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局級領導干部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6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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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局級領導干部實施方案

為加快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進程,進一步加強全市鄉(局)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滿意度,經市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復式推薦、差額選任”部分鄉(局)級領導干部。

一、目標要求

這次“復式推薦、差額選任”部分鄉(局)級領導干部工作,是我市在全省“科學規范與有效監督縣(市)委書記用人行為”試點工作扎實穩步推進,后備干部考試錄取工作圓滿結束的新形勢下進行的一次干部制度改革的創新性嘗試。在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所規定的條件、程序的基礎上,通過采取“復式推薦、差額選任”的方式選拔部分鄉(局)級領導干部,進一步擴大黨員和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努力形成富有生機和活力、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

二、“復式推薦、差額選任”的職位及名額

本次通過“復式推薦、差額選任”6名領導干部:

1、交通局副局長1名;

2、林業局副局長1名;

3、環保局副局長1名;

4、糧食局副局長1名;

5、共青團**市委副書記1名;

6、市婦聯副主席1名。

三、報名條件和職位要求

1、報名人選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法》所規定的職務晉升條件,同時應具備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有較強的組織領導、綜合分析和實際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身體健康。

2、報名人選一般應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全市鄉(局)級后備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或研究生學歷及副鄉(局)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可適當放寬。

3、交通局副局長、林業局副局長、環保局副局長、糧食局副局長職位報名人選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與所報職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或工作經歷,具有公務員身份。

4、共青團**市委副書記職位報名人選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中共黨員。

5、市婦聯副主席職位報名人選只限女干部,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中共黨員。

四、“復式推薦、差額選任”的工作程序

(一)公告空缺職位。6月19日,由市委組織部在**電視臺、**黨建網等新聞媒體**市“復式推薦、差額選任”鄉(局)級領導干部公告,就空缺職位、任職資格條件、提名推薦程序等向社會進行公告;

(二)初始提名推薦。6月20日-22日,按照任職資格條件,各基層黨組織、領導干部、群眾、個人均可提名推薦人選,填寫《初始提名推薦書》,在規定時限內上報市委組織部干部科。

(1)組織提名。鄉(鎮、街道)和市直各部門黨組織經集體研究后可以推薦提名人選。

(2)領導干部推薦提名。市級領導干部和鄉(局)級領導干部可以提名推薦人選。

(3)群眾舉薦提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人、農民及自由職業者可以以個人或聯名形式推薦提名人選。

(4)個人自薦提名。具備報名條件的個人可以向組織部門推薦自己為某一職位的人選。

(三)資格審查。6月20日-22日,市委組織部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合格人選編制《初始提名人選名冊》。

(四)正鄉(局)級領導干部會議定崗推薦。6月23日,召開全市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推薦會議,按每一職位1:4的比例進行無記名民主推薦。對于得推薦票排在前4名且得票率超過50%的,作為下一輪提名人選;如果得票達到50%以上的人選不足4名時,在得票未超過50%的人選中,按得票數由高到低取足應推薦名額進行民意否決。民意否決得贊成票超過50%的人選方可作為下一輪提名人選。

(五)基層單位民意否決、差額考察。6月24日至26日,市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根據正鄉(局)級領導干部會議定崗推薦結果,經集體研究確定每一職位4名民意否決人選。民意否決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參加人員范圍在有關規定的基礎上,根據不同職位進行拓展。對于民意否決得贊成票超過50%的,作為下一輪提名人選,沒有超過50%的,取消下一輪提名資格。

民意否決后,對具有下一輪提名資格的人選進行差額考察。差額考察采取考察預告、個別談話、與考察對象面談等形式進行,并充分聽取考察對象的知情者、服務對象、居住地社區群眾的意見。

(六)聯席會議審查。6月27日上午,召開有紀檢監察、檢察、政法委、公安、計生、安監、信訪、審計等部門領導參加的聯席會議,對各職位人選的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審查。對因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等原因被一票否決、因經濟責任審計有問題或存在其他足以影響任職問題的人選取消下一輪提名資格。

(七)市級領導集體推薦。6月27日下午,召開市級領導集體推薦會議,按照每一職位1:2的比例對經聯席會議審查后確定的提名人選進行無記名民主推薦。對于推薦得票排名前2位、且得票超過到會人數50%的人選,可作為下一輪提名人選;沒有達到50%的,按得票數由高到低取足應推薦名額進行民意否決,民意否決得贊成票超過與會人數50%的方可作為下一輪提名人選。

(八)征求協管方意見。6月27日下午,根據市級領導集體推薦結果,由市委組織部按程序對部門與地方雙重管理職位的人選,征求協管部門意見。

(九)上報審核。6月28日,市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集體研究確定每一職位2名擬任人選,上報白城市委組織部單核。經白城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提交市委常委會議差額票決。

(十)會議決定。6月30日,召開市委常委會議,對每一職位2名擬任人選進行差額票決,確定每一職位1名任職人員。會上,由組織部長介紹擬任人選的推薦、考察等情況后,擬任人選進行不超過5分鐘的競職發言,與會常委對擬任人選充分討論后,進行差額投票表決。

(十一)公示。6月30日,對任職人員在**電視臺、**黨建網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為期10天的任職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