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布局調整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31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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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縣委、縣政府制定的《**縣**—**年教育振興行動計劃》(足委發〔**〕44號),切實執行市教委《關于**縣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的批復》(渝教基〔**〕13號),全面優化**教育的辦學資源,努力促進**教育的健康發展,在總結郵亭、龍水兩個片區初中布局調整試點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經過全面調查、座談討論和認真研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努力實現**教育從分散辦學向規模辦學轉變,從粗放型辦學向規范化辦學轉變,構建教育新優勢,實現教育新跨越,增強**教育的競爭實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
二、調整原則
(一)科學性原則??紤]一個地區的地理環境、經濟狀況、人口分布、教育發展規模等多種因素,進行科學合理的預測,使學校的規劃設計和項目建設適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有效防止重復建設和投資浪費。
(二)發展性原則。按照“小學就近入學、初中相對集中、高中向縣城集聚”的思路,扶優扶強,將規模小的初中合并到規劃保留發展的初中學校,有利于學校形成規模辦學。
(三)效益性原則。保證調整過程中教育資產功能轉化而不退化,資產重組而不流失。通過撤并調整后,減少資金的隱性閑置和浪費,提高教育的投資效益和辦學效益。
(四)統一性原則。全縣初中學校的布局調整,按照“一次性上收、統一管理、設點教學、分步實施”的辦法有序推進。全縣公辦初中學校全部上收縣管,以確保布局調整的順利推進。
三、調整學校
本次調整的初中學校共30所,將化龍中學等19所初中合并到雙塔中學等11所中學。調整后,全縣共有公辦初中24所,其中單設初中19所,高中附設初中5所。
(一)撤銷15所鄉鎮初中,合并到7所縣直中學
1、化龍中學、米糧中學、寶頂義務教育實驗學校初中部合并到雙塔中學。
2、高坪中學合并到中敖中學。
3、季家中學、高升中學合并到**三中。
4、寶山中學合并到鐵山中學。
5、玉灘中學、沙壩中學、土門學校初中部合并到珠溪中學。
6、國梁中學、古龍中學、石牛中學、新石中學合并到**二中。
7、玉龍中學合并到龍水實驗中學。
(二)8所鄉鎮初中合并,組建4所單設初中,并上劃縣教委直接管理
1、金山鎮中與石馬鎮中合并,組建成石馬中學。
2、天寶中學合并到中敖鎮中。
3、石桌中學合并到燈塔中學。
4、登云中學合并到彌陀中學。
(三)9所保留的街鎮鄉初中上劃縣教委直接管理
1、城西中學
2、回龍中學
3、寶興中學
4、拾萬中學
5、萬古鎮中
6、雍溪中學
7、復隆中學
8、龍石中學
9、龍西中學
四、實施辦法
(一)關于教師編制問題
被調整學校的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按照今年新核定的編制,由新組建的學校按照雙向選擇、競爭上崗、擇優聘任(用)的原則進行聘任;對通過競爭未能上崗的教職工由縣教委統籌調整到缺編學校工作。任何學校不得超編,原則上不允許聘請代課教師。
(二)關于學校經費問題
鄉鎮級中學上劃縣直管后,學校經費由縣財政統一供給(不含代課教師經費)。由縣財政局按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測算鄉鎮支出的標準,計算街鎮鄉上劃學校的支出基數,扣減街鎮鄉的“體制補助”或增加街鎮鄉的“體制上解”基數。體制基數劃轉按全年數額結算。
1、鎮鄉合并到7所縣直中學的經費預算,其合并后增加的部分,原則上按鎮鄉部門預算指標數,由縣財政扣減鄉鎮的“體制補助”數,追加給接收學校。
2、撤銷合并后上劃縣直管和整體上劃縣直管中學的經費,縣財政原則上按鄉鎮部門預算指標數,扣減鄉鎮的“體制補助”,另文下達給該學校。
3、為了辦理年終決算,完整反映學校全年全校的財務收支情況,被合并學校原財務會計核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會計檔案,一律按《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全部移交給接收學校。接收學校應將本校和移交學校的會計賬務按規定合并后,連續進行會計核算,辦理年終決算,并單獨上報縣財政局。
(三)關于辦學管理及校產使用問題
撤消的學校和相互合并的鄉鎮初中的領導班子自然免職,合并后的學校領導班子需要重新任命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重新任命。被調整學校的所有學生和全部資產(土地、校舍、設備設施)一并移交給新組建的學校,原承擔的轄區內義務教育教學責任由新組建的學校承擔。
新組建的學校在集中一個校區教學而辦學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可在被調整學校的原校區設立教學點,實行“一套班子,一個制度”統一管理,并制定規劃,在兩年內完成集中辦學任務;在辦學條件滿足的情況下,被調整學校的校產由縣教委、國資辦負責安排給所在地小學使用管理。
(四)關于債權及債務問題
1、債權問題:學校要加強債權管理,追收各種債權。對暫時不能收回的債權,要完善相關手續,理清債權關系。
2、關于債務問題:
(1)所有街鎮鄉初中調整合并和上收縣直管前欠發學校職工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而造成的債務,由原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下同)負責解決。
(2)“普九”、“普六”債務及街鎮鄉政府性債務,由原街鎮鄉負責償還;
(3)合并和上收縣直管的街鎮鄉初中學校的直接負債,由學校(接收學校、合并學校)自行負責償還。
(五)其他相關問題
調整后,縣上負責抓好全縣學校統籌規劃、建設和管理;核定教職工編制,統一發放教師工資;負責學校校長、教師的管理;指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建立規范、穩定的教育經費投入保障機制。教師的資格認定、人事調配、招聘錄用、職務評聘、繼續教育、技能培訓、考試考核等由縣教育行政部門歸口管理。
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要承擔相應的義務教育辦學責任:根據國家規定籌措教育經費;把學校建設列入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內容,積極協助做好新建、擴建校舍所需土地的行政劃撥工作;督查本街鎮鄉義務教育的實施,組織動員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承擔相應的“控流防輟”職責,鞏固“兩基”成果,解決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維護所在地學校治安和教學秩序,治理學校周邊環境等責任。
五、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縣上成立由縣委、縣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任正、副組長,縣教委、編辦、人事、財政、建委、監察等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縣初中學校布局調整領導小組,強化對學校布局調整工作的領導、統籌、管理和監督,確保調整工作的順利開展。相關街鎮鄉和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的學校布局調整領導小組,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學校的移交工作。
(二)嚴格要求,嚴肅紀律
全縣初中布局調整涉及到人、財、物等問題,必須嚴格按有關文件規定進行規范處理。學校布局調整方案經縣政府批轉實施后,涉及被調整的街鎮鄉初中學校的財務要全部凍結,經費做到只進不出,移交前需特殊開支的經費由街鎮鄉人民政府和縣教委審批。學校校產在合并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處置,合并后需要處置的校產按縣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由縣教委負責處理。學校領導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維護好校產和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師要嚴格服從組織管理和工作安排。
各相關部門都必須從有利于教育發展的大局出發,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確保布局調整工作的有序進行。各級干部職工,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在學校布局調整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黨紀政紀,自覺服從改革大局,堅決禁止借學校布局調整之機濫發財物、大吃大喝、鋪張浪費等違紀違規行為。凡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的,將從嚴處理,對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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