95%以上。

二、對象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經調查未接種或未完成3針次乙肝疫苗接種的兒童。

既往有乙肝病史或乙肝兩對半檢查中有一項陽性者,不予補種。

三、疫苗規格、補種針次和免疫程序

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使用5μg酵母苗,1992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兒童使用10μg酵母苗。

既往未接種乙肝疫苗(包括免疫史不清)者,應補種3針次;既往接種少于3針者,應補足3針。

免疫程序按照0、1、6月程序接種。第二針與第一針的間隔時間應≥28天,第三針與第二針間隔時間應≥60天。

四、時間安排

查漏補種工作分兩年完成:2007年完成小學及小學以下兒童及相應年齡散居兒童(1995年1月1日至現場接種期間出生兒童)的查漏補種工作;2008年完成1992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兒童的查漏補種工作。

(一)2007年8月中旬前縣級完成工作部署。制訂下發《2007-2008年**縣乙肝疫苗查漏補種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召開鄉鎮師資培訓會議并進行部署動員。

(二)2007年8月25日前,各鄉鎮完成參與查漏補種工作接種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和宣傳教育,逐級下發乙肝疫苗和配套注射器至各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

(三)2007年9月5日前,各鄉鎮完成轄區內學校、托幼機構負責查驗免疫史的班主任老師和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四)2007年9月15日前各學校、托幼機構完成所有新生的查驗證工作和所有在校學生乙肝免疫史摸底調查工作。

(五)組織實施2007年度乙肝疫苗接種。

1、無免疫史兒童

(1)2007年10月完成第一針乙肝疫苗的補種工作;

(2)2007年11月完成第二針乙肝疫苗的補種工作;

(3)2008年3-4月完成第三針乙肝疫苗的補種工作。

2、免疫史不全兒童

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乙肝疫苗的補種工作。

(六)2007年12月底前,各鄉鎮衛生院逐級上報2007年度查漏補種工作進度資料。2008年5月底前逐級完成資料收集、統計和活動總結并上報。

(七)2008年度查漏補種工作啟動時間將根據疫苗及注射器到位時間另行通知。

五、技術措施

(一)人員培訓

為確保各鄉鎮能按統一方案完成查漏補種工作,接種人員必須是經培訓合格的衛生人員。培訓內容包括:查漏補種的目的、意義;查漏補種對象、時間、工作目標;應種對象的判定方法;疫苗及注射器使用、管理的要求;接種現場禁忌癥和接種技術的掌握、副反應的報告與處理;各種表格的填寫、上報與保存;督導、評估與總結等。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各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業務骨干和各學區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各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負責本鄉鎮轄區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學校、托幼機構摸底調查人員的培訓工作。

各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要協同本鄉鎮轄區內學校、托幼機構共同擬定培訓計劃,合理安排時間,對學校政教主任、托幼機構負責人和班主任老師按時進行培訓,培訓要突出摸底調查的相關知識內容,并下發培訓教材。所有培訓對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不得無故缺席。

(二)摸底調查

以村(居)為單位開展摸底調查,調查對象為轄區內常住人口及流動人口中所有適齡兒童。各地承擔摸底調查工作的科室和人員要加強重點地區的查漏補種工作,特別是流動兒童聚集地適齡兒童的排查工作。

調查內容為乙肝疫苗免疫史、乙肝病史、乙肝兩對半檢測結果。調查人員按要求對需要接種乙肝疫苗的適齡兒童進行登記,認真填寫《浙江省15歲以下兒童乙肝疫苗查漏補種摸底調查及補種情況登記表》(見附件1)。各預防接種門診(點)要保存好本次查漏補種兒童名冊的原始記錄,以便檢查、校對。

各學校和托幼機構要結合新入學、入托兒童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對所有在校、在園(所)兒童進行摸底調查,并確定查驗證工作責任人和當地衛生部門做好工作聯系。各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要做好業務技術指導,在摸底調查過程中要及時幫助轄區內學校、托幼機構解決疑難問題,確保摸底調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

學校政教主任和托幼機構負責人負責本校或本園(所)兒童摸底調查的全面工作,督促各班按時進行摸底調查,和衛生部門溝通,及時解決各班在摸底調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并對各班摸底調查工作實施質量控制。各班主任老師負責本班兒童的摸底調查工作,通過核查預防接種證、詢問家長等查清兒童乙肝等疫苗免疫史、乙肝病史及乙肝二對半檢測結果,認真填寫《浙江省15歲以下兒童乙肝疫苗查漏補種摸底調查及補種情況登記表》,對需補種兒童發放“乙肝疫苗查漏補種告家長通知書”(見附件6)。

(三)免疫史判斷

乙肝疫苗免疫接種史應結合接種證、接種卡和家長回憶綜合判斷。有接種證者以接種證為準;無接種證者以接種卡為準;無證無卡者,以家長回憶為準;無證無卡且家長回憶不清(即免疫史不詳)者視為未接種。

(四)接種預約

接種前要有書面告知書進行預約,尤其是要落實好乙肝疫苗第二、三針接種的銜接工作。由于乙肝疫苗需接種3針,且第二、三針間隔時間較長,在接種第一針和接種第二、三針前,要采取有效方式,及時通知每一個接種對象,落實好相關銜接工作。

(五)現場接種準備與實施

為保證接種質量,本次采用定點接種的方式。由于本次涉及接種對象數量眾多,為保證全縣接種工作能按時完成,人口較多地區較大鄉鎮要科學合理設置接種點;接種點設置情況要與摸底調查情況同時上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經縣衛生局審核同意后才能開展接種工作。為方便在校在園(所)兒童補種工作,有條件的鄉鎮可在學校、托幼機構設置臨時接種點。每個接種點都應有明顯的標識和禁忌癥告示。

接種時要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和本《實施方案》進行,有疫苗接種禁忌癥的兒童,一律不予接種,并做好副反應處理的準備工作;使用一次性注射器進行安全接種,用后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范處理;接種后接種人員要按規范做好接種記錄,及時登記錄入接種證(卡)。

整個查漏補種工作期間對新發現的或新到達的未接種或未完成3針次乙肝疫苗接種的兒童都必須開展乙肝疫苗查漏補種,并作常規報告。

(六)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處理

在查漏補種過程中,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供技術指導并要落實專人負責異常反應監測信息的收集與分析,各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要指定專人進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發生反應時,要按《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及時進行處理,同時報告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衛生局。

(七)督導與快速評估

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聯合成立二個工作督查組,下設八個技術督導、評估小組,分片負責,自接種準備階段就開始督導,補種工作結束后進行查漏補種接種率快速評估。督導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報告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處理,以保證查漏補種工作能順利進行。督導人員名單見附件7。

各年度查漏補種工作完成后,督導組衛生工作人員要按《實施方案》要求在學校、企業和流動人口聚集地等場所對查漏補種工作進行接種率快速評估??焖僭u估的重點是容易被漏種的人群和地區,如流動人口聚集地、大型工地、市場、邊遠山區、常規免疫薄弱區域。并根據評估結果再進行補種。

快速評估的方法及要求如下:全縣在補種工作結束后的兩天之內,統一開展接種率評估。評估方法:每個片區隨機抽查1個鄉(鎮、辦事處),每個鄉(鎮、辦事處)以衛生院為中心在近、中、遠距離抽查3個村(居),每村(居)入戶調查10名兒童,累計調查30名兒童(實施乙肝疫苗查漏補種期間不在本地的兒童也要調查,注明來源,但不計入30名兒童之內)。結果的判定以接種登記記錄或兒童家長回憶為準。評估中發現未按要求接種的兒童,應進行登記并通知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補種。

評估現場應填寫《查漏補種接種率快速評估表》(見附件4)。完成快速評估后,要及時匯總到《查漏補種接種率快速評估匯總表》(見附件5),并計算本次乙肝疫苗查漏補種接種率。

(八)資料匯總與報告

查漏補種活動結束后,各鄉鎮衛生院于2008年5月5日前按要求匯總數據上報各中心衛生院,各中心衛生院于5月8日前匯總有關數據上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于5月10日前匯總全縣接種數據,并形成工作總結于5月10日前上報市疾控中心及縣衛生局、縣教育局和縣財政局。

六、職責分工

(一)本次活動實施免費接種,其中乙肝疫苗、注射器經費由省財政支出,其他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解決。各鄉鎮要做好計劃制訂、宣傳發動和摸底調查的組織協調工作,充分發揮鄉(鎮)公共衛生管理員和村公共衛生聯絡員的作用,以保證本項活動的順利實施。

(二)縣教育局和學區負責對學校、托幼機構實施查漏補種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督促學校、托幼機構落實查漏補種責任制;組織學校、托幼機構查漏補種責任人參加培訓;將該項工作納入對學校和托幼機構衛生工作的考評內容,并加強督導檢查。

(三)縣衛生局負責查漏補種活動的具體組織實施,做好人、財、物的調配工作,組織協調轄區內醫療衛生單位的工作人員參與查漏補種活動,并加強督導檢查。

(四)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并做好疫苗的運輸、分發工作,對參與查漏補種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并加強技術指導工作,在疫苗補種工作完成階段做好資料匯總和分析工作。

(五)各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負責轄區內接種對象的摸底調查和接種工作,對參與查漏補種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在補種工作完成階段做好資料匯總和分析工作。各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要保證每個行政村有一名經過培訓的工作人員參加摸底動員工作,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確保能登記掌握所有目標兒童。

各中心衛生院除了做好本鄉鎮查漏補種相關工作外,還要開展對轄區內查漏補種工作的檢查指導。各縣級醫院、縣婦幼保健院要積極參與查漏補種工作,主動承擔縣衛生局安排的工作。

(六)各學校、托幼機構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培訓,做好本單位兒童接種證查驗和乙肝疫苗查漏補種接種對象的摸底調查、登記及補種工作的組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