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煙塵控制區建設方案
時間:2022-10-30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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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治縣城大氣環境污染,改善和提高縣城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使縣城區域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符合長遠發展規劃要求,創造優良的城區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國家、地方有關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據大足縣城市總體規劃,縣城城區規劃建成面積為25平方公里,截止**年已建成9.1平方公里,此次建設煙塵控制區的范圍為縣城區9.1平方公里(全部覆蓋建成區);其對象為縣城區范圍內的一切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私營經濟組織、“合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各單位和個人均必須按“煙控區”建設規定搞好本單位的爐、窯、灶的消煙除塵工作,做到達標排放。
在本次劃定的煙塵控制區范圍內環境空氣質量應達到國家規定的二類功能區,大氣污染物排放均執行二級排放標準。
二、煙塵控制區建設的執行依據和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
3、《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原則與技術方法》(HJ14—1996)4、《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
5、《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
6、《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廢氣部分)》
7、《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WPB5—2000)
8、《城市煙塵控制區管理辦法》(國環字〔87〕第016號)
三、煙塵控制區的建設要求
1、煙塵控制區內各種爐、窯、灶排放的煙氣黑度以排放臺(眼)計算,分別有80%以上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其余部分的煙氣黑度必須控制在林格曼三級以下。
2、煙塵控制區內≥0.7MW(1噸/小時)的各種鍋爐,各種窯爐排放的煙塵濃度,以臺(座)計算,分別有70%以上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且煙塵濃度達標的燃煤設備的燃煤量,必須占煙塵控制區內燃煤設備的燃煤總量70%以上。
3、“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非采暖地區的大中城市,排放的煙氣黑度和煙塵濃度,其達標率應當分別提高10%”。根據上述標準我市屬非采暖地區,則我縣應執行煙氣黑度達標率為90%,煙塵濃度達標率為80%的標準。
四、組織領導
為保證煙塵控制區創建工作的順利進行,本著建立“高效統一、分工明確、任務具體、措施落實”的管理運行機制原則,特成立大足縣煙塵控制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胡華超同志任組長,縣環保局、縣市政園林局、縣工商局、縣建委、縣教委、縣文廣局、棠香街道辦事處、龍崗街道辦事處、華源天然氣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煙控區建設工作的統一領導、決策和組織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于縣環保局,由副局長蘭華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煙塵控制區創建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煙塵控制區建設的組織、監督、報審、管理等事務。
五、煙控區建設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年7月30日前)
1、縣環保局和煙控區創建辦公室根據煙控區建設要求,進行相關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制訂和編報《大足縣城區煙塵控制區建設工作方案》。
2、縣政府批準《大足縣城區煙塵控制區建設工作方案》,并對大足縣創建煙塵控制區工作進行“公告”。
(二)調查階段(**年9月30日前)
1、組織對擬建區域內的各種鍋爐、窯爐、茶爐及飲食業和集體食堂大灶等生產設備的數量、種類、規格、燃料種類以及使用量、治理和排放達標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統計分析,建立“煙源信息檔案”。
2、組織對煙控區區域內現有的各種鍋爐、窯爐、茶爐及飲食業和集體食堂大灶的煙氣黑度、煙塵排放濃度進行監測,提出監測分析報告。
(三)整治階段(**年9月30日至**年11月20日)
對照控制區建設要求,根據煙氣黑度和煙塵超標排放企業名錄,擬定限期治理和整改計劃,將任務分解到有關主管部門和單位、個人,落實整治工作措施。整治的具體目標要求:
1、超標準排放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實行限期治理,對燃燒技術落后和難以治理的鍋爐、窯爐限期搬遷、淘汰、更新;
2、控制區內現有的飲食服務業和集體食堂大灶必須按計劃更新改造或停止使用原煤、散煤,在縣城區大力推廣和提倡使用液化氣、電、燃油等清潔燃料的鍋爐、灶具。
(四)總結驗收階段(**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
1、組織對控制區內的污染點源進行全面監測,提出監測報告,并對煙氣黑度和煙塵達標率作出科學、準確的分析評價和計算。
2、由煙控區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煙塵控制區創建的組織工作、建設過程、主要做法和創建成果進行總結,編制大足縣城區煙塵控制區建設工作報告和技術報告。
3、建立和規范整理煙控區建設檔案,設置煙塵控制區標識牌,申請市環境保護局核查驗收。
六、建設煙塵控制區的管理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的各項大氣污染整治措施。
2、強化監督巡查,及時查處控制區內煙氣黑度、煙塵濃度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
3、凡在控制區內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原則上禁止使用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煤焦油等高污染燃料和新建燃煤鍋爐,確因生產工藝需要使用高污染燃料和新建燃煤鍋爐的,必須按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4、在縣城大力推廣普及液化氣、電等清潔能源,提高縣城氣化率。
5、現使用的茶水爐、營業性爐灶、食堂灶等爐灶必須按計劃逐步更新改造為清潔燃料或低污染燃料;經改造使用燃油、燃氣、電等爐灶,要加強管理和完善抽排油煙設施、裝置,嚴格操作,以防治油煙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七、煙塵控制區建設工作分工
1、煙塵控制區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對煙控區建設工作的領導和決策,領導小組各組成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履行縣城區大氣污染防治義務。
2、縣環保局負責煙控區建設的技術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做好各項基本調查及落實限期治理項目計劃、方案;對煙控區燃煤鍋爐、窯爐、飲食業、茶水爐、食堂大灶等開展現狀調查,擬定整治名錄及計劃;龍崗、棠香街道辦事處積極配合調查摸底和整治工作;煙控區內超標污染源的綜合整治由縣環保局牽頭,市政、工商、公安、龍崗辦事處、棠香辦事處等單位配合。
3、縣文廣局負責煙控區建設的宣傳工作。
4、縣建委負責煙塵控制區的整體功能布局規劃。
5、縣貿易局、企業發展局、天然氣、電力等相關部門要做好對先進燃燒技術、設備、清潔燃料等工作的推廣、指導和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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