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副科級干部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1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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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縣委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拔12名鄉鎮副科級干部。為了確保公開選拔工作科學、嚴謹、有序,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干部任用條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印發<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等五個法規性文件的通知》精神,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開闊識人視野,拓寬選人渠道,優化班子結構,儲備后備人才,形成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富有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
二、公開選拔的職數
本次公開選拔鄉鎮副科級干部12名,其中男8名、女4名(根據報名人數和人員性別結構可對選拔職數作適當調整)。
三、對象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對象范圍
縣屬機關事業單位中符合公開選拔基本條件和資格的國家公職人員。
(二)基本條件和資格
公開選拔鄉鎮副科級干部報名人員應當符合《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六項基本條件,并具備下列資格: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78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2、參加工作時經人事編制部門辦理正式手續,且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全日制專科學歷。
4、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年齡在30周歲以下,參加工作滿1年的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均可報名。
凡涉及有《干部任用條例》規定不具備晉升職務資格的情況,不得報名。
四、方法與步驟
1、宣傳發動??h委就公開選拔副科級干部工作下發通知,利用電視、報紙、宣傳牌和召開動員大會等形式,廣泛宣傳公開選拔工作的目的、意義和要求,公布報名資格條件、選拔程序、方法和工作安排,動員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
2、組織報名。采取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報名,以單位黨組織集中報名為主,各單位按照要求做好報名的組織工作。鄉鎮組織委員和縣直單位人事監察科股長為報名工作初審第一責任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初審,并填寫《公開選拔鄉鎮副科級干部報名表》,報名表須經本人簽字確認和單位分管領導簽字審核。
3、資格審查。根據《干部任用條例》的有關規定和這次公開選拔的資格條件,由縣委公開選拔鄉鎮副科級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和“六個一票”審查,確定報考名單并公示。
4、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對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內容為《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規定的領導干部應該掌握的理論知識和2007年以來重大的國際、國內時事政治等。筆試采用閉卷答題方式進行,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及時公布。
5、面試。依據筆試成績按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采取考官提問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對象的綜合能力與素質。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對面試對象進行量化評分,得分結果當場公布。
每位面試者的綜合成績按筆試得分占40%、面試得分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得分;按1:3的比例根據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
6、組織考察。對所確定的考察對象,考察前在被考察對象所在單位考察預告,并實行“兩項公示”,即將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工作實績(個人思想工作小結)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要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情況,具體考察了解他們的政治立場、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廉政勤政等情況,并在其所在單位適當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考察時,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逐一進行調查核實??疾旖M將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如實向縣委組織部匯報??h委組織部根據考察情況,按照規定進行醞釀呈報。
7、縣委討論決定。縣委集體研究作出任用決定。
8、公示。對決定任用的人選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9、任職。公開選拔的鄉鎮副科級干部實行2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擔任鄉鎮長助理職務,不占鄉鎮領導班子職數,享受副科級干部待遇,行政和工資關系在原單位,組織關系和年度考核在試用期任職單位。試用期滿,經考核優秀的可以重用,考核稱職的按副科級職務由縣委統一安排,考核不稱職的按原職級回原單位安排工作。
五、組織領導
公開選拔鄉鎮副科級干部工作在縣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縣委公開選拔鄉鎮副科級干部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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