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06 0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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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2008年**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及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2008年**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及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實施方案》(濰教辦字【2008】32號),堅持為學生和家長負責的原則,認真組織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樹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基本原則:綜合考查學生的整體素質與個體差異,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多元錄?。讳浫藴?、辦法與結果公示。

二、招生范圍與計劃

招生范圍為坊子區,招生計劃為普通生200人。其中指標生100人,統招生共140人,擇校生60人。

三、報名與考試安排

1.報考志愿設兩類:統招生志愿、擇校生志愿。按照規定,學生在每類志愿中填報一個學校,考生填報我校為志愿學校,方有錄取資格。

2.報名

報名對象為今年應屆初中畢業生,凡未注冊學籍的學生一律不具備高中招生報名資格。未修習《人生規劃與職業指導》的,不予報名。

報名時間為5月9日—11日,報名時須提供:

(1)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

(2)戶口簿;

(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兩張;

(4)報名費10元,考試費每科5元;

3.資格審查

我校要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工作,嚴防替考和不具備報名資格的人員報考。

(1)報名審查。報名時,我校要將戶口簿學生姓名與市區初中學生學籍名單(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提供)對照,將報名照片與考生本人對照。凡戶口簿姓名與學籍姓名不符者,或報名照片與報名者不符者,或未在市教育局注冊學籍者,不予報名。

(2)入學審查。高中新生入學時,學生必須交驗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凡與準考證不符者,取消錄取資格。

4.組織考試

所有考生均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考試及由區教育局組織的其它考試。

(考試時按市教育局的要求攜帶必需的證件)

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及科目:

四、綜合素質等級認定:

由學校招生錄取認定委員會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進行綜合素質等級認定,認定的依據是考生取得的標志性成果,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初中學校提報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二是考生在初中三年所獲得的能夠反映個人素質的六個方面發展情況的各項實證性材料。其認定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

《人生規劃與職業指導》課程修習學分不足2學分的,其綜合素質等級不能被認定為B等及以上等級;修習學分不足4學分的,其綜合素質等級不能被認定為A等;未修習該課程的,不具備畢業和升學的資格。

體育與健康達不到及格等級的學生,不能認定為C等及以上;達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級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認定結果不能認定為A等。

具體評價、認定辦法和要求按照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通知》(濰教辦字〔2008〕29號)執行。學校招生錄取認定委員會根據考生標志性成果的具體情況,制定綜合素質等級認定標準和辦法,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批準后,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進行等級認定,分A、B、C、D、E五等,其中A等不超過考生總數的30%,E等嚴格控制。等級認定標準、認定辦法和認定結果均需在校內進行公示,并在網上公示。

五、招生錄取

1.錄取的必備條件和基本依據

錄取的基本依據是: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認定等級。

錄取的必備條件是:信息技術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與學校課程均為B等(含B等)以上。

2.錄取方式:綜合錄取。

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綜合素質等級進行錄取。統招生錄取時,綜合素質等級與語、數、英三門學科等級等值對待;綜合素質特別優秀的,可以破格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E者不予錄取。

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依次錄取。先錄取指標生,再錄取統招生,最后錄取擇校生。

3.錄取辦法

(1)統招生的錄?。?/p>

把學生考試科目分為三個組合:綜合素質、語文、數學、英語四科為第一組合,物理、化學兩科為第二組合,政治、歷史、地理、生物四科為第三組合。

①統招生必須達到下列要求才具有錄取資格:

政、史、地、生四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在D等以上、平均達到4B,理化兩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2D,語、數、英、綜四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4D。

②錄取程序如下:

按考生“政、史、地、生”四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由高到低的排序,先取計劃的1.4倍;

再按考生的“理、化”兩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由高到低的排序再取計劃的1.2倍;

再按“語、數、英、綜”四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由高到低排序錄取統招生。若達到標準的人數超過了計劃數,則提高數、英的一個等級標準錄取。其余指標按下列辦法錄取:

將“語數英綜”、“理化”、“政史地生”三個組合中因某個組合成績未達到標準的考生進行學科等級調整。

調整方法如下:第一組合中的綜、語科目下調一個等級后,可相應提高第二組合中化、物科目的一個等級;第二組合中的化、物科目下調一個等級后,可相應提高第三組合中科目的一個等級;(不能降低第三組合中科目的等級而去提高第一或第二組合中科目的等級;不能降低第二組合中科目的等級而去提高第一組合中科目的等級。)

然后,先按“政史地生”、再按“理化”、最后按“語數英綜”的錄取順序,錄取余下的計劃。

(2)擇校生的錄?。?/p>

①擇校生必須達到下列要求才具有錄取資格:

政、史、地、生四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在D以上、平均達到2B2C,理化兩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平均達到2D,語數英綜四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平均達到4D以上。

②錄取程序參照統招生錄取程序。

4.錄取結果公示

錄取結束后,錄取的初步結果向社會進行公示,學生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可直接向學校提出申訴。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特殊考生政策

1.烈士子女(須有烈士證和市級民政部門證明),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須有軍官證和師政治部證明,26軍所屬部隊須有軍政治部證明),錄取時將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的語、數、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一個等級;如果語、數、英三科成績全部為A,則將其它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一個等級。

2.因公犧牲軍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須有市級民政部門證明),錄取時將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的語、數、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一個等級。

3.其他現役軍人子女(須有軍官證和師部以上政治部證明,26軍所屬部隊須有軍政治部證明),華僑、港澳臺胞子女(須有市級僑辦或臺辦證明),少數民族子女(須有市級民族事務部門證明和戶口?。?,錄取時將其綜合素質等級提高一個等級。

4.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獨生子女(須有獨生子女證)。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項。所有特殊考生均須填寫《2008年**市區高中招生特殊考生審批表》,經考生所在初中學校、特殊考生主管部門審查并加蓋單位公章,審查人員簽字。

七、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我校200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專門的組織機構:

(一)高中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本校2008年高中招生的組織調度。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高中招生錄取認定委員會: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方案、考生綜合素質等級認定標準、錄取的標準和辦法及相應的招生政策,解決招生過程中的疑難問題。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三)招生辦公室(咨詢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事務及招生咨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