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免一關懷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06 0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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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四免一關懷”政策,體現黨和政府對艾滋病病人的關懷,控制艾滋病流行和傳播,根據國務院《艾滋病防治條例》、《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20l0年)》、衛生部《艾滋病免費自愿咨詢檢測管理辦法(試行)》、衛生部和財政部《艾滋病及抗機會性感染免、減費藥物治療管理辦法(試行)》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實施方案(試行)》,結合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
(一)規范和完善**市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醫療救助和社會救助管理工作體系。
(二)將符合條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納入社會救助體系。
(三)為符合條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提供醫療救助。
1.2008年以前,為50%以上符合治療標準的艾滋病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療或者中醫(民族醫)治療;為70%以上有治療需求的艾滋病病人提供抗機會性感染治療;為85%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采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艾滋病患病孤兒童100%免費接受義務教育。
2.2010年底,為80%以上符合治療標準的艾滋病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療或中醫(民族醫)治療;為90%以上有治療需求的艾滋病病人提供抗機會性感染治療;為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采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
二、工作內容
遵照自治區人民政府“四免一關懷”政策實施方案,確定減免關懷人群和減免關懷收費項目。
(一)減免關懷人群包括:
1.主動去接受艾滋病自愿咨詢檢測的求詢者;
2.**轄區所屬的農牧民和城鎮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等醫療保障制度的經濟困難人員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3.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
4.艾滋病病人遺留的孤兒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
5.監獄、勞教場所符合治療標準的艾滋病犯人、勞教人員等。
(二)減免關懷收費項目包括:
1.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詢、檢測的人員免費提供咨詢服務和HIV抗體初篩檢測服務;
2.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免費提供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治療和咨詢;
3.為農牧區艾滋病病人和城鎮經濟困難的艾滋病病人免費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療藥品及免費CD4T淋巴細胞檢查;
4.對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經濟困難的艾滋病病人及農牧區艾滋病病人適當減免抗機會性感染治療藥品費用;
5.艾滋病病人遺孤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的,免收學雜費、書本費;接受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減免學費等相關費用;
6.對生活困難并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應當給予生活救助;
7.各區(縣)及有關部門應當創造條件,扶持有勞動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從事力所能及的生產和工作,提供就業技能培訓、進行就業指導;
8.監獄、勞教場所符合治療標準的艾滋病犯人、勞教人員的抗病毒治療和抗機會性感染治療按照國家“四免一關懷”有關政策執行。公安、司法行政部門要制定相關方案,保證被監管人員的艾滋病基本治療需求。
三、實施措施
(一)各區(縣)根據需要指定艾滋病定點收治醫院(門診)、抗病毒治療點。醫療機構應當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詢、診斷和治療服務。醫療機構不得因就診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諉或者拒絕對其所患的其他疾病進行治療。
(二)二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必須建立自愿咨詢檢測(VCT)門診,開展免費自愿咨詢檢測工作。
(三)有助產技術的醫療機構對住院分娩的孕產婦要提供艾滋病病毒抗體(HIV)檢測服務,免費開展艾滋病咨詢,對初篩陽性的孕產婦免費提供抗體確認檢測;對不愿意終止妊娠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婦實行免費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治療,對其嬰兒免費提供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
(四)市、區(縣)疾控部門負責及時收集和上報有關抗病毒治療和抗機會性感染治療的信息。
(五)市、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工作;負責確定艾滋病抗病毒定點治療醫院、社區跟蹤治療和隨訪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成立市、區(縣)艾滋病抗病毒治療技術指導小組,由衛生行政部門分管領導兼任組長,成員包括艾滋病臨床治療、護理和流行病方面的專業人員。
抗病毒治療技術指導小組負責制定副反應的處理原則,確定和調整艾滋病病人的治療方案;開展對社區和鄉村醫生的技術培訓,定期下基層進行巡回技術指導,為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療前后的咨詢服務。建立和完善抗病毒治療網絡,實施抗病毒治療及抗機會性感染治療工作。
(六)加強艾滋病病人的治療管理工作。對沒有出現機會性感染的輕癥病人的抗病毒治療,采取以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管理的家庭隨訪治療模式;伴有機會性感染的重癥病人需入住定點醫院進行治療,待病情緩解后再轉診抗病毒治療點進行家庭隨訪治療。工作人員在發放藥品時要詳細詢問病人服藥后的副反應情況,并做好記錄。對因故退出的治療者,必須與病人及家屬簽訂“退出治療協議書”。在治療過程中,負責治療的各區(縣)抗病毒治療點必須與病人保持聯系(特別是在病人服藥后l—2個月內),要定期派人到病人家中進行隨訪,以便及時發現、處理各種副反應并進行療效評估。
(七)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療的相關檢查費用(不包括CD4細胞檢測和病毒載量檢測)和抗機會性感染的治療藥品、檢查費用補助標準由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市財政對經濟困難地區和疫情嚴重地區的上述經費給予適當補助。定點醫院接受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經濟困難艾滋病病人及農牧區病人,其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及抗機會性感染藥物治療費用超出當地補助標準的,由市財政予以解決。
(八)在推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時,要保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與其他患者一樣,平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公平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得排斥和歧視。
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等有關部門應完善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就醫管理、費用支付辦法,切實保障其合理醫療需求,控制費用支出。
(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保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艾滋病患者及其感染者能獲得有效的抗病毒治療。
(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艾滋病患者抗病毒藥物治療費用應列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以切實減輕這部分人群的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十一)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協調,教育部門負責,衛生部門配合,制定和落實相關政策,保證轄區內所有艾滋病病人遺留的孤兒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能享受國家免費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學校不得拒收艾滋病患者的遺孤,并為其身份保密,以免造成歧視。
(十二)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協調,民政部門負責,衛生部門配合,開展艾滋病致孤兒童和孤老的救助安置工作。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提供確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民政、公安部門負責調查核實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家庭情況,建立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登記、上報和隨訪制度,落實孤兒安置和免費入學的政策措施。將生活困難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和孤老、孤兒納入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按規定予以救助和妥善安置。對于城鎮居民家庭中因患艾滋病導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應將該家庭納入城鎮低保范圍。已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應將符合條件的艾滋病患者的家庭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尚未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應將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列為特困戶基本生活救助對象,給予定期定量生活救濟和醫療救助,同時要做好已故艾滋病患者遺留的孤兒和孤老的救助工作。
(十三)公安、司法行政部門對被監管人員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和抗機會性感染治療采取因地制宜的管理方式,創造條件進行集中管理。所有看守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監獄、勞教所在押艾滋病病人符合免費治療政策的,其抗病毒治療藥品由自治區疾控中心免費供應;監獄、勞教所抗機會性感染的治療藥品(檢查)費用由自治區財政給予補助,并列入自治區財政預算??词厮娭平涠舅?、收容教育所抗機會性感染的治療藥品以及HIV檢查費用由市財政給予補助,并列入本市財政預算;公安、司法行政部門監管場所不具備集中管理條件的,可實行分散管理。經確診并出現臨床癥狀的艾滋病病人,其關押場所無隔離治療條件的,公安、司法行政部門的監管場所可變更強制措施或按審批程序辦理保(所)外就醫、所外戒毒,拘留的可提前解除拘留。對確因特殊原因不能變更強制措施或辦理保(所)外就醫、所外戒毒的艾滋病病人,按屬地原則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艾滋病定點收治機構,定期下監、所為其提供咨詢、檢測、診斷和必要的醫療服務,并對監、所的醫務人員進行技術培訓。被監管的艾滋病病人變更情況,公安、司法部門要及時通知其戶籍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公安派出所,以便備案、隨訪、轉入當地定點醫院和社區接受治療。
(十四)各區(縣)應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艾滋病預防和救助工作。各區(縣)要積極發揮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人的作用,幫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開展生產自救,參加艾滋病關懷護理和救助工作,并對參加艾滋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單位和人員提供培訓和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任務,市、區(縣)政府要將艾滋病防治工作和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由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制定具體的工作目標和行動計劃,確保經費到位,實行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制,將其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
(二)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接受免費的檢測和治療。確因病情嚴重等原因需在上一級醫療機構就診治療的,須由戶籍所在地指定醫院出具轉診證明,注明轉診目的地,患者和感染者憑轉診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到轉診地指定醫院進行轉診登記和治療。流動人口中的艾滋病患者在其流動所在地應接受基本的醫療處置,鼓勵回戶籍所在地接受治療。公安、司法行政部門對被監管人員中的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可采取集中與分散管理方式進行檢測和治療。
(三)市、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逐級管理原則負責收集、匯總和上報治療信息。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檔案,核查并確認聯系方式,負責制定本地區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使用計劃,承擔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的管理、運輸、存儲、分發并監督藥品的使用;為新發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提供治療前后的咨詢服務;負責將需住院治療的病人轉診到當地指定醫療機構;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的耐藥監測工作。
(四)市、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嚴格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則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進行監測,按照戶籍管理的模式,建立轄區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抗病毒治療檔案,同時建立每人每月藥品使用監督登記卡。檔案冊應嚴格用于治療目的,并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工作人員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有關病人的任何情況。
公安、司法行政部門被監管人員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建檔工作由自治區公安、司法行政部門統一安排。
(五)各區(縣)衛生局于每年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將本地區需接受艾滋病抗機會性感染藥物治療的病人數、藥品費及實際發生額上報市衛生局,經市衛生局審核后及時上報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報自治區衛生廳。
(六)市、區(縣)政府應按確診的艾滋病病人數、確定的補助標準和工作進度,及時撥付病人抗機會性感染治療藥物(檢查)和抗病毒治療的相關檢查(不包括CD4T淋巴細胞或病毒載量檢測)的補助經費。
(七)各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每年年底以前,根據本地艾滋病流行及發病情況測算本地區(包括公安、司法行政部門被監管場所)下一年需要進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的病人數,以確定所需藥品和試劑的種類和數量,制定出本地區的年度藥品和試劑分配使用計劃,并逐級審核上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于次年1月15日前將本市藥品和試劑使用計劃上報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五、監督與考核
(一)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市發改委、財政局、民政局、衛生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每年對艾滋病防治“四免一關懷”政策的落實、工作開展情況和經費的撥付、使用情況定期監督檢查。
(二)市衛生局負責對全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物的分發、管理、使用,以及對抗病毒治療與機會性感染治療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評估。
(三)各區(縣)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對本轄區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及機會性感染治療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加強對病人服藥依從性的監督,防止藥品的浪費和流失,嚴格杜絕向符合免費抗病毒治療對象收取抗病毒藥品費,防止藥品斷檔等情況發生。對工作責任心不強而造成藥品浪費或流失,或虛報、冒領治療藥品的,要追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2:
**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
(20**—2010年)
為進一步加強艾滋病預防控制工作,促進全社會共同參與,實施綜合治理,遏制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減輕艾滋病對我市各族人民健康及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危害,依據《艾滋病防治條例》、《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2010年)》(以下簡稱《國家五年行動計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2010年)》(以下簡稱《新疆五年行動計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2010年)》(以下簡稱《烏市五年行動計劃》)。
一、背景
我市自1995年發現首例滋病感染者以來,截止到20**年12月底,全市累計報告艾滋病病例6936例。感染者主要集中在天山區、沙依巴克區、水磨溝區,分別占我市累計報告感染人數的39.92%、24.38%和15.30%。20**年艾滋病篩查報告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達2051例,是歷年來報病數最多的一年。感染者主要分布于城市靜脈吸毒人群,目前正向一般人群蔓延。感染者中少數民族居多,以青壯年為主,并開始集中發病和死亡。
**市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艾滋病預防控制工作,1998年,我市成立了艾滋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2004年,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艾滋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基礎上成立了由常務副市長任主任、各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的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加強了政府對艾滋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領導,為防治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實施原則
(一)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
(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學防治、綜合評估。
(四)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注重實效。
(五)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加強監督。
三、總目標
進一步完善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機制;全面落實各項預防、控制和治療措施,降低艾滋病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危害。到2010年,將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數控制在4萬人以內。
四、具體目標
(一)到20**年底實現的目標。
1.所有區(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設置獨立的艾滋病和性病預防控制科室,開展實驗室檢測、監測、干預技術指導和治療與關懷活動,并配備相應的設備和專職工作人員。建成覆蓋所有區(縣)的艾滋病監測體系和篩查實驗室檢測網絡,實現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艾滋病監測信息網絡直報。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監測網絡,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效果評價提供依據。在所有區(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建立免費自愿咨詢檢測點,開展免費艾滋病初篩檢測和咨詢服務。
2.全市15—49歲人口中,城市居民對艾滋病防治和無償獻血知識知曉率達到75%以上,農牧區居民達到65%以上,流動人口達到70%以上,校內青少年達到85%以上,校外青少年達到65%以上。人員流量較大的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場所70%以上設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廣告牌或宣傳欄,候機、候車室60%以上放置預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市、區(縣)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90%以上接受過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關知識培訓。市級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講團的宣傳面要覆蓋90%以上的區(縣)。
4.城市社區和鄉鎮衛生服務人員80%以上、村衛生室鄉村醫生和衛生員50%以上接受過艾滋病防治知識和技能培訓;提供孕產期保健和助產服務人員50%以上接受過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知識和技能培訓。
5.承擔艾滋病檢測工作的人員80%以上接受過自愿咨詢檢測專業培訓;艾滋病防治專職人員80%以上接受過自愿咨詢檢測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
6.有效干預措施覆蓋當地70%以上的高危人群和流動人口。在吸毒人群較為集中的區(縣)建立6個美沙酮藥物維持治療門診,為40%以上符合條件的吸食阿片類(主要指海洛因)成癮者提供藥物維持治療;在全市全面開展以社區為基礎的清潔針具交換工作,為本市30%以上的靜脈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潔針具;各類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達到70%以上,靜脈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7.建立和實施采供血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輸血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制度和執業資格制度,上崗人員100%接受過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識和技能培訓;臨床用血90%以上來自自愿無償獻血。性病的年發病增長率低于10%。
8.建立以城市社區、家庭和農牧區鄉村為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關懷、救助社會支持機制。符合治療標準的艾滋病病人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療或中醫(民族醫)治療;有治療需求的艾滋病病人70%以上得到相應的抗機會性感染治療服務。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85%以上采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艾滋病致孤兒童100%免費接受義務教育。
(二)到2010年底實現的目標。
1.**市艾滋病確證實驗室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健全區(縣)級初篩中心實驗室網絡。
2.全市15—49歲人口中,城市居民對艾滋病防治和無償獻血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農牧區居民達到75%以上,流動人口達到80%以上,校內青少年達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達到75%以上;人員流量較大的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場所90%以上設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廣告牌或宣傳欄,候機、候車室80%以上放置預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市、區(縣)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100%接受過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關知識培訓。市級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講團的宣傳面要覆蓋全部的區(縣)。
4.城市社區和鄉鎮衛生服務人員90%以上、村衛生室鄉村醫生和衛生員70%以上接受過艾滋病防治知識和技能培訓;提供孕產期保健和助產服務人員90%以上接受過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知識與技能培訓。
5.承擔艾滋病檢測工作的人員90%以上接受過自愿咨詢檢測專業培訓;艾滋病防治專職人員90%以上接受過自愿咨詢檢測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
6.有效干預措施覆蓋當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動人口。在吸毒人群較為集中的所有區(縣)建立美沙酮藥物維持治療門診,為70%以上符合條件的吸食阿片類(主要指海洛因)成癮者提供藥物維持治療。在全市所有經靜脈吸毒傳播艾滋病較為嚴重的區(縣)全面開展以社區為基礎的清潔針具交換工作,為50%以上的靜脈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潔針具。各類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達到90%以上,靜脈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7.臨床用血100%來自自愿無償獻血,阻斷艾滋病經采供血傳播。每個區(縣)建立一個性病規范診療和預防保健服務的示范醫療衛生機構。
8.符合治療標準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療或中醫(民族醫)治療;有治療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應的抗機會性感染治療服務;開展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工作的區(縣)的覆蓋率達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90%以上采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
五、防治策略和行動措施
(一)廣泛深入開展艾滋病防治和無償獻血知識宣傳教育,營造關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會環境。
1.加強媒體宣傳教育工作。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廣泛組織開展艾滋病防治、無償獻血知識和“四免一關懷”等政策的宣傳。廣播電視新聞、專題等各類節目要將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內容列入日常計劃,積極宣傳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和防治知識,電視臺和廣播電臺,要在黃金時間和主要頻道設立固定欄目進行集中宣傳。報紙、期刊要定期刊登艾滋病防治及其相關知識的文章或公益廣告,保證報紙、期刊媒介每年刊出公益廣告的版面不少于商業廣告版面的3%。主要綜合類網站的宣傳專欄和直接鏈接率達到100%。每個鄉鎮廣播站要有3套以上錄音材料,確保每周有廣播宣傳。
2.加強公共場所和社區宣傳教育。市區主要路段、街頭、廣場、公園、商業區和旅游景區要設立艾滋病防治、無償獻血知識戶外公益廣告牌或宣傳欄。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出入境口岸及公共交通工具,要放置艾滋病防治及其相關知識宣傳材料。賓館飯店應做好相應的艾滋病防范和宣傳工作。招待所和旅店登記服務臺要備有供顧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材料。影劇院、青少年宮、文化館等公共場所要按照有關規定在節目開始前播放艾滋病防治科普宣傳片或公益廣告,并結合日常工作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活動。
鄉鎮、街道及居委會、村委會要設立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的宣傳欄、墻報、黑板報、墻體標語等,定期更新宣傳內容;每個村至少有5條(包括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艾滋病防治知識固定標語或公益廣告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每年至少開展2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動。
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積極利用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活動,在農貿集市、節假日活動場所等群眾集中的地點,開展形式多樣的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活動。開發適用于農牧區和少數民族的宣傳教育材料,加強貧困地區和邊遠少數民族地區的宣傳教育工作。結合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鼓勵和支持宗教團體、宗教人士及宗教場所廣泛開展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和減少危害活動。要在農業科技培訓、外來務工人員就業前培訓中安排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內容。
3.加強工作場所和校園宣傳教育。充分發揮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作用,按照部門工作職責開展廣泛的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活動。各級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在工作場所廣泛宣傳艾滋病防治和無償獻血知識,開展關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宣傳教育活動。企事業單位特別是流動人口比較集中的建筑、采礦等行業和大型工程建設單位,要將艾滋病防治政策及相關知識培訓納入職工崗位培訓和行業安全教育,每年至少開展1次相關知識的專題教育。有關培訓機構要把艾滋病防治和無償獻血知識作為重要的培訓內容。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為求職人員免費發放艾滋病防治宣傳材料。
普通中學、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高等院校要開展預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共青團等團體要組織青年學生參加社會關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活動;高等學校要發揮青年志愿者服務組織的作用,在校園內外廣泛開展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活動和關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活動。
4.加強對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全國農民工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工程實施方案》,在進城務工人員中廣泛宣傳預防艾滋病知識。要利用新婚學校、孕產婦學校和產前檢查、婚前咨詢等,加強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知識宣傳。要加強對出國務工人員艾滋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要將艾滋病防治知識納入被監管人員的常規教育內容。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工商聯等團體的工作網絡優勢,在繼續深入開展“預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動、“中國職工紅絲帶健康行動”和“青春紅絲帶”行動等專項活動的基礎上,開展多種形式的預防艾滋病知識和關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宣傳教育活動。
(二)大力推廣和實施有效干預措施。
1.在因吸毒造成艾滋病流行嚴重地區開展美沙酮維持治療和清潔針具交換工作,繼續加大工作力度,擴大覆蓋面和人群覆蓋率。加強減少危害的社會動員與倡導工作,在吸毒人群之間廣泛開展同伴教育和安全套推廣活動,同時開展艾滋病檢測、抗病毒治療、心理矯治和健康教育等綜合防治工作,預防和控制艾滋病在吸毒人群中的進一步傳播與流行。
2.積極開展針對性傳播艾滋病的預防干預工作,全面落實推廣使用安全套措施。建立和完善高危行為干預工作專業隊伍,制定干預工作方案并建立干預工作信息收集和報告制度,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深入有關公共場所和流動人口集中場所深入細致的開展預防干預工作;利用同伴教育宣傳員在社區開展刑釋解教人員預防艾滋病教育和生活技能培訓;鼓勵高危人群接受艾滋病抗體檢測和規范化性病診療服務。要在有關公共場所以及高危人群中積極推廣使用安全套,在公共場所設置安全套發售裝置,在流動人口集中場所增設安全套銷售點,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
3.落實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干預措施。發揮三級醫療救治、婦幼保健及疾病預防控制網絡的作用,建立有效、可行、便捷的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服務模式。醫療衛生機構要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及其嬰兒免費提供相關咨詢和檢測、產前指導、阻斷、隨訪、營養指導等服務,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提供免費抗逆轉錄病毒藥品;積極倡導并指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產婦對嬰兒進行人工喂養。
(三)健全艾滋病檢測監測體系,完善艾滋病檢測監測網絡。
1.建立適宜的服務模式,開展自愿咨詢檢測服務。各區(縣)要充分利用現有服務網絡開展自愿咨詢檢測工作,強調自愿和保密原則,提高自愿咨詢檢測的可及性。建立和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的免費自愿咨詢檢測點,承擔免費自愿咨詢檢測任務。開展艾滋病檢測服務的機構,要提供檢測前后咨詢、相關健康教育信息和轉診服務;不具備檢測條件的機構,可開展自愿咨詢服務,并通過轉診服務由具備檢測條件的機構提供艾滋病檢測。
2.完善艾滋病監測網絡,加強高危人群監測。根據國家和自治區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國家級血清學監測哨點和綜合監測哨點、自治區級血清學監測哨點和常年監測點的監測任務。根據需要適時開展高危人群篩查和流行病學調查,對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開展艾滋病抗體檢測。艾滋病流行嚴重地區要遵循知情同意和保密的原則,為新婚人群和孕產婦免費提供艾滋病抗體初篩檢測和咨詢服務。所有醫療衛生機構對手術病人、性病病人等開展艾滋病抗體檢測;對應征入伍青年免費實施艾滋病抗體檢測;將公共場所服務人員艾滋病抗體檢測納入從業人員常規健康檢查內容,并依法告知檢測結果。
3.加快艾滋病檢測實驗室建設,提高檢測技術水平。各區(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均要建立艾滋病篩查實驗室;不具備建立篩查實驗室條件的要設立檢測點,開展快速檢測。
4.健全實驗室質量控制、檢測能力驗證和質量考核體系。我市將按照國家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標準對艾滋病檢測實驗室進行配置,并建立健全職業暴露預防和處理制度;健全質量控制責任制,實行分級管理和年度考核;建立艾滋病確認實驗室能力驗證電子化回報系統。
5.建立部門間信息合作與共享機制,加強信息的整合和利用。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多部門間的艾滋病監測檢測信息合作與共享機制,定期匯總分析艾滋病疫情監測信息,及時上報自治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四)提高艾滋病醫療服務質量,全面落實艾滋病治療措施,開展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的關懷救助。
1.規范艾滋病抗病毒治療,提高可及性。市、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應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執行艾滋病診療技術規范,制定藥品管理和治療信息管理規范,統籌安排衛生技術人員、經費和設備資源,按規定對相關人員免費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療藥品。
市、區(縣)根據需要指定艾滋病收治定點醫院。所有醫療機構應當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詢、診斷和治療服務。不得因就診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諉或者拒絕對其所患的其他疾病進行治療。各級相關醫療衛生機構應有經過培訓的醫護人員負責門診和家庭病床的醫療救治王作。市、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治療、隨訪、督導服藥、心理支持、轉診服務等各項工作的管理。要創造條件保證被監管人員的治療需求,為流動人口提供必要的初篩檢測和基本醫療服務。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投入,建立對城鎮貧困人口和農牧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社會救助體系,完善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就醫管理、費用支付辦法,切實保障合理醫療需求,控制費用支出。
2.開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的實驗室檢測和耐藥監測。市級醫療衛生機構根據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對接受抗病毒治療人員進行輔助性T淋巴細胞檢測,必要時開展病毒載量等相關檢測,并根據自治區統一安排開展艾滋病病毒耐藥性監測和新發感染人群耐藥艾滋病病毒毒株監測,為科學指導治療和評價抗病毒治療效果,調整治療方案、制定應對措施提供依據。
3.加強機會性感染的預防和治療,積極開展結核病、艾滋病雙重感染防治工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各類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政策,積極開展有效預防和治療工作,對農牧區和城鎮經濟困難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適當減免抗機會性感染治療藥品的費用。要建立結核病和艾滋病防治的合作機制,開展結核病、艾滋病雙重感染監測,對所有已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進行結核病篩查,提高結核病、艾滋病雙重感染診斷水平,加強預防、轉診、治療和關懷工作。對發現的結核病病人,要納入國家結核病防治規劃及時治療。
4.開展艾滋病致孤兒童和孤老的救助安置工作。建立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登記、上報和隨訪制度,落實孤兒安置和免費入學的政策措施。要將生活困難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和孤老、孤兒納入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按規定予以救助和妥善安置。
5.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艾滋病預防、救助工作。積極發揮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人的作用,幫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開展生產自救,參加艾滋病關懷護理和救助工作,并對參加艾滋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單位和人員提供培訓和支持。
6.機會性感染治療、抗病毒治療、艾滋病致孤兒童和家屬的救助安置工作等具體管理方法參見《**市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實施方案(試行)》。
(五)加強性病防治管理。
1.建立健全性病監測網絡。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合理設置性病監測點,加強性病疫情監測和性病患病率等相關流行病學調查。要加強性病檢測實驗室的質量控制,開展耐藥監測,指導臨床用藥。
2.規范性病診療服務。加大性病診療市場整頓力度,規范性病診療和咨詢服務。開展性病診療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要開展預防艾滋病性病知識健康教育,將推廣安全套作為性病門診規范化服務內容,配合開展高危行為干預工作。
(六)加強采供血機構和血液的管理。
1.繼續加強醫療機構院內感染控制、消毒和安全醫療服務管理,杜絕艾滋病醫源性傳播。加強對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生產、流通、臨床使用和使用后處理的監督管理。打擊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的行為。
2.加強血站、單采血漿站的監管,堅決取締、打擊非法采供血液或原料血漿活動。加強對血站、單采血漿站設置規劃、規范化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逐步實施血液集中檢測,對所有臨床用血進行艾滋病檢測。要積極推進單采血漿站GMP(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工作,新開設的單采血漿站必須符合GMP標準。要加強對血液和血液制品、艾滋病診斷試劑的質量控制,逐步建立原料血漿投料前“檢疫期”制度;血液制品生產必須采取有效的病毒去除或滅活措施,確保產品的安全性。
3.加強臨床合理用血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衛生機構要將科學用血納入醫師繼續醫學教育考核內容,建立、完善臨床科學用血評價體系和監督處罰制度,嚴肅查處醫療衛生機構非法自采和自供臨床用血。
(七)加強國際、國內合作,優化防治資源。
充分利用、整合現有的國際國內合作項目,強化管理,加強技術合作,優化資源配置,不斷提高我市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水平。通過國際、國內合作,加速開展與艾滋病防治對策相關的流行病學、社會學、行為學和衛生經濟學等方面的研究,提高監測、預警和干預能力,注重艾滋病預防控制戰略和策略的研究,提高宣傳教育和行為干預效果,推動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不斷深入發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府領導,健全管理機制。
將艾滋病防治規劃納入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具體的艾滋病防治目標,明確責任和任務,實施目標考核管理。所有區(縣)要成立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并設立辦公室,配置專職工作人員。區(縣)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每季度要向上級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報告工作情況。對領導不力、措施不當、“四免一關懷”政策不落實的,要嚴肅問責;對隱瞞疫情、玩忽職守造成艾滋病傳播流行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二)健全政策和法制保障,完善相關管理規定和工作規范。
認真貫徹落實《艾滋病防治條例》,制定或完善相應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措施,依法按政策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嚴厲打擊犯罪、等違法活動。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機構的消毒、臨床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器官移植等醫療活動的管理規定和工作規范,嚴防艾滋病醫源性傳播。
(三)加強機構和能力建設。
建立艾滋病防治專業隊伍。應建立跨部門、多學科的艾滋病專家咨詢組織,居委會、村委會要確定預防艾滋病專職或兼職人員,開展預防艾滋病知識宣傳,參與防治干預工作。努力改善艾滋病防治人員的工作、生活條件,鼓勵醫療衛生人員特別是大中專畢業生到基層從事艾滋病防治工作。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要組織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講團開展巡回宣講,要將預防與控制艾滋病策略納入市、區(縣)黨校、行政學院和團校的培訓課程,加強對各級各類領導干部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各有關部門要對相關工作人員開展艾滋病防治知識和有關政策與評價方法的培訓,提高政策制定與評價水平。醫療衛生行業及有關行業組織應開展全員艾滋病防治知識培訓,對從事艾滋病性病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臨床醫護、檢測檢驗、采供血等方面的人員進行艾滋病防治專業培訓,對存在職業暴露風險的人員進行艾滋病自我防護培訓和上崗考核,將艾滋病防治知識培訓納入所有高等院校教育和繼續教育內容。要探索建立輸血風險和艾滋病職業意外感染保險機制。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遵守標準防護原則,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消毒管理制度,預防艾滋病醫源性感染。
各區(縣)、有關部門要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要求,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培訓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切實增強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加強考試考核,保證培訓效果。
(四)增加財政投入,多渠道籌集資金,統籌管理和使用,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分級負擔、多渠道籌資的經費投入機制。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區(縣)要將艾滋病防治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要建立科學、規范的經費管理制度,加強對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顚S?,統籌使用,發揮最大效用。
七、督導與評估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根據《行動計劃》檢查評估指標組織制定《實施方案》檢查評估指標和方案并組織實施。各區(縣)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的檢查評估指標和方案,逐年進行檢查評估,將檢查評估結果作為政府目標管理責任考核的內容,并向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提交年度總結報告。市人民政府將對各區(縣)防治工作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并接受自治區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于2008年初、2010年底進行的《國家五年行動計劃》中期、終期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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