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07 06:14:00
導語: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切實做好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不斷強化環境監督管理,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36號)和《*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96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全縣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掌握污染源的總體樣本,為建立科學的環境統計制度、改革環境統計調查體系、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創造條件;根據普查結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環境統計平臺。提高環境統計、監測、監督和執法體系。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和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環保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年度。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縣境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所有的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1)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2)重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3)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農業源。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
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
畜牧業和漁業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飼養的規?;笄蒺B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養殖場。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建城區、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場)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他相關情況,包括企業經濟規模、主要產品、登記注冊類型、行業代碼、所有制、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爐窯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主要產品、生產經營類型和規模、用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源。
(1)排放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全縣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城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放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的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魚藥和獸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市、鎮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技術路線。
1、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的關系上,凡是能夠現場監測的以現場監測為主,不能做到現場監測的實行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數相結合的方法,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可靠。
2、凡是列入重點污染源的都以調查為主,沒有列入的以企業自報為主,地方校核為輔。
3、對工業源中占我縣污染物排放量20%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設施,以現場監測為主,采用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對比監測結果,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4、對農業源,采取面上調查和分類抽樣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結合我市農業普查結果和有關農業統計資料,測算全市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對養殖企業采取對部分養殖企業進行典型(抽樣)調查的方式,根據養殖規模采用排放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5、對生活源,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對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結合分類抽樣監測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四、普查步驟
1、準備階段(*年6月-*年12月):成立機構,協調各部門,落實經費,開展宣傳,進行組織動員;制定普查方案;組織召開全縣普查動員協調會議;參加省、*山市普查培訓并組織全縣普查培訓;完成重點污染源監測等工作。
2、全面普查階段(*年1月-*年3月):對排污企業和單位進行清查,組織填報普查表,完成審核錄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數據庫和檔案。
3、審核和驗收階段(*年4月):由縣普查領導小組組織對各鄉鎮的普查數據進行審核,并組織對鄉鎮普查工作進行驗收。
4、匯報、上報階段(*年5月):由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我縣污染源普查數據匯總,報*山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申請市審查驗收。
5、總結階段(*年6月—*年12月):建立縣污染源數據庫,進一步分析普查數據,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普查工作。
五、普查組織和實施
(一)基本原則
縣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分工協作,各鄉鎮(辦事處)分級負責,各方面共同參與。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主管副縣長為組長,環保局、統計局、農經局、動監局局長為副組長,宣傳部、環保局、統計局、動監局、發改局、經貿局、公安局、財政局、城建局、商業局、衛生局、安監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中小企業局主管局長為成員的*滿族自治縣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h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其主要責任制是:
1、組織制定和落實*縣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
2、組織開展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培訓;
3、對各鄉鎮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驗收;
4、向*山市普查領導小組報送普查數據和普查報告;
5、建立鄉鎮聯絡員制度,定期組織召開聯絡員會議,協調各方面工作,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普查工作情況。
各鄉鎮也要設立污染源普查領導機構,建立聯絡員制度,確定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按照縣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組織實施本地區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部門分工
縣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部門協作,積極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協調落實相關事項,指導和督促鄉鎮普查工作。
環保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有關技術規范,組織普查培訓;負責組織對各鄉鎮普查工作的監督檢查和驗收,負責污染源的環境監測;負責環保普查數據的匯總、分析與上報;負責工業源、生活源的普查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新聞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精心策劃,確保宣傳效果。
發改、經貿、商業局等部門配合做好工業源及第三產業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工作。
公安部門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結果的分析、應用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城建部門參與生活源的普查,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場)普查。
農業、動監部門負責農業源的普查工作,其中,動監部門負責對畜禽養殖場和農戶的普查工作。
工商部門負責提供工業企業和三產單位名單及相關信息工作。
質量監督部門負責提供全縣有燃煤鍋爐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名單及相關信息。
統計部門參與制訂普查方案,做好普查所需資料的提供和有關資料的銜接工作,參與普查相關數據的核定和普查結果的分析及資料開發工作,參與普查結果審定工作。
國稅、地稅部門負責提供工業企業和三產單位名單及相關信息工作。
安監部門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對消耗有毒有害原輔材料單位的普查工作。
衛生部門負責提供全縣醫療單位及食品加工企業名單,協助環保部門對衛生醫療機構和食品加工企業的普查工作。
(四)做好普查員的選調和培訓
1、普查員的選調:各鄉鎮(辦事處)負責工業的領導同志擔任普查指導員,抽調3—5名業務素質高,責任心強的環保業務骨干擔任普查員,負責本轄區內普查的組織實施和普查登記工作。本次普查對象的所有法人單位、有填報任務的產業活動單位,要選調1—2名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普查員,負責本單位普查表的填寫、審核和上報工作。
2、普查人員的培訓:按照省、市要求組織鄉鎮技術骨干、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參加省、市培訓,并組織開展全縣普查培訓,力爭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經過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五)嚴格普查質量要求
各污染源普查機構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縣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核查本地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在主要環節,采取抽查的方法,評估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重新調查。
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項技術規定,組織相關行業或領域的專家對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術規定進行評審和論證,確保污染源普查各項技術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六、普查資料的填報與管理
各鄉鎮(辦事處)普查機構對轄區內的所有產業單位進行逐一清查,經縣級審核后形成正式普查登記名冊備案,做好普查前的準備工作。凡在我縣區域內污染源普查范圍內的單位,都要嚴格按時、如實的填報普查數據,確?;A數據真實可靠。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或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各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要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各鄉鎮(辦事處)普查辦公室對所轄普查區收集、登記的普查資料審核無誤后,上報至縣普查辦公室;縣普查辦公室對鄉鎮(辦事處)普查辦公室上報的普查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后,進行錄入、匯總。經審核評估后,將普查資料及評估報告一并上報至市普查辦公室。在單位清查和普查登記期間,縣、鄉鎮二級普查機構,要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負責問題解答,處理突發事件。
各鄉鎮(辦事處)普查資料上報縣普查領導辦公室的時間為*年3月底前,上報數據必須符合普查辦公室統一規定的數據結構及數據審核要求。未經縣普查辦公室同意,鄉鎮(辦事處)普查辦公室不得自行更改已上報的數據或重新上報數據。
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對象資料嚴格限定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與其完成“十一五”總量削減計劃掛鉤,不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和收費的依據。
- 上一篇: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方案
- 下一篇:安全生產整治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