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諫工程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7 0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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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諫工程實施方案

為廣泛征集組工干部意見和建議,充分調動各級組工干部諫言獻策的熱情,培養組工干部觀察思考、分析判斷、改革創新的能力,推進組工干部綜合素質和組織部門整體工作水平的提高,縣委組織部決定在全縣組織系統實施“金諫工程”,具體辦法如下:

一、組織領導

1、組織系統“金諫工程”活動日常工作由部公室負責。

2、各黨(工)委負責本系統組工干部,縣委組織部各科(室)負責對本科(室)組工干部,提出的合理化意見、建議的收集和申報工作。

二、實施程序

l、報送“金諫工程”申報表

各黨(工)委、本部各科(室)可以隨時向縣委組織部辦公室通過郵寄、電子郵件、文字材料等形式提交《“金諫工程”申報表》。

2、組織實施

縣委組織部辦公室負責《“金諫工程”申報表》的匯總、篩選、提交部務會議研究等工作,并根據“金諫工程”的實施對象安排相關實施單位。

3、考核評獎

縣委組織部辦公室提出《“金諫工程”申報表》的初步評定意見,一般在年底由部長辦公會議研究評定獎次及獎勵方式。

三、獎勵制度

根據“金諫工程”活動產生的效果評定“金諫、銀諫、銅諫”三種獎項。

1、“金諫獎”。在全州組織系統率先提出某項推進組織部門整體工作的新思路、新觀點、新措施,并在縣直范圍實施效果明顯,州、縣(市)各級黨員干部評價較高,得到了州黨委組織部的肯定和推廣。獎勵500元。

2、“銀諫獎”。在全縣組織系統率先提出某項推進組織部門整體工作新思路、新觀點、新措施,實施效果明顯,州、縣(市)干部群眾反映良好,得到縣委組織部的肯定和推廣。獎勵300元。

3、“銅諫獎”。針對組織部門某項具體工作,提出新觀點、新思路、新措施,實施后效果明顯,提高了組織部門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得到縣委組織部的肯定。獎勵200元。

四、附則

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