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方案

時間:2022-10-24 10:10:00

導語: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方案

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發的勢頭,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打造“平安**”,構建和諧社會,根據全省統一部署,決定從9月1日開始,到今年年底止,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數、事故死亡人數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實現“零增長”。專項行動期間,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有所減少,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起數同比有所下降,不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

(二)公路機動車超速、貨車超限、客車超員、酒后駕駛、違法超車、無證駕駛和三輪汽車、殘疾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其中,超過規定限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駕車、客車超員20%以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市政府確定的10處臨水臨崖高落差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啟動率達到100%,原則上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對整改難度較大的,可推遲到明年6月底。省級掛牌督辦的臨水臨崖高落差特別危險路段按期全部治理完成。

(四)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學生接送車(以下簡稱重點車輛)及其駕駛人的信息采集率達100%,全部實現“戶籍化”管理。外省籍拖拉機臨時檔案建檔率達100%。駕齡1年內的駕駛人“實習標志”發放率達100%。中小學生專用接送車輛標志牌發放率達100%。

二、主要措施

(一)嚴厲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通、農機管理、安全監管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重點查處機動車超速、貨車超限、客車(校車)超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無證駕駛、非法營運、違法超車以及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通過分階段整治重點交通違法行為,保持對路面交通違法的嚴管高壓態勢。加強對車流量大、事故多發的路段、時段的路面巡邏,充分利用電子測速儀和電子監控設備等高科技手段,加大對行車秩序的監控。農機管理部門要聯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定期開展聯合檢查,嚴厲查處拖拉機違法載人、無證駕駛和脫檢等嚴重違法行為,并加大對農業機械在道路外通行的巡查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委按照全省部署,分別集中組織開展打擊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藍盾”行動和打擊非法營運行為的“天網”行動,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大懲處力度。實行“四個一律”,對在限速70公里/小時及以上路段車速超過限速50%以上的駕駛人,或在限速60公里/小時及以下路段車速超過限速70%以上的駕駛人,一律予以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對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一律予以暫扣駕駛證3個月的處罰;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一律予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對無證駕駛汽車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含)的處罰。

(二)加強源頭管理。落實重點車輛及駕駛人“戶籍化”管理措施。各級公安交警部門要切實摸清重點車輛底數、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掌握駕駛人安全行車情況,建立一車一檔、一人一檔,做到見車見人,不漏登、不漏管。采用統一的登記卡,將重點車輛及駕駛人有關信息及時錄入“戶籍化”管理系統,并實行各部門信息共享。嚴把駕駛人考試關,進一步落實駕駛人夜間考試、異地交叉考試、機動車駕駛人張貼“實習標志”等制度,做到監管重點前移、關口前移、預防在先。各級交通部門要嚴格落實“三關一監督”制度,督促運輸企業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督促落實責任主體。公安、交通、農機管理等部門要不斷完善聯合執法機制,繼續堅持“五個一律”的嚴管措施。進一步健全監管網絡,加強對營運客車、校車特別是外來民工子弟學校校車的執法檢查,對違法違規車輛,做到安全隱患不消除堅決不放行。進一步落實客車超員、三輪汽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有獎舉報制度,發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形成有效監督。

(三)認真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改和臨水臨崖高落差危險路段的整治。各地要進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整改力度,對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及時整改;有關督辦單位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確保整改到位。各縣(區)政府要組織公安、交通、安全監管等部門抓緊啟動對我市10處(定海2處、普陀4處、岱山2處、嵊泗2處)臨水臨崖高落差危險路段的整治,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訂整改方案,結合實施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落實整治措施,分級負責,分步實施。到2007年6月前,全市完成臨水臨崖高落差危險路段的整治工作。同時,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等部門關于加強公路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79號),加快完善公路隧道交通安全設施和照明設施,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四)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認真組織實施以“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為主題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交通文明意識。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宣傳媒體,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的特點和原因,以客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和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駕齡3年以下的駕駛人和新建、改建公路沿線的居民、外來務工人員、中小學生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事故警示、交通知識教育。專項行動期間要充分發揮“交通違法曝光臺”的作用,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在電視、電臺、報紙上的曝光力度。在整治行動中,可以邀請新聞媒體的記者參與,用現場追蹤、采訪當事人等形式,對酒后駕車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予以曝光。各縣(區)要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上開辟宣傳欄目,加大輿論監督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在全市組織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平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具體舉措。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統一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迅速行動,扎實做好專項行動的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查,狠抓落實。各地要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檢查指導,督促落實各項措施。市有關部門將適時組織聯合督查組分赴各地進行督查指導。專項行動結束后,要進行認真總結。對措施有力、成效明顯、完成預定目標的地方和單位,要予以通報表彰;對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并按有關規定組織責任倒查;對工作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三)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各執法部門要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認真履行職責。要增強法制意識、愛民意識和責任意識,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

(四)加強協調,暢通信息。建立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和信息通報制度,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農林局要分別在內部政務網上開辟“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專欄,及時動態信息。從9月1日起,各縣(區)公安、交通、農業、教育、安全監管部門應在每周五下午5時前分別向市級對應部門報送本周專項行動情況,每月月底前報送當月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