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方案

時間:2022-11-01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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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方案

20**年,縣政府把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列入為全縣人民辦的十件大事之一??h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按照“籌備高起點,運作高標準”的要求,通過深入宣傳,精心組織,規范操作,確保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健康運行,廣大參合農民從中得到了實惠。20**年,全縣參合農民353**5人,參合率達到80.4%,僅前10個月就已為參合農民報免補償37030人次,補償總額567萬元,有效的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狀況,廣大農民切身感受到新農合的好處與黨和政府的關懷。為進一步滿足農村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結合20**年試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原則及工作目標

(一)指導原則

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一系列文件為指導,借鑒試點經驗,通過行之有效的工作,進一步提高農民參合率;通過調整補償比例、拓寬補償范圍,進一步擴大合作醫療覆蓋面和受益面,解決農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二)工作目標

1、20**年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力爭達到82%(43.9萬人×82%=36萬人),比上一年增加2個百分點。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規范農村合作醫療各項管理和監督制度,為農民提供質優價廉、方便快捷的基本醫療服務,緩解農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2、保障特殊弱勢群體享有基本醫療服務。縣鄉養老院孤寡老人、農村五保戶、特困戶,經過必要的審批確認后,其個人繳費部分全部由縣民政部門給予資助,保證弱勢群體參合率達到100%。

3、擴大合作醫療覆蓋面,將10種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納入報銷補償范圍。10種慢性病為:(1)高血壓Ⅲ期。(2)腦血管病后遺癥。(3)飲食控制無效的糖尿病。(4)慢性肺原性心臟病。(5)惡性腫瘤的放化療。(6)尿毒癥血液透析。(7)肝硬化失代償期。(8)心肌梗塞。(9)泌尿系結石門診碎石。(10)慢性中及重度病毒性肝炎(見《慢性病補償暫行辦法》)。

4、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強化基金管理,進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住院費用統籌基金使用率達到90%以上。既不出現資金缺口,又不發生資金沉淀,確保資金零風險運行。

二、管理與監督

(一)縣鄉經辦機構的管理

1、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要按規定管理、使用合作醫療基金,加強審批、稽查,規范管理工作,確保合作醫療平穩運行。

2、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要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的指導下,搞好轄區內參合農民患者的醫藥費用初審和報銷補償工作,按時統計歸檔、匯總上報,按規定進行公示,及時反饋信息。

3、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定期對基金的收支進行檢查。實行縣、鄉、村三級公示制度,基金的收支情況、參合農民患者醫藥費用的報免情況等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

1、定點醫療機構要遵守合作醫療有關制度、規定,履行協議,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嚴格掌握診療原則,堅持合理用藥,因病施治。合作醫療用藥目錄、診療項目、收費標準向農民公示,接受群眾監督,縣級醫療機構《目錄》內用藥達到95%,鄉級醫療機構《目錄》內用藥達到100%,大型設備陽性檢查率總體保持在65%以上?!赌夸洝吠庥盟帲枵鞯没颊呋蚣覍偻夂?,方可使用。

2、定點醫療機構要支持配合縣鄉經辦機構的工作,使用合作醫療統一處方、票據,及時反饋信息。

3、嚴格執行轉診規定,規范轉診程序,合理控制醫院病人流向。對于確需轉縣外治療的患者,經縣級定點醫療主治醫師和主管副院長簽署轉院意見,并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批準,方可辦理轉診手續。各定點醫療機構為轄區參合農民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服務,努力做到小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最大程度地發揮基金效益。

4、定點醫療機構要接受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監督。對違反規定開大處方、不合理用藥、亂檢查、亂收費的單位,管理中心負責追繳不合理費用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資金籌集

(一)籌資標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籌資標準為:農民以戶為單位每年每人繳納10元,省、市、縣三級財政每年每人補助20元(省8元、市6元、縣6元),中央財政每年每人補助20元。每個參合農民合作醫療基金共計50元。

(二)籌資辦法:各級財政補助資金由縣管委會負責申領,農民個人繳費部分由各鄉鎮政府負責,以村為單位按戶籌集。每年的12月1日-12月20日完成下一年度農民個人繳費工作,并以鄉鎮為單位上繳縣農業銀行合作醫療基金專戶。

(三)參合原則:堅持農民自主自愿,嚴禁行政干預和強迫命令;20**年度參合農民在原證上重新認定登記,新參合農民按規定核發新證;所有參合農民信息一律登記造冊并錄入電子版,實現微機自動化管理。

四、基金分配與補償

合作醫療基金的分配與補償原則,以補償大病住院治療為重點,以住院補償為主兼顧門診費用補償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

(一)資金分配:個人帳戶資金全部用于門診醫藥費用補償288萬元,占基金總額的16%;大病統籌資金1458萬元,占基金總額的81%(其中正常產住院分娩補償15.84萬元,占大病統籌資金的1.08%,慢性病門診費用補償116.64萬元,占大病統籌資金的8%,結余資金44.62萬元,占大病統籌資金的3.**%);風險基金54萬元,占基金總額的3%。

(二)補償方案:

(三)具體補償辦法、補償范圍及報銷程序,按20**年《實施細則》的規定標準執行。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時期農村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推進農村衛生體制改革與發展的重要舉措,政策性強,任務艱巨。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宣傳、組織、引導、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民心工程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特別是鄉鎮政府、村委會要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發動和個人籌資收繳工作中發揮主導作用。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衛生部門要加強機構建設和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定點醫療機構服務的指導、監督及資金的統籌管理。財政局要保證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民政部門要加強農村特困群體的資格認定工作,做到應保盡保。審計部門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并列入年度審計計劃。農業、廣電等部門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三)積極宣傳,廣泛動員。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方法,繼續深入持久地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利用電視、板報、宣傳標語等多種形式,進一步大張旗鼓的宣傳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優越性、參合農民的權利和義務、補償方法和流程,引導農民不斷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動員廣大農民自覺自愿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自愿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履行繳費義務,不能視為增加農民負擔。

(四)規范運作,強化監督。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導機構、監督機構、經辦機構等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各自職責,加強信息聯絡溝通,形成協調一致,順暢運作的工作格局??h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要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制度、醫療收費標準、藥品價格補償比例、報銷程序等向社會公開,建立健全信息反饋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各鄉鎮要把合作醫療報銷補償情況納入村務公開范圍,并做為重要內容向社會公開,多渠道收集反饋信息,杜絕虛報冒領等違規違紀行為。

(五)落實責任,嚴格考核。縣政府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納入年終考核目標,落實責任,嚴格獎懲。鄉鎮要將各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與村干部工資掛鉤,嚴格考核。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調聯動,確保資金的收繳按時到位,確保資金運行平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